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网传河北保定药市北大街一商铺门口,一名警务人员与老人发生肢体冲突。20日,当地警方通报称,居民姬某路过时,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辅警王某情绪过激,用木凳击打姬某。王某被行拘10日(九派新闻2023-07-20 《河北交警持木凳猛砸老人?警方通报:居民姬某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涉事辅警情绪过激,被行拘10日》)。
坦率地说,看了安国市公安局7月20日这个通报,第一时间我非常地生气,这样处理这样的警察是不对的,我为这个辅警王某鸣不平。
从公安局通报的情况看:7月19日9时许,安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市区路面执勤过程中,居民姬某路过时,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并发生冲突。辅警王某情绪过激,用木凳击打姬某,造成其手部、头部受伤。姬某现在医院留观治疗。
第一 当时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执勤,是正常的公务行为、执法的警务行为;第二,“居民姬某路过时,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这是侮辱警察的行为、袭击警察的严重行为,严重妨碍警察执法,严重危害警察安全,警察处置是应该的;第三,发生冲突时,“辅警王某情绪过激”是正常的,警察也是人;“用木凳击打姬某,造成其手部、头部受伤”,或许处置失当,但涉事警察的行为可以理解,一定程度上也是正常的。公安机关是执法机构、强力部门,不能因为是老人,不能因为警察打了人,就一边倒地认定警察有错,难道警察抓捕罪犯、处决死刑犯也是错误的吗?
因此,事发后,安国市公安局对“带队责任民警刘某停止执行职务、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我是有意见的有看法的,不同意的。
但我对当地公安机关通报的“居民姬某路过时,辱骂执勤人员,抢夺警帽”一直感觉蹊跷,十分吊诡。居民姬某路过遇见警察,开口就骂,动手就打?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地仇,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这个居民姬某和这个辅警王某是今生有仇呢,还是前世有怨呢?通报里没有说,公安局也没有讲,糊糊涂涂的,难道无缘无故地就打起来了,太不可思议了吧。
但该新闻的后面链接了一个>>>此前报道:附近一名商铺经营者告诉记者,与老人发生冲突的是一名交警,当时在查电瓶车戴头盔,老人可能是没戴头盔。
不戴头盔的和查不戴头盔的如此尖锐对立,激烈冲突,公然在大街上叫骂、殴打,这样的警民武打戏漂亮吗?好看吗?居民伤筋动骨,警察灰头土脸,就为了戴不戴头盔?
警察为老百姓安全着想,为什么老百姓不领情,还怒火冲天呢?为了一个骑电动车戴头盔,各地把大量的警力部署在街道上,天天查、月月查、年年查,有必要吗?为什么查了这么多年,还有居民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呢?查过了,为什么又不戴呢?各地的公安机关、交通警察部门认真想过这些问题没有?骑电动车究竟是自愿戴头盔,还是强制戴头盔?即使强制戴头盔,难道只有查车扣车一法吗?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挨打的居民、行政拘留的警察都是无辜者,或许也都是受害者,谁伤害了他们呢?难道拘留警察的公安机关没有责任吗?
老百姓骑个电动车出来进去不自由,搞得警民关系如此紧张,对立冲突,这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安国的事,不是第一例,也不是最后一例。因为戴不戴头盔,老百姓对警察如此仇恨,需要我们高度警觉。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河南省焦作市中心支行;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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