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杨昭友:强奸幼女的王振华会不会逍遥法外?
点击:  作者:杨昭友    来源:逍遥游看世界  发布时间:2020-07-12 12:10:52

 

王振华强奸幼女案被以猥亵女童罪轻判之后,引起全国左右舆论的关注,并给予谴责。

 

可是,王振华、周燕芬却在无良律痞的怂恿下提出上诉,请求无罪判决。@环球时报 报道:上海二中院已立案受理。

 

 

 

对此案的二审,全国人民没有信心。因为对上诉案件,除非获取了犯罪嫌疑人新的犯罪证据,一般不会加刑,顶多是维持原判。可见,王振华强奸幼女案的判决最终不会超出原判的五年有期徒刑。再者,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王振华再出个千万律师费或其他什么费,很可能被无罪释放。

 

我们公众无法左右法院的审理判决。但只要有人的良心的都知道,王振华犯的是强奸幼女罪,而不是什么猥亵女童

 

猥亵是指没有对受害人性器官侵犯的其他流氓行为。如:摸摸身体,强行接吻之类。所谓的性器官接触才算强奸,是为强奸犯开脱罪责。

 

从网上披露的信息得知,王振华强奸案中的受害人的下体撕裂。无论王振华是否以性器官侵犯受害人,都属于强奸罪!以手或器物侵犯幼女的性器官,不是强奸是什么?

 

即使王振华是手或器物侵犯受害人性器官,首先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这伤害罪不是以所谓轻伤来衡量的。因为这种伤害严重残害了幼女的身心,会摧毁受害人的精神,会毁掉受害人的学业、事业,会毁掉受害人一生的幸福;也毁掉了受害人一家人的幸福。因此,从王振华强奸幼女案的情节和其恶劣态度来看,必须以强奸幼女最高刑罚处罚

 

王振华是千亿富豪。受害人如果没有遭到王振华的摧残,将来也可能成为一名企业家,成为千亿富豪。可是,就是因为王振华,这可怜的孩子的一切都毁了。如此算来,就是把王振华的千亿资产判给受害人,也无法平复受害人的心灵创伤!

 

受害人被王振华强奸了,如果再轻判,则是强奸14亿民意,是强奸中国法律!

 

保住了王振华,失去的是公信力,失去的是民心,毁掉的是法治基础!

 

王振华若被轻判或逍遥法外,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先烈会为之哭泣!

 

文章来源于舒州观世界 ,作者杨昭友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