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那什么是幸福呢?人如何才能使自己更自由、更平安、更快乐呢?如何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呢?一心一意追求金钱、财富、地位能给我们人类带来幸福吗?那我们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一、物质材富能不能带来永远幸福?
古语说“知足常乐”。欲望、需求获得的满足,就是幸福。可问题在于:一个人究竟有多少欲望?一个人应该有多少欲望?人的欲望能全部得到满足吗?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人的需求全都能用物质财富来满足吗?
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可分五个层次: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归属感的需要;4、被尊重的需要;5、自我实现的需要。它们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后,其需要才会向高一层次发展,这时,追求更高一层次的需要就成为驱使他行为的动力。相应的,某一层次的需要相对满足了后,那在这一层次内的过多的给予对他(她)就不再是一股激励力量。也就是说,这些对他(她)已经没有根本上的意义了。例如人吃不饱、穿不暖,那他对食物、衣物的需求是最强烈的,其它需要则显得不那么重要,比如他就不一定关心是否安全,甚到于敢于去冒险。从小没有温暖安全的家、缺少关爱,那他对被尊重、自我实现的欲望等更高层次的需求就不会非常强烈。另一方面低层次的需求适当得到满足后,其激励的起点就上升到更高的一级。也就是说人的一个层次的需求是有限的。
1、《庄子•逍遥游》中说:“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一个人饿了几天,他可能没有别的追求,只要能吃上一顿胞饭他会感到非常非常幸福。但一个人每餐有了三碗饭,其它再多的饭对他就没意义了。同样,一个人即使有一千套房,他也只能睡一张床。人在温饱解决了,基本物质欲求获得满足了以后,就会进一步上升到追求更高层次需要——安全。
一个小孩子家里的冰箱里有很多好吃的东西,但她并不会有什么特别幸福的感觉。一旦有别的小朋友来家里玩,她马上就要去拿出东西来炫耀,偶尔分一些给小朋友吃,这时她显得很满足、很幸福。也就是说,这些多余的东西本对她(他)实际需要来说,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了,只有拿出来显摆、攀比、炫耀——别人没有自已有,才能以此来获得满足感。这是一个成长中的心智还没发育成熟的孩子的正常心里状态。如果我们大人们也都象孩子一样成天用显摆、攀比、炫耀物质财富的多少来寻找各自的“幸福”,能找到吗?在物质层面只有比下有余的“幸福”,一旦比上不足则立即转化为嫉妒、自卑和痛苦。而要真正攀比物质和金钱则是永无止境的,人永远找不到内心的满足的依托。那些信仰金钱的人,占有了很多“物质财富”——很多金钱,如果不拿出来显罢、攀比、炫耀,他就找不到了人生的意义了。就象历史上“石崇与王岂斗富”——做为当时的全国首富也只是在历史中留下一个笑柄而已。
荀子在《修身》中说: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唐代慧海法师在《顿悟人道要门论》中说:心逐物为邪,物从心为正。一个人能有效控制物质财富,追求的物质财富是服从于自己的真正的需要,那他走的就是正道,他身上呈现出的正气,他就是君子。相反,如果住着一套房子,却天天惦记着第二套、第三套……第N套房子;惦记着与别人攀比谁拥有更多的房子、更多的金钱、更多的“财富”,并为之拚死、拚活、疲于奔命,甚至为之去坑、蒙、拐、骗,那他就被房子、被财富、被攀比控制了;就变成了他是为房子、为财富、为攀比而活着了,那他就走上邪路上去了,身上呈现出的就是邪气,就成了一个狰狞的小人了。那他注定找不到真正的快乐、幸福。
2、生理需求获得满足后,其需求与激励因素就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安全需求了。人的安全的需求,首先表现在安全的空气、安全的水、安全的食物、安全的各种物质组成的环境;其次表现在安全的社会环境上,如不被偷、不被骗、不被坑、不被欺侮;再如不希望遇到老虎、遇到狼、遇到车祸等;第三表现在生活的稳定、不需过份担心疾病、养老等。
3、生理需求获得满足,也没有的安全方面的担忧,那人的需求与激励因素就上升为对社会归属感的需要了——要有家庭、有同事、有朋友、要融入某个团体、要被人认同、要享受关爱、享受温情等。有些青少年,由于从小成长在没有温情与关爱的家庭里,他在家里找不到归属感,找不到自身的价值,所以很容易把社会上的狐朋狗友当成自己最亲的亲人;把犯罪团伙当成自已的归属。有些学生很爱旷课,但如果老师真让他长期不用上课,不要来班级里,他肯定不干。
4、人融入社会以后则会进一步追求被尊重。每个人都有英雄情结,都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尊重。学生在学校总是希望得到表扬;人们在单位总怕被人白眼、看不起。要获得别人的尊重,首先,要学会尊重别人,只有在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中才能找到各自的尊严。其次,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那就要学会低调做人、谦虚谨慎。再次,要诚心诚意为团体、为大家做贡献,能当担,有做为。
5、自我实现需求。人一旦生理、安全、社会归属、尊重都获得满足,则会激发出其自我实现的欲望。处于自我实现的高级状态的那种强烈的幸福感会激发出人的可怕的能量;能让人成瘾;可以让人忽视基本生理需要;甚至可以藐视死亡。
某公司有个女高管年薪四十万元,生孩子产假期满回公司上班,但她原来的岗位没有了。于是公司照样给她四十万年薪,但只让她负责保洁工作。但这位女高管却不愿意,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收入一分也不少,为什么还不愿意呢?正是国为公司剥夺了她自我实现的机会了。
一个真正的军人遇到战争有自发实现的机会,是兴奋而不会是害怕。西汉少年将军霍去病说“匈奴未灭,何以成家”——他认为打战比取老婆成家重要多了;东汉老将军马援就爱享受“为将自当战死沙场,马革裹尸而还”的幸福。一个警察(破案高手)遇上一个作案高手认为是自己三生有幸,因为这时才是他的最佳的自我实现的机会。影视剧中很多警察形象,总是因工作而不能照顾家庭而很痛苦、很纠结,这些编导就是弄不明白:其实工作狂在工作中能发挥自己的专长,有自我实现的机会,是很快乐、很幸福的事。明朝有一个皇帝(明熹宗朱由校)当皇帝当得很痛苦、很郁闷,但干起木匠活来,不仅技术天下第一,而且快乐幸福。南唐后主李煜,皇帝当得很窝囊,但即使当了囚徒,写起诗、填起词来却呈现出的绝对是一个风流的、幸福的大诗人、大才子。我们有些艺术家为了艺术甚至放弃生育。又如雷锋喜欢做好事,杨根思、黄继光、董存瑞勇于牺牲等,支撑起他们藐视一切的力量的,正是他们处于自我实现的最幸福的心里状态。
综上所述,人只有第一层次的生理需求是要靠物质来保障的,而这种物质需求是有限的;人的第二层次的安全需求不是靠财物所能满足的,它需要全社会共同协作才能达到目的(人的安全的需求,首先表现在安全的空气、安全的水、安全的食物、安全的各种物质组成的环境;其次表现在安全的社会环境上,如不被偷、不被骗、不被坑、不被欺侮;第三表现在生活的稳定、不需过份担心疾病、养老等);人的第三层次的归属感需求、第四层次的被人尊重的需求、第五层次自我实现的需求都属于精神层面的需求,他们更是无法靠物质、金钱来满足的。
二、弘扬什么样的人性才能真正自由幸福?
上面说到了,人能够有自我实现的机会是最幸福的。那“赵本山”有很大的忽悠本事;有的人赌博千术很高明;有的人扒窃的技术很高明,这些是不是都要给以充分的自我实现(施展)的机会呢?我们现在常讲要尊重人性、保护人权、享受自由。很多人就把这理解成任何人性都要给予自我实现的自由,因为这是人权。那什么是人性?是不是人的所有“人性”都要尊重和保护呢?是不是放纵人的所有“人性”就会真正幸福呢?
每个人的人性实际上都具有两重性:恶的一面和善的一面。人性恶的一面,也有称之为魔性、动物性(其实人的魔性比动物性可怕得多,也丑陋得多),具体表现为:为了攀比、享乐、淫乱、欲望而自私、自利、贪婪、损人不利已、自以为是、骄傲、娇气。总是把“战胜”别人或者说把别人踩在脚下做为自已的生活目的;人性善的一面,也可称之为佛性,具体表现为:无私、无畏、勤劳、俭朴、奉献、自强、自尊、谦虚谨慎、不骄不躁。
佛教认为每个人都有佛性,只要弘扬自己的善的一面,就能解脱痛苦、进入幸福的极乐世界。基督教认为人只要能断恶修善、顺从真理就可以到达“美妙无比的天国”;相反,如果放纵人的恶一面——那人就会坠入“永远的黑暗,永远的沉沦”的“最凄惨,最痛苦”的地狱。在伊斯兰教认为人如果都像穆罕默德圣人一样:仁惠大度、公正廉明;刚毅勇敢;谦恭、贞节、知耻、慷慨好施;诚恳爱众、接济亲朋、善待客人;认真实干、爱深思、爱清洁、爱劳动、爱节约;不急、不燥、朴实、虚心……就可以到达最幸福的天园(也叫天堂)。相反,就将坠入阴森、恐怖、痛苦的“火狱”(也叫“炼狱”)。
在现实中,放纵自己的“魔性”自由,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吗?古谚说:猛兽易伏,人心难降;溪壑易填,人心难满。人的欲望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比下有余感到“幸福”,比上不足则就会变成痛苦、妒忌、焦虑、迷茫。人们很多欲望是在相互攀比中“被刺激”出来的,想控制都做不到。结果使自己做了自己欲望的奴隶。人们在放纵欲望追逐金钱中忽视公平、正义与道德批判;为了欲望的满足甚至比赛说假话;比赛着坑、蒙、拐、骗。如毒牛奶、毒猪肉、地沟油、毒馒头,毒“药”(胶囊)等制造者们最终就只能走火入魔,永远只能在痛苦中争扎。每个毒贩在贩毒时,刚开始也是想:就只做一次,赚上一笔就收手。但最后赚了一万想十万;赚了十万想百万;最终都是无法自拔。张子强绑架了香港李性富商之子,获得二十五亿的赎金,自己独自分得十五亿,但他还是没能获得最终的“幸福”。在赌场输光了所有后,要炸赌场而被抓,最终得到其应有的下场。“一位朋友买彩票中了,税后得近700万的大奖后,‘生活都被毁了’。朋友曾是一名老板,接触彩票后,经常一次数万元买彩票。中了大奖后,变成十几万十几万地买,最疯狂的一次投注80多万元。700多万全投进去了接着买,大房子换成小房子接着买彩票,夫妻离婚还接着买。几年下来这位朋友输掉的钱,‘至少4000万’”。再看看股票市场、赌场,有几人能真正有幸福感的呢?
就算有人暂时成功了、目标实现了、欲望满足了,如果不攀比这些“奋斗”的结果,这些似乎是对自己的生活是毫无意义的;而如果拿出来“显摆”却又伤害了别人。煤老板用7000万嫁女,表面很风光,但却伤害了全社会,而他的女儿却未必就一定比一个农民的女儿幸福。巴西首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留下几十亿美元的资产给他儿子若热·金莱,但他儿子到八十多岁时已是个穷光蛋,最终只是获得一个“二十世纪全世界最大的败家子”和“最后一名花花公子”的“光荣”称号。著名演员黄晓明花几亿摆婚宴,结果惹来一片谴责之声。老子说: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在众人面前摆阔,实际上是在污辱众人,把自己摆在了众人的对立面。它不仅不能为自己带来幸福,反而会给自己召来灾、惹来祸。
古人说:天理路上甚宽,稍游心(略为用心探讨),胸中使觉广在宏朗;人欲路上甚至窄,才寄迹(刚踏上),眼前俱是荆棘泥涂(洪应明《菜根谭》)。记得也曾在一本佛经上有这样的话:“行好事,心中泰然,如处天堂。行歹事,龛影惭愧,如处地狱。其实天堂地狱只在一念之间。”人只要弘扬自己的善一面(佛性),就自然走在“天理路上”,就能真正的获得自由、幸福。墨家认为人应当“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从头顶到脚底,都可以放弃自己而去为别人谋利)。儒家则认为做人应当是:“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易经》认为人就应当做君子,应当“自强不息”,“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共产党人的幸福标准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为了胜利向我开炮!”
俗话说:从善如登,从恶如蹦。人要达到“佛”的境界而没有一点“魔性”是做不到的。放纵魔性却很容易,因为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魔性和佛性。“魔性”与“佛性”共存就是我们讲的人性。这时就有个追求方向问题,人是放纵自己的魔性更自由、平安、幸福?还是压抑魔性而弘扬佛性更加自由、平安、幸福呢?要修成“正果”,要成真“佛”很难,但将“佛性”做为自已追求的目标和奋斗的方向,则大家都可以做得到。范仲淹:先天下之忧为忧,后天下之乐为乐!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屈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杜甫: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陆游: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些话都是我们民族几千年来提炼出的精神依托,这些人虽然有的被流放、有的戴着手铐脚镣但他们都是坚持自己信仰的幸福的真君子。
三、逃避吃苦就能获得幸福吗?
我们现在很多人认为:幸福就是不需要吃苦;幸福就是不需要劳动;幸福就是不需要奋斗!家长不顾一切地“奋斗”、“努力”,总希望存多少百万、多少千万的钱;总希望买多少套房子;总是希望留下多少古董、珠宝给自己的子女,让他(她)能“幸福”一辈子。家长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从小就不让他(她)们被磕、被碰、被欺负;不让他(她)们吃一点亏。这样的家长能给自己的子女带来真正的幸福吗?
明代有个叫洪应明的人在《菜根谭》书中说:一苦一乐相磨练,练极而成福者其福始久。其意思是:在人生道路上,只有经过艰难困苦的磨炼,才会获得幸福,这样的幸福才会长久。基督教的旧约以赛亚书30章20节中也有:“主虽然以艰难给你当饼,以困苦给你当水,你的教师却不在隐藏,你眼必看见你的教师”。
老子说过:“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同“贵”与“贱”,“高”与“下”一样,“幸福”与“吃苦”是矛盾的着两个方面,他们是矛盾的、对立的,但又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的;一旦把它们分开,那它们就不能独立存在了。一对兄弟,哥哥的身份要以弟弟的存在为前题,离开弟弟他就不是哥哥了;同样,弟弟的身份要以哥哥的存在为前题,离开哥哥他就不是弟弟了。楼上的存在要以楼下为前题,没盖好第一层楼,第二层永远也盖不起来;而只要认真盖好第一层楼,那第二层楼几乎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肚子很饿以后,才有吃饭的快感;努力奋斗后,才有成功的快乐;辛勤耕耘后,才是收获的满足。
所以,任何人的幸福都要以吃苦为根本、为前题——只要不怕吃苦,你就找到了真正幸福。同样,只要你认识到人的一生就是奋斗的一生,你就成功了;只要你愿意劳动,你就自然能享受收获;只要你能低调做人,愿意把自己定位在卑贱的位置,你就自然成为尊贵的、有尊严的人。
三、被人需要是更高级的幸福
一个人是为别人付出幸福,还是向别人索取幸福呢?是需要别人帮助幸福,还是被别人需要幸福呢?其实自己的需要获得满足是幸福,而自已的存在被别人需要才是更高级的幸福。
网上常可以看到一些“慈善家”向“穷人”分发善款的照片,在这些照片中我们在受助者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幸福与满足;相反,捐助者却脸上阳光灿烂,快乐幸福。末代皇帝浦仪前半身当了两次皇帝可以说在物质上要什么有什么,但他不仅不幸福,而且还一身是病——甚至连男人的功能都没有,痛苦不堪。其原因就是因为他的皇帝的地位及其一切都完全是要依靠别人(第一次靠的是清朝遗老和那些老太监,第二次完全靠日本人)来维持的。相反,经新社会改造后,他成了一个自食其力的新公民,成了一个被社会需要的人,不仅一身病没了,还获得真正的爱情和幸福。
一个农村家庭,在城里工作的大儿子常拿钱给母亲,可母亲却总是舍不得用,却偷偷将钱拿给比较困难的在农村生活的小儿子。大儿媳知道后就很有意见,大儿子笑着对大儿媳说:我们给她钱,她并不会感到幸福;相反,她能给予别人以帮助才能感到被需要,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八十年代笔者读过《福建青年》杂志,有一篇女作者写的文章中的一句话:单独和丈夫在一起会因害怕而缩短脖子,单独和孩子在一起会因无畏而挺直腰杆。当时总觉得不可思议、好笑。其实这是她的真实情感,因她被需要,她幸福,所以无所畏惧。“人活着要给别人带来快乐,给别人带来快乐你就会得到世界上最大的快乐。”
四、人们的幸福感必须建立在社会公平的基础之上
社会上的人们,有长像比较漂亮的,也有长像比较丑的;有身体比较好的,也有是一身是病的;有素质比较高的,也是素质比较低的;有能力比较大的,也有能力比较小的;有身处比较有利位置的,也有身处比较不利的位置的,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众人的差别。不能要求人人都是圣人,有差别就必然就有对比。人们如何归因社会上的这些差别,如何归因自己在社会上所处的地位、和享受的资源的多少,则是全社会的人们的幸福感的存在基础。
《三国志•蜀书•李严传》中说:“镜虽明而丑者无怒,以其无私也”。意思是:镜子虽然很清晰,但一个人在镜子上看到自己很丑并不会怪镜子,因为他(她)知道镜子没有私心。如果社会比较平稳地在常态化运行;社会的运行结果大体上是可预期的;社会上的人们绝少相互的攀比、欺侮、剥削、压迫;社会是人们认可的比较的公平、合理,那大多数的人们就会相信这个社会、认可这个社会。人们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相对比较“幸福”的人会认为自己的“幸福”是正常的,不需要感谢谁;而相对比较多地承受着“苦难”的人也会认为这也是正常的,不会去怨恨谁、仇恨谁。那人们自然就会在生活中、劳动中、奋斗中追求到自己的幸福。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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