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篇原创文章的结尾部分,预告要结合最近法院的一个判决,分析两个问题:第一:在中国大陆是不是存在着敌对势力?第二,中国大陆的敌情意识是不是过于浓厚?为什么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原因是:一则,很多人以为天下太平,已经完全没有了敌情意识,一谈敌对势力,就感觉是在危言耸听,一谈警惕敌对势力,一些人的冷嘲热讽就来了,甚至有的人直接就启动“阶级斗争”的帽子批发加零售模式了。二则,一些人不但要否定敌对势力的存在,还在 “敌对势力”这个概念上下功夫,通过各种嘲讽加自我解嘲的方式,想把这个概念虚无化,可谓煞费苦心。
11月28 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以下简称李明哲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这个判决里面有我们一直想寻求的答案。
首先,这个判决回答了中国大陆有没有敌对实力的问题。
李明哲一案的意义,首先在于中国大陆以透明和规范的司法程序,将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政权行为的敌对势力曝光于公众前面,这不仅仅会对颠覆政权的敌对势力形成威慑作用,对于已经习惯于“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人,也带来警示。我们享受着和平和稳定的环境,但威胁并非不存在。我们不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国家。就有那么一些势力,想时刻打破我们生活的宁静,唯恐中国不乱。因为他们擅长用自由民主的幌子,所以很有迷惑性,不易被察觉。
因为主犯之一的李明哲,有一个台湾居民的身份,所以案件备受两岸以及各方关注。从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来,台湾岛内的政客和媒体一直在拿这个案子进行政治解读,“世界警察”也当然不会放过给中国施压的机会,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CECC)将李明哲列入该委员会政治犯名单。大陆一些势力也兔死狐悲,在网络上和台湾岛内的舆论形成了密切的配合。
现在李明哲案不但走完了一审的审理程序,而且此案的公开审理,采取高度透明化的网络直播方式,让各种阴谋论无处施展。
今后还会有一些人继续否认敌对势力的存在,这个案件的判决,就是给这些人最有说服力的答案。
其次,比较大陆李明哲案与台湾周泓旭案的审理,可以充分体会到台湾爆棚的“敌情意识”以及台湾“法治”光环下的政治底色。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李明哲案跟台湾当局搞出的周泓旭案,不难发现台湾当局的敌情意识那才叫强悍,而且,案件审理程序的不透明和证据的勉强拼凑,也让很多向往台湾“民主”“法治”的人“大吃一斤”。这两个案子放在一起加以对比,很能说明问题。
先简要说一下周泓旭一案的案情:周泓旭来自辽宁省本溪市, 2012年9月进入台湾政治大学企研所攻读硕士,毕业后返回大陆。2017年2月以某公司董事身份申请获准到台湾从事商务活动。3月份就在台被以“刺探公务机密”,涉嫌违反台湾地区“国家安全法”为由拘押,9月份就被台北地方法院以“为敌发展组织未遂罪”判决一年零两个月的徒刑。与李明哲对大陆制度充满敌视不同,周泓旭虽然来自大陆,但是却对台湾的体制抱有强烈的好感。
大陆审理李明哲一案,不但全程直播,而且允许台湾的媒体和李明哲的家属旁听庭审。而周泓旭案的整个过程,近似在黑箱状态下运作,不但没有庭审直播,连家属都没有获准旁听庭审,更没有邀请大陆媒体。
从证据角度,李明哲案,有大量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被告人供述等作为证据,而周泓旭一案的证据,让人感觉是一笔糊涂账。据以定罪的证据主要是周与具有台湾官方身份的举报人之间的一份通话录音、一张所谓“大陆党务人员”的名片以及被周泓旭当庭推翻的本人自白。可以说,这个案子几乎是凭借那个有钓鱼执法之嫌的录音作为孤证来定罪的。
台湾当局在这个案子上的表现,连一些台湾岛内人士也看不下去。台湾新党青年委员会主席王炳忠表示,李明哲是公开的认罪,但周泓旭不承认对他的控诉,台湾当局列出的多个“证据”并不足以判周泓旭入刑,“比起大陆的公正公开,台湾似乎不如大陆”。
台湾为什么不敢跟大陆审理李明哲案一样,采取同样的公开方式,保持同样的透明度?说好的“民主”自信呢?
在这两个案件的比较中,号称亚洲民主灯塔的台湾当局,才是真正的把敌情意识发挥到瞠目结舌的程度,而台湾的“法治”成色,这次露底了。
台湾方面在对李明哲案进行各种政治解读,却选择性无视他们在周泓旭案上的表现才是真的充满政治色彩,这也很有“民主”政体的特点。
再次,李明哲案,可以帮助解答我们在网络上遇到的各种怪现象的背后是怎么回事。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以来,被告人彭宇华先后创建了系列QQ群,拉拢被告人李明哲等数十名境内外对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的人员,成立了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组织“梅花公司”。彭宇华、李明哲还分别通过网络平台与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来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发布诋毁、攻击政府、国家基本制度的言论,通过肆意歪曲事实、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群仇视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等方式,诽谤和攻击中国政府和社会主义制度,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彭宇华2012年5月在湖南长沙创建“两岸牵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同年9月李明哲加入并承担重要角色。同年11月,群组更名为“围观中国”,并制订所谓“梅花计划”,成立了“梅花公司”,确立建立政党、推翻现行政治制度等终极目标。
公诉机关指控和法院认定的事实,是不是让我们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很多热点事件中,为什么总有一种力量,要把个案问题引向国家体制?一些谣言总是出现在一些热点事件中,把舆论引向制度?
李明哲案告诉我们,这些并不是自发形成的,那些引向体制的舆论导向,是有人刻意为之。
现在,网民疑惑的上述互联网怪象,都可以通过这个案件找到答案。比如,“有针对性的设定‘围观’主题,组织群成员对社会热点进行炒作”。
比如:“通过收集热点事件,撰写文字夸大事件,...号召群友进行转发扩散”。
比如:“在未核实事件真实情况基础上,组织成员对未经核实的事件撰写文章,并通过网络平台在群内和群外大规模散步,进行炒作...其目的均是为了扩大不明真相的人群对国家和政府的矛盾,将局部矛盾肆意扩大,将个别矛盾引向国家体制方面,阶级诽谤、攻击国家制度,并最终实现通过‘围观’来改变国家和社会制度的目的”。
看到案件审理过程中释放的这些信息,是不是对于网络上存在的很多明显有针对国家和体制的导向,是怎么来的,心中就有了答案?
这就是为什么,从互联网普及以来,一直有一种势力,我们虽然看不到他们的面孔,但是却能从舆论的诡谲演化中感觉到他们的存在,几乎每一个舆论热点事件中,都有他们的存在。
就说近期的几个事件,从解放军澳门救灾被污蔑杀人的视频可以追溯到海外势力的事实,从泸州事件中,疯狂传播的一些视频的海外来源,从最近的事件中轮子的辱军漫画从境外延伸到境内的传播链以及大量注册后就长期沉睡账号的突然唤醒,都能感受到这种势力存在并猖狂着。
跟我们大多数人的想法不同,这些力量参与到舆论公共事件中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寻找真相,解决问题,而是要要利用事件的热度,把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引向体制。他们的手法可以变换,但是目的却是始终如一的,那就是颠覆政权。
我们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能够拥有和平发展环境的国家,我们也需要珍惜来之不易的稳定社会条件,这是近代一百年无数前辈前赴后继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我们不能让和平在我们手中失去,让稳定从我们身边溜走,不要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在一些势力要利用互联网“围观”中国和“扳倒中国”的阴谋和行动面前,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形成敏锐的观察力,不能让苏联的、南斯拉夫的、伊拉克的、利比亚的、叙利亚的悲剧在中国身上重演。这是我们每一个人的社会责任,也是我们对自己的责任。我们承认中国有很多问题和不足,但解决问题和弥补不足,绝对不是要采取把中国搞乱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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