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教授田轩在2024年中国资本市场论坛上说到: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顶额处罚也就是1千万或者2千万,而欺诈发行或财务造假获利有的都是几亿几十亿,从另一个角度看,实际是在鼓励造假。
现在处罚2000千万比原来多了五六倍,早先就是30万,顶额处罚60万,后来感觉威力不大,与违法所得差距太大,所以现在才加大了处罚力度,从200万到2000万不等,但违法成本依然很低。
国外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行为处罚是很重的,都是组合式,不但面临刑事责任还面临民事责任,其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面临监禁和高额罚款,公司要赔偿投资者的损失,直接责任人该判刑的判刑,该坐牢的坐牢。
我们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最重的处罚就是强制退市,在查清楚是财务造假或者欺诈发行后就宣布强制退市,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个别股票也可以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而被摘牌终止交易。
去年A股退市46家,也有强制退市的,说是可以追诉赔偿,但成功的很少,退市后的上市公司总会耍赖,而且资产已经被败得差不多了,即使获得赔偿也找不到向谁要。
今年被强制退市的st新海就是财务造假,现在里面还有3.6万股东,股价已经跌到0.78,退市也就不值钱了,最终损失的怎么感觉是投资者。
任何股市都不可能鼓励财务造假,A股更是不会鼓励这种行为,只是我们对造假的企业过去处罚太人性化了。不过现在已经在改进,而且一再强调对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绝不手软,要让其“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可能今后对财务造假就会施行这一处罚!
来源:淡淡的思绪今日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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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授:财务造假获利几十亿最后只罚2千万,其实是在鼓励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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