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网络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和网民规模的持续扩大,西方敌对势力把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转向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斗争的主战场,直接关系我国政治安全和文化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1日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必须坚持以立为本、立破并举,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提出,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用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滋养网络空间、修复网络生态”。(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6日)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仅要诉诸法律,而且要诉诸政治、道德、文化;网络空间的生态文明不仅要用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去滋养修复,而且要吸收古往今来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创新。 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技术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要处理好总结经验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赢得主动权。创新不仅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也包括技术创新。 理论创新就是要根据时代变化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制度创新就是在遵循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根据社会实践和网络发展的新特点积极调整变革工作流程和方法,赢得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主动权;技术创新就是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新媒体技术探寻意识形态安全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意识形态安全奠定技术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中,必须把人民放在首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把解决思想理论问题与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正确把握人民群众思想认识的实际状况,充分研究人民群众的心理特点和需求,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面对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如何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习近平总书记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出发,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提出了新要求。 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宣传思想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在互联网成为意识形态主阵地的今天,谁拥有了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权,谁就拥有了塑造人心、传播价值理念、引领社会文化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的主动权。 必须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认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真正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 一个国家和民族道德价值主体性的确立,精神独立性的生成,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独立性的高扬,首先需要一个国家和民族构建体现自身意志特性的话语体系,特别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建构,对于我们牢牢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具有基础性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发挥哲学社会科学作用,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根据这一要求,在网络空间,必须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努力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话语体系,让广大网民真正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魅力,使网络话语与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同向而行,学术话语与大众话语同心共振,从而增强网络空间抵御和消解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思潮的能力,有效应对西方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的潜在威胁。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 近年来,党中央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办法要求,各级党委也采取了许多有力的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一段时间里,有些党员干部对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突发性事件、热点性事件、焦点性事件,反映不够敏锐,认识不够深刻,应对不够及时、措施不够有力,甚至有些人在西方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的影响下,有意“去意识形态化”,回避意识形态斗争,不敢担当,不愿亮剑,明哲保身,充当“开明绅士”,给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大力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旗帜鲜明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思想判断力、辨析力,提高开展网络意识相态斗争的工作能力,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增强责任担当,努力做到履职尽责,主动担负起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重大使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既要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者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巡视监督进一步建立和落实网络“把关人”责任,充分发挥网络“把关人”的作用,筑牢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安全的坚强堡垒,努力开创意识形态工作新局面。 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努力营造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法治是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手段,是保证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基本保证。随着网络空间的迅猛发展,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大量涌现,抖音、快手、小视频等新的传播手段层出不穷,有些人利用这些新手段传播低俗文化、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有害影音,对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强网上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2016年4月19日)既要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将网络空间治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依法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建立健全相关网络法律法规,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和抵御不良意识形态渗透,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让网络空间有法可依,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来源:红旗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