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霸气!终于轮到中国出手了,美日欧抗议无效,竟指责坏了规矩
点击:  作者:佚名    来源:浅谈大国博弈  发布时间:2017-10-03 10:51:30

 

          众所周知,近代以来以英国为首的国家通过工业革命走上了国家工业化的道路,以坚船利炮等武力血型手段大肆殖民世界。而现代以美国领头的西方国家通过技术封锁来限制出口,独揽高端技术的研发、生产大权,制定世界规则,并严格要求其他发展国家遵守他们的规矩。若不便以军事威胁,甚至直接武力介入达成目标。

长期的称王称霸,让他们养成了天下唯我独尊的傲慢,如今,在东方一个古老的国家正在崛起,重新将世界中心拉回自己这里,遇到挑战霸权的制定者们很生气,却也很无奈。

随着中国军备科技的快速爆发,中国渐渐的掌握了众多核心技术,在很多方面已经领跑全球。于是中国开始制定自己的装备技术规则,并在核心技术领域制定的自己的装备技术出口封锁条件。大家知道的大型挖泥船、火箭振动台、大型龙门吊等等,中国都在按照自己的规则进行出口。

看到中国的这些变化,美国很无奈可是为了装备建设需要,只能无奈的接受中国的装备规则,但是其心理很不舒服,并通过多种途径说明他们很生气,指责中国违背装备规则。

震颤问题是制约大型火箭发射的致命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有大型振动台,如果振动台不够大,就不能试验足够大型的装备,但如果不经历振动台模拟震颤的考验,航天器就不敢上天。刚开始美国严格限制9吨以上的振动台出口中国,如今中国已经研制出了70吨级的世界上最大的振动台,而美国只能生产20吨左右的振动台。为了确保航天发射安全,美国考虑引进中国50吨级的振动台。

中国答应了美国要求,但是也提出了5个方面的苛刻条件。

1.振动台禁止让军队使用;

2.进行试验操作时必须是中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

3.美国不准单独使用振动台;

4.所以的试验的参数必须中国曝光,美国不能接触;

5.所有维修用的部件必须使用中国的。

美国谈判代表看到中国附加的苛刻条件很生气,指责中国违背了装备出口规则但是中国立场很坚定不答应条件就不出售相应装备,最后美国无奈只能完全接受中国提出的条件。

前段时间包括美国、越难等国在内十多个国家想引进中国的大型挖泥船,但是中国提出了封锁限制,只能购买3000吨以下的并且完全按照中国的规则行事,零部件必须从中国购买。对此美日等西方国家提出了抗议,但是抗议无效,这是中国自己研究出来的成果,中国完全可以出于自己技术安全需要设定相应出口规则,西方国家无权抗议。

8万吨以上的龙门吊是大型装备建设必须的装备,美英等国都购买了中国的类似装备,因为世界上大型龙门吊已经被中国垄断。美英购买时,中国不仅提出了较高的价格而且提出了严苛的使用范围限制和维修保养条件。当初美英很不习惯,美国谈判代表生气的说美国主动购买这种装备是中国的荣幸,为啥还提别的苛刻条件,但是中国坚定了自己的原则,美国最后只能接受条件。

不仅在军工上中国日渐掌握了自己的话语权,在民用上对西方谈判的口气也日渐强硬。

据悉一汽懂事长徐留平明确要求大众和丰田的供应商必须支持一汽自主,在现有供货价上降价20%,否则退出一汽集团供应商体系(含自主和合资)。美日媒体听到这个消息感觉非常的吃惊,怀疑的表示,中国装备合作怎么突然明确要求他们降价,并且直言不讲价就直接让退出呢?

德国《明星周刊》网站指出,大众是德国最为骄傲的品牌,技术过硬毫无疑问,并且依靠德国大众技术,一汽已经赚了大量利润,此时此刻突然提出这么苛刻的要求,确实超乎德国的意料。德媒指出,中国主动向大众提出装备合作条件,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中国装备取得的巨大成就和伴随这些巨大成就而来的自信,真是让人觉得很惊讶。

日本《读卖新闻》指出,中国直接要求日本汽车装备降低技术供应价格,确实让人吃惊,过去都是中国的汽车厂商高价购买日本技术,并且就算高价,日本也不愿意出售最新技术,只是把三流的技术出口到中国。如今这种态度的转变,让日本对于装备合作中的自信确实看不懂。

是你们的傲慢,你们的冷嘲热讽,你们的武力煊赫让我们中国知道什么叫落后就要受气、落后就要挨打。

其实你们不用生气,也不用不懂,论到制定规则,西方国家不过才百年而已,而我们曾经几千年来都是制定者,现在不过是重新坐回到椅子罢了!

真的要感谢中国的科学家,正是他们的努力才让我们挺起了脊梁;感谢他们带来的一个又一个技术突破让我们能够不再遭遇西方的剥削。

美日欧等西方国家在购买中国装备技术时面临复杂条件,虽然他们声称很生气,可是你们生气管我什么事呢?

这就是中国的进步,这就是中国的强大。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点赞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评论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