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三大央媒曾发声怒批,用辞罕见严厉
点击:  作者:吕梁融媒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0-06-19 08:51:28

 

王振华(资料图)

 

20206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

 

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了最后陈述。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于6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此前报道:

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被刑拘!三大央媒发声怒批,用辞罕见严厉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挡箭牌

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

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

无论什么身份,有多少资产

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一案持续发酵,昨夜,三大央媒火力全开,密集发声,用辞罕见严厉。

 

上市公司董事长涉嫌猥亵女童

 

73日,有媒体报道,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于71日在上海被采取强制措施。

 

据悉,王某某猥亵女童的行为发生于629日下午,地点为上海万航渡路一家五星级酒店。被猥亵女童事后向在江苏的母亲打电话哭诉,母亲即赴上海报警,王某某随即被采取强制措施。女童已验伤情,构成轻伤。

 

73日晚,上海警方通报确认王某某涉嫌猥亵女童属实,另有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刑拘。

 

警情通报显示,上海普陀警方于63022时许接王女士报警,称其女儿被朋友周某某(女,49岁,江苏人)从江苏老家带至上海并入住本市一酒店,后其女儿在房间内遭到一男子猥亵。

 

7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岁,江苏人)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7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城控股连夜换帅

 

新城控股7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3日接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振华因个人原因被刑事拘留。

 

公司于7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兼总裁王晓松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王晓松将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签署董事会重要合同、重要文件及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王振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据悉,王振华、王晓松为父子关系。

 

 

据公开资料,王振华出生于19623月,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创办人,20058月完成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

 

2016年,王振华因个人原因接受常州市武进区纪委调查。王振华所创立的新城控股目前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前20强,总资产达人民币3303.18亿元。

 

三大央媒火力全开:

 

严惩不贷,绝不手软!

 

虽然案件仍在侦办过程中,具体案情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证实,但这一令人发指的罪行,已然引发公愤。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等央媒均发声怒批,用辞罕见严厉。

 

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挡箭牌,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底线已不存,何须遮羞布?!”—— @人民日报

 

警方通报刚公布,@人民日报 火速发声,提出了针对该案的三个焦点问题:

 

究竟是猥亵还是强奸?”“输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态利益链?”“嫌犯有无性侵女童前科?

 

同时严正表态,守卫儿童权益,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

 

 

当晚23点半左右,@人民日报再发严厉评论,任何身份都不是犯罪挡箭牌,任何人都没有法外之权。是否为惯犯,是否存在产业链,均要彻查!

 

 

对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无论他是什么身份,也不管他有多少资产,必须依法严惩、决不手软!”—— @新华视点

 

新华社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新华视点 评论中称,王某某作为一名知名企业家、公众人物,却将罪恶之手伸向柔弱的孩子,对于这种令人发指的犯罪行为,公众向来深恶痛绝。根据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相关意见:应当依法从严惩治。

 

 

涉嫌猥亵女童如属实:没啥好说的,从严从重吧!”——@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 更从法律角度,找出了从严从重处罚的依据。

 

尽管该案还处于侦查阶段,是否定罪量刑,还须经过法院的审理裁判,但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将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并非未知数。根据《刑法》规定,猥亵妇女的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王某猥亵儿童罪成立,就应当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内,依法律上限处罚。此外,还应看到的是,王某的猥亵儿童行为,还造成了女童轻伤的严重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施猥亵儿童犯罪,造成儿童轻伤以上后果,同时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基于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轻伤程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应以涉嫌猥亵儿童罪追究刑责,而导致儿童身体伤害的结果,应作为加重的情节,提高已有的量刑幅度。

 

 

对于猥亵儿童的犯罪分子

无论什么身份,有多少资产

依法严惩,绝不手软!

这是大众对公平正义的期许与呼声

只有让犯罪分子付出足够昂贵的代价

才能向潜在的不法分子

敲响伸手必被抓的警钟!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