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深扒河南新财富实控人“吕某”:靠高速公路起家、曾大举行贿
点击:  作者:冯皓    来源:财经微信号  发布时间:2022-06-21 09:09:55

 

吕奕以收费权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贷出了高出投资预算的巨额资金,相当于没有自掏一分钱就完成了这个项目。(/Pexels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冯皓

 

618日下午,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419日,许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

 

同日,针对近期个别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

 

今日(20日)河南多家村镇银行发布公告称,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要求,从即日起开展线上客户资金信息登记工作。凡在该行线上交易系统关闭后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的客户均需登记。

 

第一财经了解到,河南新财富集团与近日引发广泛关注的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紧密相关。

 

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目前,案件侦办取得积极进展,公安机关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许昌公安局称,该案涉嫌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参与人员多、案情十分复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进一步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并适时发布案件侦办阶段性进展情况。

 

 

靠高速公路起家、曾大举行贿的吕某

 

第一财经调查发现,新财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吕奕,其通过旗下遍布全国的上百家公司,先后参股、控股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及村镇银行。其中,就包括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

 

今年418日以来,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以及总部位于安徽省的新淮河村镇银行均因无法正常提现,引起一些储户恐慌。

 

近日,多方消息指称,上述四家村镇银行的不少储户发现其健康码被赋红码

 

虽然在公开信息中,关于吕奕本人及其发迹的资料并不多,但在河南的金融圈,吕奕却是一个经常被人提及的人物,一位曾与其有过业务往来的河南金融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吕奕出生于1974年,虽然其将自己的国籍迁到了塞浦路斯,并自我介绍为利比里亚驻中国商务投资代表、塞浦路斯阿芙罗赛达投资集团董事长,但他的老家却是河南南阳。

 

曾在开封工作多年的退休官员林栋(化名)告诉第一财经,吕奕身后的吕氏家族,最初主要从事家电流通生意,并在豫西南地区有着一定的影响力,也正是由于这层关系,1997年,吕奕与他人共同创办河南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天公司),并与同城的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宝公司)展开激烈竞争。

 

一直在开封某大学任教的一位教授也回忆说,在国美、苏宁这些后来的家电零售巨头尚未进入开封时,当地最具影响力的家电零售企业,主要就是航天公司与万宝公司。

 

有一个细节可以看出当时这两家公司的竞争态势。1997年,航天公司和万宝公司因与开封市交警队开展“共建”活动,在交通岗亭安装带有自己公司字样的遮阳伞,双方围绕这些遮阳伞的宣传权,展开了拉锯战,万宝公司在与航天公司协商处理未果后,起诉至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航天公司败诉。彼时,吕奕23岁。

 

“从这段经历上看,当时的吕奕,应该还没有后来那么大的能量,不然,也不会因为这么一件小事,被人家告到法庭上去。”林栋说。

 

但就是这个被当时的林栋认为“能量有限”的商人,最终却拿到了关键的一步棋: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的30年特许经营权。

 

根据开封市交通局文件(汴交(2005126号),开封市交通局(经开封市人民政府授权)与开封市兰尉高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项目特许权协议书》《开封市交通局关于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经营收费期限问题的批复》,批复兰考至尉氏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权自建设开始起,特许经营权期限为三十年(含建设期),即从200471日至203471日。

 

开封市兰尉高速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兰尉高速公司)的背后实控人,正是以吕奕为首的吕氏家族。

 

根据介绍,兰尉高速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日照至南阳公路中的一段,是由开封市政府组织企业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路线全长61.03公里。

 

按照项目规划,兰尉高速的预计总投资金额为24亿元。

 

为什么是吕奕等人拿到了这个需要总投资几十亿元的高速公路项目,彼时从事家电流通业的吕奕,又是否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与资质?目前,这些疑团依然成谜。

 

有迹可循的是,正是通过兰尉高速项目,吕奕以收费权为抵押,从金融机构贷出了高出投资预算的巨额资金,相当于没有自掏一分钱就完成了这个项目。

 

200585日,兰尉高速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总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8亿元;借款期限自200585日起202184日止;

 

之后的2006524日、2008522日、2008927日、20081224日,兰尉高速公司又与国开行分别签订《国家开发银行人民币资金(2005)、(2006)、(2008)年度借款合同》,作为1号《借款合同》的补充,并依约陆续再向兰尉高速公司发放借款5.7亿元。

 

最终,兰尉高速公司虽然曾断断续续归还其中部分借款,但剩余的1个多亿贷款,却一直未归还,2019126日,国开行向兰尉高速公司发出《贷款全部提前到期通知书》,要求兰尉高速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24亿元以及相应利息、罚息。

 

除了将通行费收费权抵押给国开行,兰尉高速公司又于200512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开封金明池支行签订《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2005年汴工银质字第002号),约定:兰尉高速公司以其享有的日照至南阳高速公路兰考至尉氏段的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收费权,作为双方签订的多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11亿元的质押担保。

 

就这样,原本预计总投资24亿元的兰尉高速,吕奕等人却拿着一纸高速公路收费权,先后从国开行、工行共计贷出了24.7亿元。

 

即使手握庞大资金,但兰尉高速项目仍出现了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在一份兰尉高速公司与河南贸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贸展公司)、自然人卓润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贸展公司、卓润德便诉称,2005321日,他们中标兰尉高速公路房建工程B03标工程项目后,积极施工,已于20051119日交付使用,在使用前,也经过了包括兰尉公司在内的四方验收,验收结论为质量合格,但兰尉公司却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长期拖欠卓润德577万元的工程款不付,恶意侵犯卓润德的权益。

 

最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判定,兰尉公司在使用经过验收合格的服务区房建工程近3年后,又对工程提出质量异议并主张权利,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相关请求应予以驳回。

 

有着20多年建筑工程行业从业经验的李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无论是道路施工还是建筑施工,先施工、后支付(工程款),几乎是司空见惯的现象。

 

这意味着,至少在某一段时期内,吕奕掌握着24.7亿元巨量资金的支配权。

 

各种迹象表明,这些资金中的一部分,在某个时期被吕奕用于投向了金融业。吕奕通过大量的马甲公司,先后参股了国内多家城商行、农商行,并又以所持的部分金融机构股权为抵押进行投资。之后,又在国家金融监管日渐收紧时,盯上了管理更加松散的村镇银行。

 

不过,即便后来新财富集团逐步壮大,这些银行的股东名单里,却几乎从未出现过吕奕的名字。

 

通过影子公司控制金融机构

 

他的蛛丝马迹,最终出现在一些法院的判决书中。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18920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中披露,吕奕为寻求贷款,曾向郑州银行副行长乔均安借款900多万,后续,为获取更多贷款,又行贿2300多万,而且,两人还一起做起了吃息差的生意,由乔均安负责搞定银行批准,吕奕借款后再放贷给一些关联公司。在这份判决书里,吕奕的身份是新财富集团董事长。

 

也是在这份判决书中,河南新财富集团出具证明称,河南海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祺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航天家电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超凡办公设备有限公司、郑州博奥森电器有限公司、石家庄文昊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合生和商贸有限公司、河南鼎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河南新世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帛珏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均由吕奕实际控制。

 

上面判决书中所列的一系列有限公司,正是吕奕用以投资的一小部分影子公司。正是借由这些影子公司,吕奕渗入了金融行业,并且控制或大比例持了多家金融机构。

 

新财富集团正是通过这样盘根错节的股权公司,渗透进入国内多家金融机构,并通过旗下影子公司,成为这些金融机构的隐形股东,最终成为威胁金融稳定的不稳定因素。

 

转自财经微信号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