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花了点笨功夫,编辑了一个60万字的《反AB团及富田事变相关文献》,顺手写了一些笔记。
一、AB团是江西地方土特产,打AB团是赣西南特委版权的土特产——迄至富田事变为止,中共中央从来没有发出过反AB团的行动部署和动员令。
二、打AB团进入高潮时期时,总前委与赣西南特委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隶属关系——赣西南特委自己也说江西省委被破坏后,他们直属中共中央领导。从红四军前委到红一方面军总前委,都没有对赣西南特委作过任何相关的指示和部署——或者干脆这么着说:赣西南打AB团乃至推动至高潮,都与红四军前委乃至总前委无涉。赣西南特委发出的第一个鼓励肉刑的政治动员令,与总前委没有关系。
三、赣西南打AB团有立三路线的很大影响,但中共中央也没有对他们反AB团有过指示和部署,六届三47中全会后的中央甚至对他们打AB团的方式有过批评。
四、总前委与省行委的相互关系,很不明确。赣西南认为他们直属中央领导,总前委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中央关于赣西南特委升格为省行委的通知是总前委传达给赣西南特委的——这是立三路线行委系统造成的混乱。1930年10月26日会议作出的《目前形势与一方面军及江西党的任务》决议,是个联席会议决议,此前总前委没有号召和部署在军内反AB团,这次的决议中写入反AB团的内容,很大程度上是受赣西南特委的影响,以及其他因素(攻克吉安后获取的赣西南党委内部有AB团的信息)的影响。
五、红一方面军于1930年11月开始在军内大反AB团,肃反部门发出过鼓励刑讯逼供的宣传提纲。军内反AB团的原因,一是总前委和省行委联席会议的号召,二是赣西南地区动员群众参军参战中出现了问题,红一方面军出现了很多逃兵,甚至有在火线上“发谣疯”溃逃的情况,于是军内上下都认定是AB团的破坏,军地都存在着大量AB团,遂使军内反AB团严重扩大化。
六、富田事变发生后,朱彭黄声明、陈正人的信,都指责事变是AB团组织的反革命暴动,或“AB团公开暴动”,但朱彭黄在给曾炳春的信中,对参事变参加者或拥护者采取了区别对待和争取的方式。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也认定事变的发起者是AB团,而且算了历史旧账(从二全会议算起),但并没有扩大到所有事变的参与者。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六字诗,也点名骂了段(良弼)谢(汉倡)刘(敌)李(李白芳)。总前委没有就如何处理事变形成过决议,处置办法基本上是冷处理,没有动武,“派兵平叛”纯系子虚。刘敌带过河西的二十军部队只有一七四团(或有其他团部分人员),其余三个团由奉总前委指示前来善后的红二十二军军长陈毅(仅带兵一连,没有打仗)主持,分别编入红一、三军团。
李文林始终没有被点名(受李韶九刑讯逼供的段良弼供了他是AB团),而且后来放出,继续工作。
七、项英来到后,苏区中央局形成决议,认定“富田事变是反党反革命的行动”,宣布开除段良弼等5人的党籍,但并没有认定“AB团组织的反革命暴动”,也没有明确指认事变是AB团组织领导的,强调了事变本身的“反革命性质”但对参与者留有党内解决的余地。没有证据认定这个决议仅仅是项英的个人意见所致。而且,事变发生后而项英未到来时召开的黄陂会议上,毛泽东已经在对刑讯逼供的反AB团方式进行纠偏,对富田事变实际已经是“冷处理”,总前委对事变也没有作出处理决议。
八、1931年2月上中旬,江西省行委派了段良弼等人赴上海向中共中央报告事变情况,中央提款员易尔士和湘东南特委代表也随之来到上海并向中共中央提供了朱毛彭黄宣言、公开信、总前委答辩信及刘敌的申诉信等文件,中共中央遂发出信函,号召双方团结对敌,问题留待中央代表团来解决。段良弼后来在上海出走,回到家乡,1959年才去世。
九、1931年3月18日,共产国际执委会远东局作出富田事变处理决;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根据共产国际指示也作出了决定。4月上旬,中央代表团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来到苏区,推翻1931年1月16日中央局决议,富田事变被确认为“AB团组织的反革命暴动”。毛泽东当时正忙于组织第二、三次反“围剿”,没有参与肃反和处理富田事变当事人的工作。
十、1931年8月30日,周恩来起草中共中央指示信发出,这封信主旨是全面贯彻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对苏区中央局和毛泽东的主张有很多批评,但其中批评肃反扩大化的部分,是正确的也是有意义有作用的。但随之而来中共中央代表团主持的赣南会议上,通过了以该指示精神形成的决议,却不点名的批判毛泽东的“狭隘经验论”和“富农路线”,并逐渐将毛在苏区对军队的领导边缘化。
十一、1931年10月,因中央代表团认为项英在处理富田事变问题上犯有错误,能力不够领导,请求毛暂时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毛泽东在短暂的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以及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的时间内,利用中共中央1931年8月30日指示信中批评肃反扩大化的部分,再一次对肃反扩大化作出了纠偏的努力,明确在中央局决议写明了废止肉刑和刑讯逼供的内容,并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号训令中也写入了这项内容,将杀人权从县级收回省以上。
十二、1931年12月底,周恩来赶到苏区,取代毛泽东就任苏区中央局书记,在路上,也发出信函要纠正肃反扩大化。1月2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以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的名义颁布训令,建立国家政治保卫局系统,本意是防止肃反扩大化,将肃反纳入司法轨道。
十三、1932年4月后,毛随军东征漳州期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召开会议,发表十一、十二号训令,批评放松肃反的错误,并将毛主持制定的收回县级杀人权的第六号训令内容,又改了回去,于是肃反工作进一步扩大化,李文林等被冤杀。
十四、1932年5月,周、任、朱、王联名向中央告过毛的状。主要是根据地发展方针,还要求在党报上不点名地对毛进行批评。
十五、比较搞笑的是,苏区中央局在毛泽东还没回到瑞金的1932年6月9日,致电中央称毛已回到瑞金,并在召开的中央局全会上诚恳地接受了批评,作出了检讨。
【双石,察网专栏学者,新华文轩出版传媒集团编辑、计算机高级工程师,著名军/战史研究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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