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二十大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第一重要组成,“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第一重要支柱。
【观点之一】“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建立在国有制基础之上的,唯有在私人财产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才能有效地运作!因此,市场经济体系要成功建立,民营化不可避免。”(第66页)
【商榷反驳】
习总书记指出:“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什么时候都不能忘了‘社会主义’这个定语。之所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我们的制度优越性,有效防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弊端”【1】。张维迎先生忘记了“我们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同时忘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如果脱离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背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根基,照搬西方服务于资产阶级利益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说,提出“唯有在私人财产制度的基础上市场经济才能有效地运作”,必然会误入歧途,必然会走上改旗易帜的邪路。
在百年未有变局复杂的国际背景下,在“变”与“不变”的把握中,将国内外现象联系起来,观察分析美国金融资本垄断集团对中国国企恨之入骨,观察分析新自由主义试图以“市场经济不可能建立在国有制基础上”而必欲置其死的态度,观察分析这些年国企改革方向和道路的分歧和斗争,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总书记提出“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着力强调“坚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志气、骨气、底气,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张维迎先生提出“市场经济体系要成功建立,民营化不可避免”的观点,违背《宪法》所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国经济改革的目的是建立具有“社会主义”前置定语的“市场经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是为了增强经济活力、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决不能把所有制偷换成改革的目的,把改革变成搞垮国有经济、摧毁公有制基础、及至颠覆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可动摇,这是宪法的根基、政权的根基、人民安身立命的根基、民族复兴伟业的根基。请张维迎先生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民营化”的偏颇思维中走出,牢固确立并真正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置定语“社会主义”,认真研究并着力探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如何实现前四个字“社会主义”与后四个字“市场经济”有效结合的辩证统一。
【观点之二】“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大家都是所有人,意味着根本没有所有人。作为企业的原始所有人,人民不仅缺乏相关信息,也缺乏可监督其经理人的有效手段。”(第72页)
【商榷反驳】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3】。按照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产权的本质不是抽象的法律意义上的财产权利,而是现实的所有权关系,即生产资料归谁实际占有、支配、使用和受益所反映的全部经济关系。“国有资产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所有者,劳动者与自己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直接结合而最终能够共享自己的劳动成果,根本不存在产权不明晰的问题”【4】。“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从根本上决定人民群众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过程中的主体地位,而立于公有制基础之上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则全面体现出劳动正义与分配正义的高度统一。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形式,是代表全民利益的最重要市场经济主体,是发展国民经济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中流砥柱。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应解决的问题,不是国企产权不明晰,而是“全体人民”由谁代表。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强调:“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统筹发展和安全”。“时代是出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5】。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6】,每一位社会主义劳动者都有权利充分利用生产资料创造价值,“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劳动参与民主”实现自我确证。
“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7】。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是依据西方产权理论,还是遵循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这是决定改革会不会犯颠覆性错误的一个原则性问题。西方“产权理论”曾经一度悄然替代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成为指导我国国企改革的“法典”,按照这种“产权理论”,只认可私有产权是明晰、有效的,只要国有产权属于“全体人民”,就是不明晰的、低效的。据此,某些改革设计家提出,用产权多元化分解和消化国有企业产权,用股份公司制取消全民所有制。由此,出现张维迎先生所谈“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第238页)的扼腕痛惜局面。
【观点之三】“任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政策都不是好政策,因为大量的国有企业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耗费价值,它们赚的很多利润来自财政的补贴,或者是经济学上讲的消费者剩余的转移。”(第106页)
【商榷反驳】
习总书记强调:“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8】,“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9】。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道路中,国有企业不仅追求企业利润和效益,同时承担着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更高责任,在最近数十年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国企发展虽历经坎坷,但总产值平均增速一直高于10%,带动整个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有一种速度叫中国速度,有一种效率是中国效率”【10】,众多“速度、效率”有力地呈现着国有企业的强大创造力,而绝非张维迎先生所谈“国有企业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耗费价值”,更不是“赚的很多利润来自财政的补贴”。国有企业承担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更高责任定位,更可以从国企与私企最大的区别比较【11】,便可以更加清晰明白国有企业“一个依靠力量、五个重要力量”的国家脊梁定位。
习总书记指出:“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12】。国有企业“一个依靠力量、五个重要力量”的定位和要求,说明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斗争背景下,我们党要领导人民完成新的伟大历史跨越,实现民族复兴与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立于不败之地,关键还是要依赖国有企业发挥好顶梁柱作用。以央企为主的大型国企,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世界经济风险、支撑国家经济战略等大局上,承担着不可替代的决定性作用,尤其通过对外投资、资源收购、企业并购等融入全球化竞争,形成核心技术和品牌影响力,成为走向世界的“航母舰队”。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着力突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引领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更加有效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更好助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中国国有企业从2000年的9家上升到2022年的99家。11条40万吨级大船靠泊山东港口青岛港,相当于全球近20%的40万吨级大船一次性集中靠泊;中国海油建设的我国首个自营超深水大气田“深海一号”【13】。中央企业在“投资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更实现着突破性推动。为此,张维迎先生“国有企业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耗费价值”“赚的很多利润来自财政的补贴”的观点,与国有企业取得的突破性成就、与国家发展战略顶梁柱作用发挥,明显是不符的。
【观点之四】“中国政府从来无意放弃国有企业。相反,在中国,国有企业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了国有制,中国就不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目标仅仅是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来改进国有制为基础的经济,而非建立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1978年,中国工业总产值中近4/5来自国有企业。到1997年,国有企业的份额已经萎缩到几乎不超过1/4。”(第84页)“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非国有企业占到90.3%。”(第238页)
【商榷反驳】
习总书记一再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建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14】;“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15】。任何改革都是为了“治病”而非“要命”,国有企业改革尤其如此。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是为了一个个特定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更是为了不断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群体和国有经济,为了不断增强国有经济体系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升的支撑,而不是要“改瘦了”,也决非为了“非国有化”,更不是“改没了”【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17】。但是,在新自由主义“用产权多元化分解和消化国有企业产权,用股份公司制取消全民所有制”的推动下,如张维迎先生所列举数据,1978年,中国工业总产值近4/5来自国企,但到1997年萎缩到几乎不超过1/4,尤其至2006年“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非国有企业占到90.3%”。这种凄惨局面,正说明“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是沉重的、沉痛的。“中国是一个大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18】。从张维迎先生所述中,清晰地表明某些掌握话语权的所谓“精英”人士推销新自由主义“药方”,对我国所剩无几的国有企业大加鞭挞,在国企被改制、被并购的过程中,已有从金融,到重要能源开发、重要原材料生产、医药、食品、交通、信息、商业、服务业,到水电气等公共事业,乃至科研、学术机构、文化产业等20多个主要产业,被外国资本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实际已成为中外资本利益集团勾结掠夺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战争,带来的是经济畸形依附、社会贪腐横行、贫富两极分化。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19】。“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20】。国家更加富强、社会更加公平正义、人民生活更加美好,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就需要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为此,张维迎先生面对“1978年,中国工业总产值中近4/5来自国有企业。到1997年,国有企业的份额已经萎缩到几乎不超过1/4”,面对“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的微薄凄惨,是应该扼腕痛惜,还是要在私有化道路上继续前进?!
【观点之五】“1979年,80.7%的工业产值由国有企业生产,非国有企业只占19.3%。之后,工业产值中国有比例逐步减少,非国有逐步增加。交叉的那一年是1993年……到2006年,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非国有企业占到90.3%。”(第238页)
“在1978年,78.3%城镇就业人口在国有部门,21.7%在非国有部门(集体企业)。到2006年,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职工只占22.7%,而非国有职工达到了77.3%。特别是,新增就业人口基本都在非国有部门。”(第239页)
“我们不仅完成了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改革,而且已经找到了剩下的国有企业的改革思路,即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第240页)
【商榷反驳】
习总书记强调:“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是长期以来在国家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为国家建设、国防安全、人民生活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任何想把公有制经济否定掉或者想把非公有制经济否定掉的观点,都是不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都是不符合我国改革发展要求的,因此也都是错误的”【21】。张维迎先生非常明白“在中国,国有企业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了国有制,中国就不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但面对“整个工业产值里,国有企业生产仅占9.7%”的微薄凄惨,提出“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居心何在?是要试图全面私有化,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制度。
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由谁主导?国民经济的命脉和支柱靠谁维系?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乃至上层建筑的性质会不会改变?
“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中国人民不答应。因为:
《中国共产党党章》不答应!“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答应!“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富裕实现的脊梁定位不答应!“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公有制经济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22】。“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23】。当前,国有企业在载入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高速铁路、特高压输变电、纳米材料、量子信息、超级计算机等领域取得走在世界科技前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智能电网、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掌握大批关键核心技术。“十年来,众多重大工程和标志性成果实现跨越式发展。‘嫦娥’探月,‘祝融’探火,‘羲和’逐日,逐梦苍穹的探索不曾停歇;电缆穿越海底,桥梁跨越大海,公路贯通大漠,征服山海的脚步让天堑变通途。一个个‘不可能’变成可能,一道道‘未解题’得到破解”【24】。
面对近十年国有企业发展的巨大成就,面对《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公有制经济基础和主体地位的定位,面对“民族复兴伟业、共同富裕实现”的伟大征途,张维迎先生“人民公敌”30年骂名生涯,应该与其“继续在国有企业非国有化的道路上前进”的主张最为紧密相关。确实到了该蓦然警醒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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