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央点赞,我的建议成真
刚刚看到消息,保监会正式接管“安邦”,接管期为一年,并对吴小晖的犯罪展开调查。
为中央点赞!为中央点赞!为中央点赞!
一直以来,我把是否查“安邦”当作一个反腐标志,我至少有三十次以上公开撰文或在“微评”中要求调查这个帝国,我敢讲,除了“财新”,没有任何人比我更多批判有并要求调查“安邦”,曾经一度,我写这方面文章在公众号都发不出来,也正因为如此,尽管中央打了那么多老虎,我未撰一文为反腐点赞。现在,我可以为中央点赞了,新时代的新气象是值得点赞的。
去年6月,我曾公开撰文向顶层建议对“安邦”进行接管并进行良性拆分,文中附列了拆分方案.我终于可以非常高兴地看到结果,不是我胜利了,是人民胜利了。
附:2017年6月16号本人给顶层的拆分“安邦”建议
“安邦事件”待解的核心问题
吴小晖虽然从“安邦”暂时隐身,但还有三大核心问题必须厘清:
●●“安邦”的问题不能只是吴小晖的问题。在“安邦”的发展道路上,还有多少个“吴小晖”深藏其中?能不能让所有利益相关者亮出底牌?
●●“安邦”的问题是集团法人实体的问题。如果只针对个人,那仍然是避重就轻,牺牲个人,保了资本,更保了很多重大利益攸关者。有关方面应该考虑“安邦集团”有没有存在并扩张下去的理由?
●●“安邦”的问题应做到全面精准。决不能只局限于局部产品和局部运作过程,而是清查自成立以来的所有涉事公司、涉事法人和涉事政府官员,包括国内外。
★★★安邦,到底可不可以被拆分?
安邦,如果合法合规,什么也不用怕,中国是法治国家,不必贸然强拆合法企业。
如果企业一直在违法违规,该解体,还得让它解体,不解体,它对改革会产生极大的伤害,它会让老百姓深感财富掠夺的可怕。对违法企业,不能永远用“整改”两个字来应付老百姓的抗议,该用重典,就得用重典,纵容越久,它害的人更多,对普通百姓的利益侵害越大,对国家资源和财富的掠夺会越多。
说到底,安邦,很可能就是一个资本填充起来的“空壳帝国”,最大的填充物就是泡沫资本。只要认真把“安邦”透彻地去解读,看起来无比庞大的航母企业,其实只关乎一个小圈子的利益,很小很小的圈子,侵害的才是无数人的利益。
近几十年来,老百姓的脑子里已经形成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观念:原罪不究。只要发了财,不管是怎么发的,没有人问源头,也没有人追究源头,做得越大,风险越小,一旦大到全民皆知,就算它过去是踩着法律长大的,照样是民族英雄,谁也奈何不了它。
如果延续“原罪不究模式”,我个人认为,即使吴老板进了局子,他其实仍然是“安邦”的老板,他的帝国仍然是中国未来的方向。“安邦”是吴一手带大的,吴有问题,“安邦”必有病,继续带病扩张将是对所有正义规则的亵渎。
我个人认为,中央必须拆分解体“安邦”。
★★★如何帮助“安邦”设计一个良性拆分方案?
安邦集团,从资产规模讲,是足够的宠大,但从企业构架看,并非影响巨大,它的产品群覆盖面并不大。从内核看“安邦”,它就是一个利用某种优势形成的金融怪胎,它除了有钱,并没有形成足够的市场影响和客户群影响。
必须提醒的是,安邦,看起来非常有实力,因为资产估值很高。然而,它的刚性负债到底有多少呢?弹性资产一旦遭遇不利经济环境和不利金融环境有可能大幅缩水甚至是腰斩,而它的刚性负债是不可打折的。安邦,如果失去了某种支撑性要素,很可能就是一位得了水肿病的人。
如何拆?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统筹:
●●彻底清理安邦集团资产的性质和组成。
哪些资产是靠政策性杠杆虚增的?对此类资产,优先步骤是去杠杆,让这部分资产回归原形。
哪些资产是依靠不合法不合规运作产生的?凡违法违规积累的资产应该取缔没收,继续洗白有违民意。
哪些资产是合法经营积累的资产?这类资产应该得到保护。
哪些资产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了威胁?“安邦”的资金,一方面来源于保险资金,另一方面的大头可能来源于金融机构。这两类资产一旦处于非安全操作模式,不只是对用户构成威胁,还会对金融安全造成威胁,必须引起足够重视。
●●做好“安邦”拆分的业务安排。
保险类业务分流到其它保险公司。分流办法以“双向选择”为优先原则,愿意退保的可由“安邦”负责退保,愿意续保的,实行客户与其它保险公司双向选择,保证做到平稳有序且不损害客户利益。
非保险类业务还原本来经营属性。“安邦”的发展可以用“眼花缭乱”来形容,无数形形色色的公司曾经都是它的家族成员。对于这类改头换面的子公司,最好的办法是“哪里来,哪里去”,发生在重组过程中出现的利益输送按输送路径还原资金去向,产生的损益都由“安邦”承揽。
不合法交叉业务应实行“即时解体”的原则。按据《财新》披露的信息可知,2012年以后,“安邦”又以非常特别的“手法”实现了常人无法做到的所谓跨越式发展,其注册资金的火箭式膨胀几乎是一个神话。这个过程,有多少违法部分?如果有,有多少,肢解多少,不应留有任何痕迹。
“安邦”与国企的合作部分。这部分很简单,根据合作历史的股分演变全资退股,债权债务按股分比例承担。
“安邦”海外业务的安排。与保险有关的业务转移给国内其它保险公司,与保险无关的业务参照第二点(非保险类业务)进行安排。
●●拆分“安邦”各系的法人与自然人。
吴小晖及家族构成的本系。
吴小晖最紧密人构成的关联系。
吴小晖特殊合作者构成的合作系。
国企公司或国企子公司构成的国资系。
在职官员或退休官员参股的红顶系。
上述五大系,涉及到的公司和自然人很多,如果没有一个权威的官方清理机构出面,绝对不可能把“安邦”的真相置于阳光之下,把这五个系列的人马排查清楚了,“安邦”的去留就一目了然,资产的处置也非常简单,五个“系”必须解体。
结尾:对“安邦”应展开全面调查,如果原罪确凿,良性拆分是正义之道,继续让其带病扩张有违民意。对吴小晖的操作体现了中国反腐进程的更加深入,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人民正不断看到越来越多的正义亮点。
我,个人微不足道,并不想贪功。但我可以讲,中央的反腐给了我安慰,不管中央是否接受了我的建议,只要我曾经的建议设想得到了实现,我就可以于心宽慰。
写于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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