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
“离婚潮”并非社会进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 离婚率上升已然成为当下我国突出的一种社会现象。近日民政部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呈递增状态。离婚人数更是持续走高,从2010年的267.8万对增加至2014年的363.7万对。其中北京离婚登记率在全国各大城市中居前列。大有只见涨潮不见退潮之势。 离婚率高并非社会进步的体现,而是不平衡的社会转型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产生的不正常现象 对这种现象,有不同的观点。有人认为,离婚率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比如离婚率高说明经济发达,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离婚的社会因素很少。再比如,离婚率高是因为社会对个人价值观的推崇,和家庭观念的逐渐弱化,社会化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重视个人,这是社会的一大进步。这当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婚姻是家庭的基础,除了维系合法的两性关系外,还有重要的生育、抚育、教育儿女和赡养老人的社会功能。如果说家庭是社会基石,婚姻则是家庭纽带,保护和巩固婚姻家庭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也是国家和政府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我国当前的“离婚潮”愈演愈烈是有深层次原因的,不平衡的社会转型会导致各种对抗性力量的产生,进而产生了社会的裂变。物质主义、金钱主义、纵欲主义、奢靡主义、个人主义甚嚣尘上,而伦理主义、道德主义、朴素主义、节俭主义、责任主义却趋向式微。追根溯源,大致有:性解放、个人主义和同居生活方式的多重影响下,传统充满使命感和庄严感的婚姻价值观被大大扭曲了,年轻一代往往希望从婚姻中得到些什么,却没有想过为婚姻以及家庭奉献些什么。充满私欲和索取、缺乏责任和奉献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产生了离心力,埋下婚姻冲突乃至破裂的诱因。第三者插足、闪婚闪离、个性不合、生活方式不同、爱的新鲜劲过去了说离就离,或者因家暴离异等现象近年来成为主流。与此同时,未婚同居、婚外恋等现代生活方式和性观念大行其道,作为“准婚姻”、“亚婚姻”和“法外婚姻”方式挤压了“法婚姻”的生存空间,使得一些人没有婚姻也能过得悠哉游哉。此外,新婚姻法使得离婚成本更低更容易。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潮”传递社会关系、社会信任弱化的不妙信号 中国人常说,家和万事兴,人和百业旺。两性关系构成社会最基本的关系,文明社会不仅追求性别的公正平等,而且要促进两性的和谐团结。不断上升的离婚率给我们传递了社会关系撕裂、社会信任弱化、社会团结瓦解的不妙讯号。离婚不仅是两性关系经营的失败,给当事人带来痛苦,而且是家庭关系破碎的关键。婚姻关系决定家庭关系和亲子关系。如果将婚姻比喻成树干的话,那么家庭就像是一棵树,而孩子就如同挂在树枝上的花朵和果实。这花朵和果实到底是甜美还是苦涩与婚姻家庭之树能给予多少“理性之爱”的养分密切相关。家庭是未成年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则是第一任师长,良好的婚姻关系和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错误的价值观和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很多调查发现,不良的婚姻关系和家庭环境是青少年自私叛逆、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有数据显示,青少年犯罪年增长率超过5%,青少年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婚姻的失败很可能导致未成年孩子的“花果飘零”。婚姻的失败、家庭的变故极可能会使孩子失去父母的正常关爱和家庭的亲情温暖,产生看不见的心灵伤害,产生自私、冷漠、报复等病态心理,形成错误扭曲的价值观,不能顺利度过叛逆的青春期。有的甚至过早辍学流入社会,与社会不良青年结群而误入歧途。 所以,保护和巩固婚姻关系绝非个体的小事,而是连接着家庭发展、少儿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大事。特别是不负责任、率性而为的离婚对年幼孩子带来了成长中的欠缺、心理上和人格上的负面影响几乎成为共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离婚潮”的出现绝非好事,说明我们的社会正变得脆弱和不安。中国需要早为之谋。 要提升“青春期婚姻”和“年轻型家庭”的包容度和坚韧度,社会要弘扬“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 积极应对“离婚潮”需要对症下药。首先要重建婚姻责任之爱的文化、发展家庭和谐包容的文化,提高年轻一代婚姻内的文化素养和角色意识,结婚时小心,离婚时谨慎。家庭是一个生活共同体,是一个最需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社会基本组织。为什么两个在旁人眼里不错的“好人”会产生种种矛盾?归根结底是没有建立彼此认可的家庭伦理和规则,各行其是,自以为是,没有达成“爱同和合”的格局。家庭有小是非,也有大是非。就是大爱、仁爱、同爱才能和,才有福。不计较,不比较,将小爱放进大爱中,培育共同之爱,是维护家庭幸福的可靠法门。 其一,放权抓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主体,都有感情和私权,自主权和决策权都应该得到尊重。家庭有两个权利主体,一个是共同权,需要商量的家事属于这个范畴;第二个是私人权,包括很多领域和方面。在私权范围里,不要干涉,这是起码的尊重。夫妻不要彼此控制但要彼此信任。家庭的财务安排有三种模式:AA平权制,平均分担责任;AB差权制,一个负担多一个负担少,实际生活最多见的方式;一人集权制,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对方的钱上交,由另一个人安排,一个听命于另一个。集权制适合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可以控制奢侈消费,做到量入为出。 其二,换位思考。信任产生信任,信任产生凝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猜疑产生愤怒,带来冲突,造成破坏。猜疑就是捕风捉影、无端放大、牵强附会。婚姻的智慧是多信任、不猜疑。爱的另一个面孔是理解和尊重。理解是站在对方的角度和立场,假设我是对方,感同身受。爱人心就是拥有一颗“同理心”。 其三,宽恕自省。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谁都可能犯错,孔子讲的“恕”,是心上加一个如果的如,是内心假定我是对方会如何,将心比心。宽恕别人,也就是让自己不较劲。如果对方犯错,也想想如果自己犯错,希望不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另一方面,犯错者则要真诚反省,自我批评,求得对方的宽恕。人贵自省自律自爱自善,婚姻幸福要从自己做起、从当下改起。 其四,善于交流。幸福家庭一定是学习型家庭、团结型家庭、交流型家庭,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涵养心性,交流提高爱心爱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遇到不同意见,要冷静温和,要以对方能够接受的方式表达观点。语言和行为的粗暴都有很大的杀伤力,要避免和克制。爱护好婚姻的轴心关系,就是在缔造家庭的幸福。总之,政府和社会要帮助提升“青春期婚姻”和“年轻型家庭”的包容度和坚韧度、凝聚力和向心力,弘扬“婚姻道德”和“婚姻责任”。 适当提高法定的离婚成本,给出明确的不鼓励离婚的法律信号 由于社会对离婚的道德约束大大弱化,人们的行为变得比较随意。而社会学眼里的家庭是夫妻加上孩子,甚至包括双方的父母长辈和其他亲属,存在着复杂的血亲关系、亲属关系和社会关系。因此,在法律裁决之外引入人文化解机制,即婚姻家庭保护社团劝和说合机制和离婚当事人反省沟通机制,例如,从提起离婚诉讼之日起半年内同时启动这两大机制化解离婚危机。处在生命周期早期的婚姻相对脆弱,需要在包容性文化中增加其韧度,促进其成长。这种文化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冲动式离婚”事件的发生和蔓延,挽救一些本不该死亡的“不成熟婚姻”,减少社会冲突的代价,增进社会和谐幸福的总量。 成功的社会转型应该促进婚姻家庭的保护。国家和社会要注意保护性力量的成长,同时抑制破坏性力量的蔓延。相关职能部门可成立婚姻家庭指导师队伍,促进婚姻的幸福和家庭的和谐。将小矛盾化解在平时,同时从正面建设婚姻和家庭。离婚前的劝说和干预是必要的。有些离婚属于冲动式离婚。冲突和拌嘴是难免的,就像今天天气好明天刮风下雨一样自然。有些婚姻矛盾是可以预防和化解的。这需要有关组织巧妙劝说、追踪关怀、化解矛盾。这好像是社会工作的一个空白。应该指出,政府和社会对保护和经营婚姻也负有重大责任。 (作者为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来源:北京日报) 【附】我国离婚率连续12年递增 70后80后成高发人群 (2015年07月02日 新快报) 相关部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广州平均每天有64对夫妻离婚,“女比男强”也是分手原因之一 今天你离了吗?上世纪末曾经流行这样一句“戏侃”,时至今日,大家已不再觉得幽默了,因为“狼”真的来了。据国家民政部最新统计,2014年全国共依法办理离婚登记363.7万对,比上年增长3.9%。这意味着自2003年以来,我国离婚率已经连续12年递增。而新快报记者近日从广州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10年至2014年,广州市办理离婚的人数也在逐年增加。2015年上半年(从1月1日至6月30日,共181天,下同),广州市平均每天有64对夫妻离婚。 ■新快报记者 周聪 通讯员 印锐 22岁至35岁人群较易离婚 让我们看看新快报记者采自一线的以下数据: 2010年,广州市共有1.7万对夫妻离婚;2011年,1.9万对;2012年,2万对;2013年,2.4万对;2014年,2.3277对……广州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广州市离婚人数总体上呈逐年攀升趋势。2015年上半年就有11584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即每天有64对夫妻离婚。 据不完全统计,从年龄结构看,目前22岁至35岁人群已成为离婚主力军,也就是说,70后、80后是离婚高发人群。而随着90后开始进入结婚年龄,90后离婚人数也有增加的趋势。 70后离婚:经济原因是主因 海珠区法院此前曾对十年来该法院审理的离婚案进行梳理,结果发现,70后离婚的最大原因是经济原因。多数70后已进入中年,很多人白手起家,赚得大量财富。也正是因为这样,不少70后对“枕边人”有更多期望:“你也是搞IT的,为什么不能学学马化腾?”“为什么某同学买了豪宅宝马,我却只能跟着你租房搭公交?”……这种的比较,往往酿成分手的结局。 当然,经济原因并不是导致70后离婚的唯一原因,排在第二位至第六位的分别是:婚外恋、长年分居、女比男强、家庭矛盾、性生活不和谐。 值得注意的是,“女比男强导致离婚”在70后和80后的婚姻中都很普遍,这种经济关系颠覆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家庭结构,让夫妻双方都比较容易产生困惑。一方面,丈夫固执地认为家务事就应该由妻子来做;而另一方面,丈夫在经济上却不是家里的“顶梁柱”,妻子难免会产生“凭什么我养家还要做家务”的想法。 80后离婚:或因丈母娘干涉 不少社会学家认为,80后中很多独生子女,他们被父母“宠坏了”,80后从小到大都习惯于父母奉献型的爱。当他们结婚后,一方面常常认为“你要以我为中心,为我做奉献”,都想索取而不愿奉献,导致家庭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由于可以从父母处得到大量亲情,对小家庭的感情没那么依恋,即使离婚也不会太“伤”,因此婚姻容易破裂。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相比于70后,80后离婚的原因更多来自“外部压力”,即父母干涉成为主要原因,尤其是丈母娘的横加干涉,导致相当数量的夫妻劳燕分飞。有一些丈母娘对女儿嫁人的期望值很高,把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全部押在女儿的婚姻上,进而对女婿设立了很高的“准入”门槛。只要女婿没有辉煌的事业,或家境门不当户不对,或无法满足女儿或者说是自己的物质需要,她们在女儿恋爱时会反对,结婚后仍然反对。如果女婿感到丈母娘严重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或者厌倦了丈母娘的冷嘲热讽和白眼相加,就会选择离婚。 责任弱化手续简化 导致“离婚脱敏” 30多年来国人婚姻观念巨变——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离婚”已不再是一个令人闻之色变的敏感词。 某婚姻家庭咨询中心咨询师告诉新快报记者,以前婚姻观念比较保守,女性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得过且过”观念的影响很深,一些家庭虽然经常发生热暴力和冷暴力,甚至夫妻双方长期没有性生活,也凑合着过。随着婚姻观念的转变,夫妻双方对婚姻质量的要求大大提高,只要一方有不良习惯、双方性生活不和谐,甚至一方感觉另一方情商低等,就有可能导致离婚。 “近年来,有些人片面强调个人幸福和婚姻自由权利,而忽视婚姻生活应秉持的道德伦理准则和应有的奉献、应尽的义务。”中山大学婚姻与家庭研究中心主任李宁利教授认为,当人们对婚姻不再抱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信念和期待之时,婚姻的“信号”功能和约束力就随之减弱,从而引起离婚率上升。 在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审批期后,中国事实上成为世界上离婚手续最简便、离婚最快捷的国家之一,离婚夫妇当场就可拿到离婚证。有婚姻登记员表示,在证件齐全的条件下,办理员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无法多言,一般很少有时间和机会劝阻。一位离婚登记处工作人员坦言,办理离婚的效率提高了,手续简便了,但大家对婚姻的态度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更草率了,“一周婚姻”、“一月婚姻”、“半年婚姻”现在已非个别。 不少法学专家在分析离婚成本时均指出,婚姻越是容易解除,人们对婚姻的承诺就越少。如果允许“想离就离”,那么结婚者花费在婚姻搜寻上的时间就会更少,结果是夫妻更不般配,这反过来又会增大离婚的可能。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