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经人谁写日记啊?下贱!
我,也写过,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研究生前两年,陆陆续续写了九年,不过后来就不写了,觉得这东西太假:某日一个人打手枪,完事后痛苦纠结,开始自我谴责,一怒之下要把这个痛苦的反思写进日记,可是在落笔的一瞬间,又僵持住了,能把自己如此不堪的一面写进去吗?
终究,纠结再纠结,徘徊再徘徊,日记上没有留下那次打手枪的记忆,却写上了另一端风马牛不相及的文字,这叫——自我掩饰!
当然,有一位很牛掰的写日记的老前辈:
嗯,还轮不到方方,他叫蒋志清!
这位仁兄,写了一辈子的日记,创造了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记录,“老子靠日记收复失地!”
尤为搞笑的是,这位“日记开疆”的常凯申同志,竟然被公知引为知己,原因无他——臭味相投是也,都有写日记的癖好嘛!
昨天,写了一篇与方方有关的文章,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我将前100条留言(这是系统所能精选的上限,有些人好搞笑,还嘲笑我不敢把他们的评论放出来?竟把我想得心胸如此狭窄,艾玛……)全部放了出来,并尽可能的回复了:许多人还意犹未尽,我再简单叙述几段,权当昨日的续篇!
我之所以瞧不上方方,不是因为她动用特权送侄女出城,甚至也不是她享受特权后的自我炫耀,而是她公然撒谎:尤其对于公众人物,撒谎,是我所不能容忍的,而且,她不止一次的撒谎!
第一次撒谎
1月30日的日记中,她讲述的很明白:“先打电话给洪山区交管局,然后交管局的人派遣肖警官将侄女送到机场。”下面是她的原话:
等到被网友批评了,3月12日17:34,她又改口说:
“我和辅洪山交管局辅警小肖认识,在此紧急情况下,我询问肖警官是否可以去机场一事(隐去先沟通交管局,后者派人派车上门服务之事),肖警官遂利用晚上休息时间,热情相助,用的是他私家车(撒谎的人总是会露出马脚,1月26日凌晨起武汉不许私家车上路)哦。”
诸位:但凡不抱偏见的看完这两段文字,我们就能发现,方方撒谎了,而且是明目张胆的撒谎,可是为什么有些人视而不见呢?
也许方方也发现了前后矛盾之处,接着3月13日00:13,她进行第三次解释(掩饰):
“肖警官和其他几位警察大约在前年(搞笑呢?这是写小说,倒叙?)曾经去过我家。我咨询时,被告知(打脸自己第二次表态时,直接联系肖警官的说法),肖警官正好休息,可以让他帮忙。我即给肖警官发了短信,他立即答应了。尽管肖警官是辅警,但我一直就是称呼他为肖警官……那天大约是初五,短信应该都还在(装模作样,你倒是拿出来呀?跟我有一个朋友何其相像),如果有关部门想调查(不想的话,罢了?),尽可以去查。”
诸位,这已经是方方第二次改口了!
我为什么会鄙视她?并不仅仅是特权的问题,而是面对着公众的质疑,公然撒谎,百般狡赖,被戳穿之后,还试图继续遮掩!
也许真应了那句话:公知的撒谎,能叫撒谎吗?
第二次撒谎
除此之外,方方在微博的解释中反复强调:
“我不是厅级干部!我不是厅级干部!我不是厅级干部!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连公务员都不是。所以,我是没有级别的。”
在回复网友的消息中,她又强调自己只是个老百姓:
遗憾的是,方方写了太多的日记,说过太多的话,以至于自己都忘记了,她当年接受南都采访时候说过的话,幸亏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而不像我们搞一个正厅级机关,养很多人。作家协会坏就坏在给了它行政级别,而且在这里工作的人又分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你觉得机关不把手是公务员编制还是事业编制?)。在两种编制体系下,福利待遇也是两种。”
诸位,五年前,她一边享受着体制的正厅级待遇,一边又怒斥官方给了她行政级别,五年后,她矢口否认自己是正厅级干部!
五年前,她一边解释这里上班的人分公务员编制和事业编制,五年后,她矢口否认自己连公务员都不是!
所以,我痛恨的是撒谎,是虚伪——哪怕你侄女出城情有可原,但是你的撒谎是不可原谅的,公开撒谎更是对公众的搪塞和藐视!
结果,方方拿出来杀手锏,所有公知们都屡试不爽的杀手锏——你敢质疑老娘我?你就是文革余孽,你就是极左分子,你就是恶势力,你就是黑帮!
当方方怒斥着别人撒谎的时候,却忘记了,一旦撕下那块遮羞布,自己也不过是一个裸奔的撒谎者:更有甚者,甚至连承认的勇气都没有,只会用一个又一个的谎言来掩饰自己的前一个谎言!
这就是我对公知鄙视的原因所在:既要当婊子,还要立牌坊?
子曰:“德不配位,必有秧灾!”诚不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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