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石冀平:略评贾康先生一篇文不对题的文章
点击:  作者:石冀平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21 08:58:41

 

1.webp.jpg
 
近日贾康先生在《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民营企业大可在中国安心发展》的文章。从文章题目看,此文的主旨应该是列举和阐述有利于民企发展的政策环境及各种有利条件,总之应当是给民企开出一口袋定心丸来。可笔者看完这篇并不太长的文章后,首先感到的是困惑:整篇文章只用了几句话指出中央和最高领导已经给出了定心丸之外,其余篇幅基本是为民企鸣不平。文中列举了一系列他认为不利于民企发展的问题,给人的感觉是私营企业(所谓民企实质就是私企,笔者只认私企的提法)在中国是无法安心发展的,而不是什么“大可在中国安心发展”。因此贾康先生的文章显然文不对题,此乃文之大忌。贾康先生是靠耍笔杆子吃饭的,这种文章大忌当然不是贾先生这类写手的疏忽,不知贾先生有何顾虑不在题目上直抒胸臆?直接用“我为民企鼓与呼”或“我为民企鸣不平”为题岂不更合文意?也更合乎贾康先生一贯力挺私企的立场和理念。当然我更关注的是文章的内容,这也是我要点评的重点。
    
贾先生的文章一开笔还是老调重弹,用“56789”来证明私企已超越半壁江山,执国民经济之牛耳。并且预测国企提供的就业岗位还要萎缩,它可以由私企弥补。贾先生的这一事实判断基本是符合实际的。但也必须指出两个事实:其一,私企超半壁江山之局,并非完全是私企自我发展的结果。此局之出现,在相当程度上是国有经济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向私有经济让渡所成,坦率地讲是体制力推国退民进(上台面的讲法是“改制”)的结果。讲私有经济所谓发展壮大,不能有意忽略这一事实,只讲其一不讲其二不是正常学者的历史态度,而这正是中国力挺私企的主流学者的通弊。其二,贾先生认为私企可弥补就业萎缩,并进而指出私企支撑全局稳定和基本民生的最主要的“贡献”,就是它自身的发展和就业支撑力。将私企发展和就业支撑描述为对社会的“贡献”,是现在主流学者的一致说辞。然而“贡献”作为具有褒义性的概念,内含着行为主体的主观意愿的意涵。当指称某个主体有“贡献”时,往往意涵着这种“贡献”体现了主体的主观意愿。可是资本家作为经济主体的主观目的和意愿只有一个:追求最大化的利润,无它。私企发展的目的是获取利润,不是为社会做贡献。雇佣劳动者的目的也不是为社会支撑就业,而是一种获取利润的必要手段。因此把“56789”之局用“贡献”定义并不恰当,它只是一种格局或状态。小偷毁了你家防盗门,换门就增加了鸡的屁,能说小偷为国家发展做贡献了?“贡献”只能用在良好的主观动机和效果统一的主体身上,用在资本家身上真不合适。尤其是贾先生这类有着中共党员身份的体制学者们更不应这么用。因为中共毕竟还要求党员思想意识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如果将贾先生之流的有关资本家的“贡献”逻辑外推,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阶级的经济占比和就业支撑力几乎是百分之百,那也就是资本家对社会的“贡献”也几乎是百分之百。那么马克思主义主张推翻对社会做出百分之百“贡献”的资本家阶级不是有悖天理吗?它何来正确性和正义性?马克思主义还应当是指导思想吗?贾先生这类党员学者虽然内心不认同马克思主义,但大面子上也得过去吧。现在连面都不要了,太着急了吧。记得哪位学者讲过,话语体系的转换是一场悄悄的革命。它在不经意中就改变着人们社会认知,价值评价和社会导向。上世纪七十年代,一位西方学者就从当时的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人们之间不再互称同志,预言了社会主义在这些国家退场的历史命运。改开过程同时也是话语体系转换过程,它既体现了社会变迁也影响了社会变迁,并最终成就社会制度转型。“贡献”一词的谬用既是鲜明一例,信然。
    
当然,贾先生文章的重点不是谈资本家的所谓贡献,而是为资本家叫屈。他认为私企对于全局的意义和影响,应该使我们在战略思维上有进一步的提升。这种提升就是怎样进一步给私企吃好定心丸。作为体制人,贾先生首先勉为其难地承认了当前对私企的纠偏是必要的。但马上话锋一转,说所有的纠偏,“都是旨在使民营企业更好地创新发展”,这显然是不合逻辑的谬判。私企的目的就是赚钱,“更好地创新发展”在私企那里就意味着赚更多的钱,因此在资本家看来,如果旨在使我们资本家更好地创新发展,就谁也别管我怎么干。我想怎样赚钱就怎样赚,什么“蚂蚁金服”、“蛐蛐金服”之类的创新根本不应被管。那位赫赫有名的大佬不是公开表达过此意吗?而这次纠偏的核心就是“监管”,它不是“旨在使民营企业更好地创新发展”,而是旨在通过监管阻止资本家以创新为名一味谋取私利,扰乱正常经济秩序和国家发展大局。在此问题上,贾先生不要误导资本家,要说实话,给资本家定心丸不是这么个给法。
    
接着贾先生就进入文章的真正主题——为资本家鸣不平。他写道:“社会中存在的对民营企业认识上的一些非理性,出偏差的因素,也不可忽视。仍有一些观点陷于论事要贴姓社姓资标签的思维。这表现为现实生活中虽已确立了'竞争中性’原则,却迟迟未能真正形成与之必然相匹配的‘所有制中性环境’,一些有影响的人士直接对‘所有制中性’概念发起批判。这种氛围使民营企业在实际生活场景中往往被打入另层。有民营企业感觉受歧视,难定心,行为趋于短期化。因获得的安全感不足,为了求得安全感而脚踩两只船等问题也在发生”。在笔者看来,贾先生自己的这个看法才是“非理性,出偏差”的:

其一,所谓“论事要贴姓社姓资标签”,这是体制内挺资的主流学者惯用的指责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原则的学者的说辞,这个说辞本身就不理性,有偏差。首先,“论事就贴姓社姓资标签”的意思无非是无论啥事都贴标签,哪有此事?你见过谁在围绕馒头和米饭的营养价值来谈姓社姓资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本身就不是标签,它们是实实在在的制度,道路,方向。马克思主义学者讨论的“姓社姓资”,都是与制度,道路,方向直接相关的原则性问题,不是与此无关的什么标签。贾先生好歹学过几年马经,心里很清楚马经认为所有制是与制度,道路,方向密切相关的。标签论的使用实际反映了使用者的心虚,你们主张的本质是什么就是什么,标签改变不了本质。给挺资学者的屁股上贴脑袋的标签,屁股还是屁股,成不了脑袋,慌什么?在这点上,挺资学者要向他们的前辈茅于轼学习,人家也吃体制饭,但很坦率,赞成搞资本主义就直接说,自己主动贴标签。你们可好,明明挺资又怕沾包。再者说,在事关制度,道路,方向问题上不讲姓社姓资,还是共产党吗?美国共和党都讲姓社姓资,他们力挺资本主义私有制。共产党不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吗?贾先生这类人并不是真不讲姓社姓资,他们想姓什么心里门清,不讲出来除中共党员身份所碍外,用此类人私下的说法,就是不谈姓社姓资是为了减少私有化的阻力,来个“打枪的不要,悄悄地进村”。
    
其二,是所谓“所有制中性”问题,贾先生认为不同意此概念就是“不理性,有偏差”。这个问题本身就可以讨论,你急了吧,光给人戴帽子就理性了?事实上,所有制本身就不是中性的,也不可能中性。说反对“所有制中性论”不理性,有偏差,那国家宪法就是不理性有偏差的,因为国家宪法明确规定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为主体”就不是中性法律规定,他代表了国家的根本经济制度倾向。贾先生呼吁要形成“所有制中性环境”,是什么意思?要改宪法吗?直说嘛,你们本来就是这么想的,干嘛不说。别怕,说了体制这碗饭照样吃的好。这路子你们还看不清?另外,说社会氛围不利于民营企业,则是明显夸大其词。从官家层面讲,决策层已明确他们是自己人,各地封疆大吏也纷纷拍桌子瞪眼地表态:谁跟资本家过不去,我就跟谁过不去,俨然将他们看做衣食父母了。司法部门也出台了资本家犯事从轻处理的具体规定。至于学术和舆论环境也是大大有利于私企:绝大部分学术刊物长期为信奉西学的人把持,贾先生口中的那些为数不多的“有影响的人士”,都很难发声。官媒在宣传上也是几乎一致站在私企一边,在网络上,支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反对全面私有化的只有少数几个网站,声音甚弱且长期受打压。这些定心丸还不够资本家吃的吗?贾先生是要求舆论一致,不允许任何异议存在吗?太霸道了吧,您从西方学的那个什么自由主义理念在这就不适用了?贾先生为资本家要定心丸不是一天两天了,用情之深用力之大有目共睹。但是由于他不信马论,所以缺乏唯物辩证思维。他忽略了内因和外因的本质关系。他要的定心丸实际都是外因,而真正的定心丸应由资本家自己提供,这是内因。这颗定心丸由四味成分组方:“善待劳动者,合法经营,诚信待客,回报社会”。如果资本家吃了自己制造的这个定心丸,万古长存当然不可能(有客观历史规律管着呢),但起码保证他们长时段平安无事。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早期压榨劳动者也是相当残酷的,结果汹涌的社会主义运动迫使资本家在二战后赶紧造出保障劳动法,社会福利制度等定心丸,结果使他们在战后较为安稳地过了七十多年。如果西方资本家阶级一直如电影《摩登时代》似地对待工人,只知道把镇压工人运动当定心丸吃,这个阶级恐怕早被上帝请去喝茶了。前有车后有辙,按说中国的资本家应当看明白这一历史经验,自己造定心丸。可惜聪明劲一直没用在这,他们始终把压榨当做重要赚钱手段,这才是最大的短期化行为(贾先生没明白什么才真是短期化行为)。老汉我当年教书时,青年学子对那个盗版的外星人大佬崇拜的屁眼朝天,结果走向社会后,此类大佬们用“996”把他们折腾的屁眼朝天,还说这是他娘的“福报”。当引起社会抱怨时,他们不是自我反省,而是求助于贾先生这样的体制学者向上要“定心丸”。看来中国的资本家阶级与西方资本家阶级比起来,阶级成熟度远不在一个档次,他们如果一直这样处理劳资关系,别说吃“定心丸”,总有一天吃“还阳丹”都没救。另外,就“996”问题再顺带多说两句:很多人认为“996”之所以不合理,是因为延长工作时间,不给或少给加班费。实际上给不给加班费都不合理,因为在雇佣劳动制度下,劳动者是靠出卖劳动力为生。如果一个正常的劳动者一生可出卖三十年劳动力。可是过长的劳动时间和过大的劳动强度会严重损害劳动者身心健康,由此必然出现“十连跳”,“过劳死”,或提早丧失劳动能力的现象,从而使劳动者一生可出卖劳动力的期限大大缩短,比如会缩短十年甚至十五年等等。通俗点讲,您本来可挣三十年的钱,现在只能挣二十年或十五年的钱,这是区区加班费根本无法弥补的。所以延长劳动时间,即使给加班费也是不合理的不应当的!否则各国就不会立法限制劳动时间长度了。这种分析路数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给的,有道理吧。正因为马克思的经济学有道理,而且这道理是为劳动者讲的,对资本家不利,所以多年来,中国居主流地位的挺资学者,竭力向民众尤其是青年灌输马克思经济学无用论,就怕他们学了马克思经济学找资本家的麻烦。实际上马克思经济学才是明白学,劳动者都应该学。
    
其三,贾先生认为资本家阶级为了求得安全感而脚踩两只船,这也是误判。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从其祖宗起就具有两面性,其中摇摆性是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本性,脚踩两只船是这一本性的必然表现,与安全感并无本质关联。即使把贾先生开出的定心丸给足了,遇到大的风浪,他们该跑照样跑,绝不会顾及国家和社会利益。本性如此,不必抱幻想。再者说,商场如战场,没有安全感是资本家必有的市场感觉,经营再好的资本家也会居安思危,否则就不是资本家了。显然,贾先生口中的无安全感不是指市场风险度,而是另有所指:中国新兴资本家阶级的原始积累有历史特殊性,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国企改制中的国有资产化公为私相关联,还有不少人在发家过程中涉及违法违规。用粗话讲是“屁股有屎”,用文词讲就是有所谓“原罪”。挺资学者也不敢公然否定这一事实,所以他们一直呼吁“赦免原罪”,来个一风吹。实际上贾先生也是这个意思,可你又不直说。“赦免原罪”的安全感该不该给资本家,应问人民同意不同意,反正我不同意。现在司法部门已经明文规定,对涉法涉案的资本家给予超国民待遇——减轻处罚,还要多大安全感?普通劳动者的饭碗在资本家手里说没就没,养家糊口的工资说拖欠就拖欠,工作说加班就加班。他们的安全感贾先生是不是也给呼吁呼吁,您毕竟是共产党员,不是共和党员。
    
贾先生还认为所谓将私企“打入另册”的另一现象就是私企融资难,这实际也是老生常谈他认为造成这一现象除了技术性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融资方面的态度是不一样的。”他引用银行业人士的表达:给国企融资安全,风险小。而所谓风险并不是通常认为的金融风险,而是指个人承担的风险。意思是指一旦融资出问题,上级不会怀疑银行人员与国企有私下交易,因此个人承担的风险小。如果给私企的融资一旦出问题,上级就会“要问银行工作人员跟民营企业家是不是暗中搞了名堂?”。实事求是地讲,这种追责思路是合理的,因为国企性质姓公,国企负责人没有为公事去充当行贿人角色的动力,因此私下搞名堂的概率极小。而私企姓私,企业主为私利搞私下名堂的动力和冲动始终存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私企与银行工作人员私下搞名堂的案例远高于国企,贾先生对此应是心知肚明。另外,从经济和社会贡献度考虑,在企业融资上国企优先也是合理的:从经济上看,私人资本的投机性远大于国企,违规甚至违法操作的冲动也远大于国企,因而对它的融资风险也更大。从社会贡献度上看,国企也远大于私企。因为国企赚的钱,法理上属于全体人民,全体人民分享,起码不存在法理障碍,这些钱也不得私自转移境外。同时国企承担的社会责任远大于私企,这次疫情就有充分的体现。而私企赚的钱,就是属于资本家自己,其中大部分是用于私人享受的,并且很多资本家以无安全感为由,任意将国内劳动者为他们创造的财富转移境外挥霍。
    
私企与国企融资待遇不同的现实和围绕此问题的争论,与如何理解“两个毫不动摇”,直接相关。两个“毫不动摇”实际只是表明公有制和私有制(把私有说成非公,犹如将左手说成非右手,不如直接说)都要坚决发展,但并不涉及发展排序问题。按照宪法确定的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发展排序上将公有制企业置于优先地位,是天经地义的。这与“两个毫不动摇”并不矛盾。在融资上国企优先正是体现了这一要求,这是正确的也是合理的,贾先生不应抱怨。
 

(作者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