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中央及时出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促进法》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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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中央及时出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促进法》
2015-08-08
河南社会主义新农村——南街村
一、个人经历
我是来自河南信阳固始县的一位农民,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我自幼都在想怎么样能让父老乡亲更快地过上幸福的生活,能让社会和个人少浪费资源多创造财富。可是我踏入社会奋斗了二十多年,依然无法实现我个人的理想和抱负。我刚踏入社会的时候由于家庭条件的限制和自己社会经验的不足,导致自主创业许多次都以失败告终。我去过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等等全国许多地方,那时候我出门从来没有住过宾馆、旅社,夜间都是在大街上过夜。也从来没有坐过出租车,都是步行或坐公交车。1992年我还在上高中的时候,放暑假去苏州打工,有过连续五天除了在公路上捡了一次西瓜皮吃以外没有吃任何东西的经历。1998年十一月份,我在北京,当时下着大雪,气温零下五六度,我又一次连续三四天没有吃饭,夜间就呆在北京西站的大门外,当时没有冻死、饿死真是算我命大呀!我深深地体会到个人创业多么艰难,成功的机率是多么的微小!我时刻都在想,如果是毛主席时代,我怎么会遭受这么多的苦难?在这个社会,还会有多少人在和我一样遭受着,甚至比我更苦的苦难呢?那时候,我个人的事业没有成功,前妻也跟人跑了,没有人能看得起我,更谈不上让父老乡亲们过上幸福生活了。现在我的事业不算是多成功,起码家乡的人们都认为我有能耐了,可是我想带领他们共同致富还是非常难,他们根本不接受、不配合我的工作,我想在这个社会做点好事都做不成,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二、目睹集体经济走向私营经济
我是1974年出生的人,我们家乡是1982年土地到户。那时我已经记得我们村里有大型拖拉机、插秧机、脱谷机,一大块十来亩的地半小时的功夫就犁完了,土翻的有一尺来深。可后来拖拉机停在我们学校的校园内不用了,农民都开始用水牛耕地,翻的土深连原来大型拖拉机翻的一半深都没有。插秧机、脱谷机也都不用了,改用手工插秧、稻子收割后摊在平地上用牛拉着石滚在上面来回的压。再后来那些机械都被人一点点拆卖废铁了,那时我就想这都是怎么回事呢?好好的机械不用卖废铁,人们都宁愿吃苦手工干呢?后来才知道大块的田都中间打上田埂分割成小块分给一家一户的种,那些机械都用不上了,即使能用上,都各干各的了,会使用机械的人他也不帮你干,他自己也不用,用了别人会反对有意见,所以大家都不用了。家里劳力少的都让小孩退学回家放牛,帮助家里干活。因为上学的少了,各乡里的高中和各村里的初中学校都逐渐关闭,我上初高中时都要跑到十几里甚至几十里外的地方去。这样一直到九几年才逐渐有了小型农机,家家户户都开始买小型手扶拖拉机,因为有好多田块太小手扶拖拉机也下不去,每家都还要有专人养耕牛。到2000年前后城市开始了房地产开发,农村种地除了解决温饱,每年根本没有结余,年轻的农民开始放弃土地进城务工,大部分是从事建筑业。年老的在家种地照看小孩,有的确实种不完的就抛荒了,一直持续到现在。
三、现实农村存在的问题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至今,农民的种地的积极性一直在减退,家庭承包制固有的弊端日益暴露。青年人背井离乡,老年人不但没人照顾还要一边种田一边照看孙子孙女,农村少年儿童严重缺少父爱母爱,心理健康问题突出,中小学生辍学现象极为普遍,少年男女偷情成风;男女老少都整天打麻将赌博,不把心思放在正业上;公共水利设施严重破坏,农业靠天吃饭现象重现;住宅分散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民科学种田意识淡薄,老人无力精耕细作,深耕施肥已经不复存在,单位产量多年没有增长;农田土壤板结严重,种田全靠农药化肥几乎没有人使用有机肥料,有机农业成了奢望,就连农作物秸秆也不能还田,全部焚烧不但不能充分利用还严重污染环境;农业购销渠道不畅,信息匮乏,地霸商贩欺骗农民现象层出不穷;集体意识消失,小农意识浓厚,大家为了土地等个人私利你争我斗;一家一户本来就很少的几亩土地还四分五裂,机械化难以实现,小型农机耕种效率也难以提高。人们各自为政、人心涣散,农民们多次上当受骗的教训使大家提高了警惕,对任何人都抱着疑心看待,个人要把大家的土地集中起来规模经营难以统一,他们令可抛慌也不愿加入合作社,他们现在除对政府还有一些信任,都反映如果是政府统一收回进行集体经营大家就谁也没说的。现在大部分农民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每年或一次性净得多少钱,并且还不允许你把他的土地与别人的土地进行整合,这样还不能做到统一流转,流转的土地还是四分五裂不能形成规模,还是小块耕种不能规模经营,有种田经验的农民也没有谁能拿出那么多钱进行大面积流转,只有城市的大资本家来流转,这样就自然造就了解放前一样的地主土豪,到那时才真正是回到解放前了。“集体意识严重缺失”是当前社会的极大悲哀。这种农村状况与旧社会的私有制相比,没有什么两样,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现在人们本来对土地私有的意识就在不断强化,政府反而还要给他们确权,确权后就可以公开买卖或者抵押贷款,农民卖了土地只有和旧社会一样做长工或短工,即使不卖你东一块西一块的也难以经营下去,再说了农民哪家不会遇到困难,原来有了困难亲友邻居都来帮助,现在都自私自利越是穷人越没人帮助,越是有钱人越是有很多的人去支援。到那时穷人有了难处就只有拿土地去抵押贷款了,这样大多是抵押出去就再也无力赎买回来了,慢慢的农村将是大地主大土豪的天下了。
四、与继续走集体化道路的村社作对比
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其说这一改革让中国农业停滞30年,倒不如说它让中国农业倒退60多年。当年安徽小岗村的沈浩书记说的好:“大包干让小岗村一年跨过温饱线,20年没过富裕坎”。现在李克强总理也说了:“土地也能产出黄金,但小块不行,要靠大块,一户农民一亩三分地哪能行吗?”是呀,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前,土地是集体成片经营的大块,农业已经初步实现部分机械化了。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土地包产到户小块经营,农业机械全都报废了给国家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还重新回到了解放前的小农经济时代。一直到现在国家在农业方面要科学技术有科学技术,要农机设备有农机设备,就是缺大块的农田土地,现在中国的农业仍然还是解放前的小农经济时代,这难道不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中国农业倒退60多年吗?再看看全国少数几个地方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如河南的南街村和刘庄村、河北的周家庄乡、山西的大寨村、江苏的华西村等继续坚持集体化经营的村社,30多年过去了,他们不仅实现了共同富裕,而且早已跨越了小康,进入了现代化,实现了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科技信息化,农业发展生态化,农村生活城市化,农村民主大众化,农村保障集体化。实现了免费教育、免费住房、免费医药、免费养老、部分日常消费用品还能免费供应。他们的村民长年全家团团圆圆,过的是无忧无虑幸福轻松的生活。相反,我们这些走小岗村道路的广大农村至今没有实现小康,我们的小家庭几口人各奔东西,过的是压力无法形容的度日如年的生活。这一鲜明对比,促使越来越多的人重新认识集体化道路。从而产生了一大批新型集体化村,如:江苏的蒋巷村、长江村、三房巷村,河南的北徐庄村、龙堂村,黑龙江的兴十四村,北京的韩村河村、窦店村、留民营村,浙江的腾头村、航民村,河北的白沙村、半壁店村,湖北的洪林村,四川的宝山村,江西的进顺村,山西的东四义村、山东的西霞口村,广东的崖口村,深圳的南岭村,大连的后石村,厦门的马唐村等等。
五、国外的集体经济现状
我们的集体经济被解散了,我们的人民公社被废除了,可以色列不仅有300个人民公社继续存在,而且发展到今天,已明显体现了共产主义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特征。社员没有工资,只领取有限零花钱,所有的大开支如吃饭、住房、汽车、大件家电、医疗、养老、儿童教育、继续教育等全部由集体负担。他们有集体食堂,所有食物免费,社员的零花钱足够其购买化妆品、礼品、出门旅游等特殊需要。另外,公社没有雇佣关系,大家共同富裕,体现以人为本,真正遵循自主、自愿、民主、自由、平等、公平的原则,凝聚力极强,具有高度的人文精神和现代企业管理理念。这些不正是我们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社会吗?
日本的“共产村”山岸村不仅与我国的南街村的情况极为相似,而且发展规模和公有化程度超出我们的想象,现有30多个实显地几乎遍布全日本,并拥有土地约1000多公顷。他们还在海外设立了7个实显地,分布于泰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士、美国、巴西等6个国家,共拥有土地1200公顷。目前山岸会的会员约有30000多人。
在以色列、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都能非常成功的发展集体经济,而我们生活在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竟然不能发展集体经济,工商管理部门竟然还停止了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批。
分田到户采取了一刀切的政策,使“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如果当年不全国一刀切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只在一部分地区实行,留一部分地区像华西村他们一样保留集体所有制经济不变,允许那些不愿意分田到户的村社继续集体化经营,那么,肯定又是一番景象了。今天就会有更多的华西村、南街村。假如华西、南街等新型集体化村改革后同样放弃集体化道路,注定这些村的今天比小岗村好不了多少,同样会导致严重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那现在怎么办呢?政府说搞土地流转,可全国六亿多农民一流转至少要有五亿多失去土地,这五亿多农民当中有一亿多可以留在农村象解放前一样给地主做长工,还剩下四亿农民让他们到哪里去?吃什么?有人说进城打工,可受资本操纵的市场经济避免不了经济危机,一发生危机就至少要好几年,甚至十几年,这么多人到哪找工作去?就不说发生经济危机了,就是不发生经济危机,我看这么多的人就很难找到工作了,到时候难民营、贫民窟肯怕到处都是了。
家庭承包制不仅使中国农业倒退了几十年重回小农经济时代,而且害得我们这些老百姓抛弃老人和孩子、骨肉分离到处奔波,到处碰壁、到处撞墙,撞的我们头破血流。我们年轻人吃苦不说,七八十岁的老人在家无人照顾受罪不说,最遭殃的是80年代以来出生的小孩,他们没有得到父母的温暖和教育,他们的心理走上了孤独,对他们今后一生的成长都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这一代人对国家未来的不良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去年中央电视台采访一个留守小学生,问她想让爸妈回来带什么礼物时,她回答说:“我什么礼物都不要,只要爸爸妈妈回来就是给我最大的礼物!”可见我们的孩子是多么需要父母的温暖。这还是有父母的孩子就这么渴望父母在自己身边,更何况那些父母离婚或是在外打工伤亡没有父母的孩子呢?他们不更渴望父母的温暖吗?现在我们的农村状况非常令人担忧,我想请问我们农民今后的生活出路在何方?
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新貌
六、只有发展集体经济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改革后国内的南街、华西等新型集体化村,国外的共产社、共产村等之所以被民众向往,其共同点都是依靠“民营集体经济”的发展。他们具有“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独立自主、民主管理”这三个共同的特点。“民营集体经济”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生产资料及劳动创造的利润归全体成员共同所有,而且体现独立自主、民主管理的权利,这样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要同时具备这三个特点,全民所有制企业只能做到“独立自主、民主管理”两项,而做不到内部“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私有制企业还不如全民所有制企业,它只能做到“独立自主”一项,而不可能做到“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可见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三个特点的“民营集体经济”才能健康发展,只有发展“民营集体经济”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佳选择。
改革前三十年人民公社时期的集体化改变了中国农民长期一盘散沙的状态。集体主义思想,爱国主义思想在农村乃至中国大地不断兴起。我们不得不承认,在依靠农民自身力量的前提下,类似红旗渠那样的水利工程,既是旧社会私有制下不敢想的,也是今天家庭承包制下无法做到的。在改革后的三十多年进程中,政府放弃了对人们共产主义信仰的教育,大力鼓励个人私利,经济上大力发展私有经济,放弃了共产党的“共产”原则,从而造成全社会崇尚资本主义毫不利人、专门利己的歪风邪气,社会上诋毁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甚至政府的各级领导部门也大量混进了反动分子,他们大肆鼓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民主自由,利用国家机器打压人民群众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正义事业。在这危急关头,中国共产党充分认识到了亡党亡国的危险,并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正式提出要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可是国家有些部门的实权仍然被反动派们控制着,私有化进程不但没有减缓反而更加快了步伐,并且在有些地方工商部门还停止了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审批,有些地方的公安部门竟然连人民群众自发组织纪念毛主席活动都不允许。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占据中国社会经济的主体地位,现今中国社会的一系列问题和弊端,根源都在于资本主义私有生产方式。中国要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建设合谐的社会主义社会,从而实现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共产主义,政府必须建立起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社会主义经济架构。才能解决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现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和繁荣。到那时何平同志所指出的“违约用地、违规占地、违法卖地、暴力征地”等四地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七、建议中央及时出台《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历经了前30年几乎完全公有制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和后30年多种所有制混合的市场经济时代,现在逐步走向了几乎完全私有制的自由经济时代。总结这三个时代的每一次改革几乎都是全国统一行动,要么成功全国上下皆大欢喜,取得经济快速发展进步,要么失败全国各地都遭殃,造成全国经济遭受损失,甚至造成某方面经济停滞几十年,更甚至是倒退几十年。本人建议中央今后在农村经济改革方面不要再全国一刀切了,采取一部分省区引导走民营集体化道路,一部分省区走土地自由流转的道路的办法,这样即可避免全国一刀切造成失败的重大损失和付出惨痛代价,又可以形成互相学习借鉴的优势,达到成功与失败、或优点与缺点的互补。
为此,建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针对农村经济的发展给予集体经济的政策导向,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农村发展“民营集体经济”,从政策扶持及发展方向上确立“民营集体经济”在农村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在村级组织增设农村集体合作社机构,由全村村民直接投票选举合作社社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土地归村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名下(如果确权到个人名下,后来新增人口没有土地怎么办?没有子女继承的老人死亡后的土地承包权归谁?长期会造成有人无地、有地无人的现象),应该方便集体成员自由进出,个人可以从一个村集体流动到另一个村集体中去(当然必须得到接收方审核同意才能加入)。现在已经取消了城乡户籍界限,到那时,城市人口也可到农村的集体合作社工作,成为农村集体合作社中的一员。农村的人口也可到城市的集体企业工作,成为城市集体企业中的一员。从而形成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利用市场的需要合理配置城乡人力资源。
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时代,其它各种法律几乎健全,可就是没有一部规范集体经济的法律。所以也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出台一部促进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法律,规范集体经济的组织和行为,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发挥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认为应该尽快结束农民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格局。中国农村的发展,只有坚持集体化的发展方向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原则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
此致
敬礼!
河南信阳固始农民 邬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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