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已3日没有到公司上班,也未获得公司批准休假,公司视为旷工处理......如逾期未上班,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一切后果自负!”“由于两方距离较远,家里安排了两场婚宴,前期出于公司角度考虑,已调整过一次婚期,现新调整的婚期将至,无法再做出调整,所以我不得不在这几天请假。”公司一方发出严肃通知,员工一方给出无奈答复,“难题”无解,双方最终对簿公堂。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公司支付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元。(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两个“当”说明了结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小钟因顾及公司利益已经调整过一次婚期,而利用国庆假期休婚假,回老家办婚礼,也提前两个月向公司领导作了报备。在婚假不被允许的情况下小钟提出改请事假,公司对此未予回复。后小钟如期回老家举办婚礼,公司因此解除了与小钟的劳动合同。
不得不说,这家公司的人事管理太过冰冷,缺乏人性温暖和人文关怀,对自己的员工没有做到爱护有加,做事仅仅考虑公司的利益,不顾及员工的感受和困难。结婚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涉及到两家人和众多亲友。时间、地点、婚宴举办等等都要事前作出安排,提前通知亲戚朋友,不好一次又一次地进行更改。利用国庆大家都有假期举办婚礼,完成婚姻大事,这也是很多人乐意选择的时间。公司借口业务繁忙不准员工休婚假,实在不近人情。再说,公司没有事实证明小钟不能离岗的紧迫性,拒绝准假的理由有欠充分。再说,小钟的工作真到了无人替代、须臾不可离开的重要地步,是不是更应得到公司的善待啊?
纵观整个过程,小钟为举办婚礼曾数度向公司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并对请假原因进行详尽解释,说明自身困难,且表示在公司不同意请年假和婚假的情况下请休事假,已尽到了请假过程中的注意、慎重义务;就请假天数而言,结合小钟的请假原因、婚礼举办地点,其请假天数,难谓不合理。公司亦自述并非不同意小钟请婚假,扣除其认为合理的请假时间后,小钟旷工也未满3天,其对小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显属惩戒过度。基于此,上海一中院改判该心理咨询公司支付小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6万元,最终敲响了正义的法槌。
这起个案虽已审结,但留下了几多令人深思的问题。
一思,公司应站在社会义务、社会效益的高度,审视公司的人事管理。公司追求利润这点没有问题,但在逐利同时也要尽社会责任、社会义务,兼顾社会效益。当下,年轻人畏恋惧婚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其中就有职场竞争激烈、结婚生育成本过高的原因。最终导致出生率下降,乃至出现人口负增长的情况,不利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此国家一再出台激励政策,鼓励适时结婚生育。公司对待员工结婚这一人生大事,也应契合国家的这个需要。而不是设置障碍。
二思,员工是公司利润的创造者,是发展的源头活水。要使企业利润最大化,首先就要使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化,让他们时时处处事事感受到来自公司和领导的关心爱护、体贴温暖,有强烈的归属感、荣誉感、成就感,与公司结成命运共同体。冷落员工,甚至针对性地制定所谓规制,只能挫伤员工的积极性。不能否认,这次公司赔偿员工违约金4.6万元,于公司肯定是个减分项,不会为形象加分。
三思,员工因婚假与公司产生的这次纠纷,先经劳动争议仲裁,后经法院一审,遗憾的是员工均没有获得要求公司赔偿违约金的支持,说明员工维权的不易与艰难。这也是不少员工常常放弃维权的一个原因。我们的劳动仲裁机构,应该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守护好人间正义的防线,多替弱势群体考虑,少为强势资本站台。
作者:雷钟哲,陕西省作协会员,专栏作者,特约撰稿人,特约评论员,中共党员,工程师,已在全国各地报刊、网媒发表作品四百余万字;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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