近日,一条关于醉驾的新闻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新闻的起因无非是司机喝醉了酒开车被警方查获,但结果却是十分罕见——此次醉驾无需负刑事责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2018年12月7日的深夜,司机陈师傅的妻子突然发病晕倒,因住在偏远乡村,救护车不能及时赶来,醉酒丈夫无奈之下才开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结果被警方当场查获,后被批捕。经过法院审理,认定陈师傅的行为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属于紧急避险,因此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次事件不仅体现了我国法律体系的日趋完善,更加彰显了法律之中人性的关怀与温暖。相比之下,今年夏天一位司机因为从农村老家返城,后备箱里带了六个西瓜,就被认定人货混装,被交警开了罚单。这件事不仅司机觉得有冤没处说,更是让人一头雾水。西瓜不放后备箱,那要放在哪里呢?大老远的回一趟老家,只拉了六个瓜,难道还值得回城去卖吗?细想之下,其实就能发现诸多矛盾与漏洞。两件事一对比,还是能够看出我国目前各级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法律的本意是约束人们不犯错、不违法,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生活环境,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谐安定,而不是让法律条文成为执法人员手中任意施加处罚的利剑。如果这样的事频频出现,日积月累下来,不仅会损害执法队伍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更会影响我国司法和执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法律不外乎人情,各级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应当在工作中为法律注入更多人性的温度。处罚不是目的,社会和谐才是法律建设的最终目标。
作者:狄焕然 工作单位:汪家铺乡政府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