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郭松民|印度撤军:外交理当是阳谋
点击:  作者:郭松民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8-30 11:03:16

 

           印度撤军!

昨天下午起,这四个字在朋友圈里刷屏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828日下午1430分许,印方将越界人员和设备全部撤回边界印方一侧,中方现场人员对此进行了确认。

新华社的通稿惜墨如金,只有不到400字。

由此,从618日到828日,中印两军洞朗对峙两个月10天后,印军非法越界事件得到解决。

  印度虽然撤军,但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却开始满天飞,有些明显是谣言,网上还有一些更有杀伤力的帖子在流传——

  西方媒体:中国对自身主权做出重大妥协!

  中国已含蓄承认共同撤军!

  ……

28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发言人华春莹这样概述了两个多月来中方的应对和印度的撤军——

  618日,印度边防部队非法越过中印锡金段已定边界进入中国洞朗地区。中方通过外交渠道多次向印方提出交涉,向国际社会说明事实真相,阐明中方严正立场和明确要求,敦促印方立即将越界边防部队撤回边界印方一侧。同时,中国军队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合法权益。

显然,面对民间的疑虑,外交部的解释过于简单。印军无端侵入中国领土,然后又全身而退,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印军为何而来?为何而去?如此等等,这些疑虑都不能从外交部发言人那里找到令人满意的解答。

重大问题应该让人民知道。什么是重大问题?外交就是重大问题。

  外交事关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人民是有知情权的。

  我深信中国政府决不会对印度做出丧权辱国的让步。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不仅有义务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而且尽可能要用让人民看得见的方式来维护。要及时向人民报告事情的前因后果。

  何况,印军武装入侵我国领土,在没有遭受我军严厉打击的情况下全身而退。有些分析文章急于宣布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这令人困惑。公众目前看到的简单事实是:印度侵犯了中国主权;印度没有为此付出任何代价。这样的结局,在没有更多的事实披露之前,如何能够断言是中国的胜利?

  这样的事情不做充分说明,大家自然疑窦丛生。

     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苏关系恶化,不仅党内不断通过传达文件的方式向全党通报情况,《人民日报》也连续发表文章详述中苏关系变化的前因后果。

  七十年代初,中美关系改善,同样有大量的文件和文章向全党全军全国人民进行教育和解释,使人民能够跟上中央政策调整的步伐。

  遗憾的是,晚近三十年,外交越来越走神秘主义的路线,比如中俄边界划定、wto的签署,都在民间引起巨大争议,但都没有进行相应的教育和解释,而是盖着盒子摇

  在今天这样的信息时代、自媒体时代,信息不透明或者不及时,就为谣言预留了空间。

印度撤军这样的事,外交部、国防部,应该迅速用翔实、充分的事实,向全国人民说明情况,只有这样,外交和国防政策才能获得人民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无往而不胜。

二十一世纪不是十九世纪,外交必须是阳谋,不能是阴谋。秘密外交应该废止。

  为什么呢?第一,在国际上,秘密外交容易失去国际社会的信任;第二,在国内,秘密外交使外交失去了人民监督。

  第一世界大战后,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了14点计划。第一条就是签订公开和约,杜绝秘密外交因为他认为秘密外交是导致世界大战的重要原因。

  1919年,在五四运动的高潮中,李大钊发表《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愤怒抗议西方列强在巴黎和会上通过秘密外交的手段侵犯中国主权,强盗政府们要根据着秘密外交拿人类正当生活的地方,当作他们私相授受的礼物,或送给那一个强盗国家、强盗政府,作扩张他那强盗势力的根据

在中国近代史上,也有两次丧权辱国的条约是通过秘密外交进行的——

  一是1874年,日本以琉球居民被台湾人杀死为借口武力犯台。清政府不是用武力驱逐侵略军,反而为求息事宁人,答应赔款50万两白银。这种处理方式虽然换来了日本暂时撤军,却刺激了日本的胃口,让日本看破了中国的虚弱,埋下甲午战争的祸根。

  二是1896年李鸿章与沙俄签订《中俄密约》,让俄国获得了使西伯利亚大铁路穿过中国领土直达海参崴的特权,即中东铁路。《密约》的签订和筑路权的攫取,为沙俄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和控制中国东北地区提供了各种方便,中东铁路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彻底收回。

  外交必须是阳谋,在人民的见证下、支持下的外交,才能最大限度的服务国家和人民!

2017829日于行进的高铁上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点赞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评论榜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