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的红歌会网(一个公益性、非盈利、靠志愿者支撑的单位)因为转载了湖北日报旗下的一些新闻作品,被湖北日报起诉,要求其支付版权费用。近两年来,像湖北日报这样的行为并不仅仅是它一家,一些其他媒体先后也做过类似的事情,最为著名的就是几个图片网站打着维权的名义,以高于真正使用费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格向使用者所谓版权费用。
版权维权应该不应该?当然应该!但是维权的目的应该是维护合法的权益,如果打着维权的名义强迫别人签订不平等条约,这性质比盗版使用他人作品更严重了,涉嫌强迫交易罪。
湖北日报作为湖北省委的机关报,它的职责是反映群众的呼声,把党的声音传送到湖北人民身边。党报的职能是做党与人民的连心桥,是党的喉舌,是党的舆论工具。可以说,党的机关报就是党的脸面,是群众看到党的最直接印象。
但是,如今湖北日报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却是一副为钱不要脸的形象,到处索赔,这不仅违背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严重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新闻,尤其是时政类新闻,本身就没有版权,它是党和政府的声音,党报有义务将其传播到群众身边,其他媒体平台转发,是帮助党报扩大影响,增加群众的接受面,你不感谢人家,还要起诉人家,这于党纪国法都说不过去。
再说了,我个人作为媒体界的老下岗工人,我完全知道,媒体收到兄弟单位发来的稿费,根本不会与创作者(记者、编辑)分享这部分收入。这些钱基本上都是进了单位的钱袋子、小金库,这种维权和采写制作新闻者毫无关系。
湖北日报集团在自己报纸上关于小贷公司的宣传
但是,湖北日报为何如此急吼吼地到处维权要钱呢?其背后真正的原因,是湖北日报参与了一起小贷公司的经营活动,由于经营失当,损失惨重。
党报是党和政府拨款经营,目的是要党报好好做好党和政府的喉舌,你不干正事,却参与社会上这种坑害老百姓的小贷公司,说白了,就是高利贷公司。这种违背共产党员的初心的行为,本来应该接受上级纪委的处罚,纪委没用处罚你,应该收心好好做好内容,但是湖北日报没用做好这个本职工作。
据我了解,包括湖北日报员工在内的700多名群众在报社的号召下,看在报社参股的情况下,向小贷公司投资,结果全军覆没,损失达4.7亿元,至今维权无门。
前阵子为湖北日报维权的媒体同行发文章呼吁,结果湖北省网信办相关人士打电话来说,他们很快给处理好这个事情,希望我把文章删了。我看他言辞恳切,也相信他们愿意解决这个问题。结果,三四个月过去了,维权的湖北日报职工还在维权,期间还差点出了人命。
湖北日报大概是因为这个损失,大概是想堤内损失堤外补,所以到处起诉这个,起诉那个,想挽回点损失。心情可以理解,但是绝不赞同。
人类文明的传播需要所有的人一起参与,党报是其中一个重要载体,我们共产党人是要为人民服务的,党报是拿了党的钱在办,党的钱来自于全体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奉献。你在创作销售报纸后,已经拿到了党给予你的报酬,这些内容就应该让社会更广泛地传播,这样才能增加影响。
这与自媒体写文章完全不一样,自媒体文章是为了讨饭吃,是完全自我的劳动,没有拿党的钱,维护版权实际上是为了填饱肚子。
党报如此,吃相太难看。
我建议湖北省委、纪委,对湖北日报参与小贷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事立案查处,挽回党和人民的损失。
作者:宋阳标 ;来源:州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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