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一件有关儿童疫苗事件将这个夏天的气温提升到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高度。人们热议为何会出现如此“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事件?该事件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该事件对百姓究竟会产生哪些影响?大众期待答案!
先看看这起事件的起因: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一则通告,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国家药监局的通告截图】
昨天(7月22日),央视在报道国家药监局通报长春长生公司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事件的同时,还披露了该公司之前因“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简称“百白破”)检验不符合规定,遭到吉林省药监局行政处罚的事件。
【央视“东方时空”的报道视频】
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大众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相对一些其它媒体和自媒体的报道,《生命时报》昨天发表的一篇题为“关于‘问题疫苗’的10大疑问,专家一次解答清楚”的文章更有权威性。该文章中,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感染中心主任吴昊和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王月丹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这两位专家给出的答重点可以归纳为两点:一是此次“问题疫苗”不是“假疫苗”,问题在生产记录造假;二是此次“问题疫苗”是“效价不符合标准”,也就是有效成分的含量不达标的“劣药”,但疫苗是安全的,只是有效剂量不够。至于儿童如果打了这种疫苗怎么办和需不需要补打等问题,专家们也有具体回答,大家可以通过阅读该文(“关于‘问题疫苗’的10大疑问,专家一次解答清楚”)找到答案,在此笔者就不一一列出。
现在,我们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何会出现如此“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事件?该事件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该事件对百姓究竟会产生哪些影响?
以追逐利润为导向必然会“突破人的道德底线”
食品药品与其它产品不一样,是关系到人命关天的产品,如果在制造、销售过程中已追逐利润为导向,必然会出现不管使用者、消费者死活的“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情况。近几十年来来,这样的事件已不断在社会上发生,人们已经对此深恶痛绝。
据相关报道,此次发生问题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长春高新旗下的一家国企,创立于1992年。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老板,即董事长高俊芳从1994年就担任这家企业的总经理。2003年长春高新决定将该企业改制,当年12月16日,长春高新董事会通过决议,拟全部转让该公司所持有的股份。经过多次操作,2006年该公司终于成功私有化,原总经理高俊芳成为改制后私有化的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其个人占公司股份18.18%,其儿子张X浩为该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占公司股份17.88%。据《胡润百豪榜2017年》公布的资料,高俊芳家族以身价51亿列第820位。
现在我们无法得出产生“问题疫苗”与该公司从国企改为私有有关的结论,但国企与私企在社会责任上的区别恐怕谁也不能否认。作为一家私有企业,追逐利润似乎被认为理所当然,要不然无法解释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何要违规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又为何要在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上作假。
只要是从事过企业管理的人都知道,当要对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变动时,只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市场需要,二是减少产品成本以产生更大利润。一般情况下,作为国企考虑的多是第一种情况,而私企更多的以第二种情况为主。只有傻瓜才会相信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出于第一种情况,若是也不会出现“问题疫苗”。
因此,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事件以及生产记录和产品记录作假只有是为了减少成本,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由此产生的恶果必然会“突破人的道德底线”。
真相究竟是怎样的?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何要做“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的事情,这是广大百姓想知道的,更需要向股民交待清楚。
药品,特别是儿童疫苗出现问题,成为“问题疫苗”是绝对不可让人接受的。这就是为何专家、媒体虽然反复以专业的角度解释,但人们依然不相信的原因。是否真像笔者分析的只是“追逐利润”?有没有其它因素?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这些问题必须尽早给大众一个交待。
据媒体报道,在私有化之前的国企长春长生,效益并非不好,2001年该公司净利润为1005万元,2002年净利润为2634万元,2003年1-10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51万元,净利润1147.5万元。当传出该国企将出售时,《中国证券报》2003年12月9日报道,曾有一家生物有限公司表示愿以每股3元的价格受让长春长生的全部股权,但没成功。最后在一片质疑声中高俊芳以每股2.7元的价格成功完成受让。
同样,这些与“问题疫苗”有何关联,我们不能乱下结论。但一系列诡异的转制操作对之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发展、生产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人们有理由质疑。特别是在2017年10月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该企业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存在严重问题立案调查,到今年7月18日才被处罚,罚款也只仅有344余万元,而这次再暴露出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问题时,人们想知道这家企业为何就这么的“牛”?!
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一再发生影响儿童成长的疫苗问题,而且在受罚期间再次发生,这究竟是失误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大众需要真相!
不可小觑此次事件的负面效果
此次疫苗事件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结合到以前相关事件的处理情况,目前人们似乎到了“谈疫苗色变”的地步,因此,必须尽快给社会一个明确的交待。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就此事件再次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必须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中国政府网站发表的李克强批示截图】
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此前7月16日,李克强已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要求彻查。
可见政府已将解决此事件提高到一个相当的高度,相信这次不会出现“重重提起,轻轻放下”的结果,涉事企业蒙混过关更不可能。
至于一些具体问题,专家的一些观点该相信还是应该相信,并希望有更多、更有权威的专家出来给大众以专业的解释。不可让有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此事件煽动、蛊惑民众为己所用。要知道,这些人的目的并非站在关心民众的立场,更不是考虑怎样减少百姓的伤害,而仅仅是借此事件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当真正把事情搞大时,这些人一定是“一拍二诈三丢手”的货。
国际上,一些西方媒体和流亡在海外的“民运人士”也正利用此事大肆炒作,其目的就是想乘机搞乱中国,这些不得不引起警惕。
被忽悠者往往最终成为被嘲笑的对象,而不是忽悠者。因此,睁大眼睛,相信自己很重要。
儿童疫苗事件,不仅让人们看到了黑心商人的道德沦丧,也反映出了相关监管部门存在的缺陷,更让人们意识到一些别有用心者的企图。
2018年7月23日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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