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深刻地改变了社会,也会深刻地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在“互联网+”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运用互联网来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通过“互联网+”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社会治理强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一道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形成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治理的局面。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是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是实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重要途径。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可以不受时间、地点、人员数量的限制,向政府部门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而社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调节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全民守法,促使社会公众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让法治成
为人民群众的信仰。通过互联网曝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威慑力,规范社会行为。建立基于互联网的网格化、可视化社会管理平台,明确责任范围,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一站式”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基层公务员劳动强度。
通过“互联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当其遭遇信任危机时,需要及时通过互联网公开网民关注的信息、回应网民关切,重新获得网民的信任。需要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及相关利益者公开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提高社会组织运转的透明度。社会组织透明度越高,就越容易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利益者的支持,促进社会组织公平竞争,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而互联网是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最便捷、最廉价的渠道。此外,还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动员、救援等方面的作用,通过互联网集聚正能量,应对灾害、事故等突发性事件。
通过“互联网+”创新社会矛盾预防化解体制机制。把互联网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借鉴新加坡设立民情联系组的成功经验,建立联系群众的互联网平台,形成“互联网+群众路线”模式,引导人民群众充分有序地表达诉求、反映问题,以便党政部门有针对性地调解、处理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社会舆情监测系统,开展社会舆情大数据分析,做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和公检法司部门通过互联网公开行政执法和司法信息,强化社会监督,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推行网上信访,拓宽信访渠道,让访民及时表达诉求,反映问题。
通过“互联网+”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制定和实施“互联网+公共安全”行动计划,把“互联网+食品安全”“互联网+安全生产”“互联网+防灾减灾”“互联网+公安”“互联网+维稳”等纳入其中。在“互联网+食品安全”方面,通过建立全国联网的食品安全举报信息平台、食品安全溯源信息平台、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平台等互联网平台,消除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社会组织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局面。在“互联网+安全生产”方面,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存放情况、矿山作业情况、车辆行驶状况等进行实时监控,针对异常情况发布预警信息,以便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及时采取对策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互联网+防灾减灾”方面,通过互联网建立“全民参与、群防群策”的防灾减灾机制。鼓励人们发现险情后及时把有关信息发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防灾减灾平台,相关政府部门通过短信、微博、微信、App等向相关地区的人们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针对台风、洪水、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不同灾害,组织开发防灾减灾类App,及时发布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在“互联网+公安”和“互联网+维稳”方面,逐步把传统探头升级改造为具有对人脸、人体特征、车牌号等自动识别功能的智能探头,实现联网监控和自动报警,提高对嫌疑人员和嫌疑车辆的跟踪水平,快速抓捕犯罪嫌疑人、在逃犯和暴恐分子等。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除了现实社会,还在互联网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社会。互联网对提高现实社会治理水平作用巨大,而互联网本身也需要进行治理。为此,需要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治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弘扬正能量,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