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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少鹏:新自由主义对中国女性的伤害
点击:  作者:宋少鹏    来源:激流网  发布时间:2016-10-31 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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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首先澄清本文对“新自由主义”的理解。新自由主义有几个关键特征:


  第一,国家与市场的结盟。尽管新自由主义在理论上表现为对古典经济自由主义的“回归”,在历史时间和实践上,新自由主义是建立在对凯恩斯主义危机的回应上,尽管批评凯恩斯主义式的国家干预,但是新自由主义并没有完全放弃“国家之手”。汪晖认为中国的新自由主义在国家与市场的关系上基本表现为:在稳定条件下要求激进化放权让利的过程;在动荡的条件下要求国家保护市场;在全球化的浪潮中要求国家全面退出。

 

  第二,国家减少福利供给。国家从对公民全面照料的个人福利供给中撤退,把许多以前由国家承担的责任推给个人。西方国家表现为从凯恩斯主义的福利国家中后撤;中国表现为对单位福利制度的抛弃。

 

  第三,市场原则支配所有的社会关系。社会成为一个市场社会,市场并非服务于人、嵌入于社会之中,而成为支配社会的基本原则。

 

  第四,意识形态构成中的多样性。市场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以及新权威主义等几方面的思潮共同构成中国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为中国的激进市场化提供正当性辩护。比如,崇尚个人责任的自由主义观念与强调家庭责任家庭美德的文化保守主义共同服务于新自由主义的经济秩序。儒学复兴得到了国家权威的支持,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竞争格局中,对外表现为文化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对家庭传统伦理的国家表彰。

 

  一 、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兴起及表现形式

 

  戴维·哈维(David Harvey)在《新自由主义简史》一书中把20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开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视为“有中国特色的新自由主义”,并指出了一个奇妙的历史结合点:中国经济改革的时间恰好与英美发生新自由主义转向的时间是一致的,并把这种一致视为“具有世界史意义的巧合”(a conjunctural accident of world-historical significance)。

 

  在国内,汪晖分析了新自由主义体制在中国兴起的特定历史时机。在时间点上,汪晖把新自由主义在中国开始的时间定位在90年代,他认为80年代的改革,特别是前半叶的农村改革基本上仍是在社会主义的框架下,遵循平等主义原则。激进市场化政策能在90年代初期推行,是由特定的历史条件促成的:第一,1989年的社会运动——针对80年代后期城市改革中的利益分配不公而兴起的反向社会保护运动——的失败,“国家以暴力形式解除了社会动员的压力”,消解掉了激进市场化改革的反抗力量。第二,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对市场化进程的快速推动;第三,1989年之后,国家实行分权让利机制,使地方(包括部门利益集团)与中央通过市场过程达成了更为广泛的联盟。

 

  下文的历史探究也将证明中国的新自由主义体制应是建立于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此后,推出的一系列具有新自由主义特征的市场化政策,使社会结构发生了彻底转变。

 

  90年代以来,中国激进的市场化改革表现为两种私化,一种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另一种是家庭的私人化。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已有很多批判,但是,家庭的私人化却鲜有批判。家庭的私人化是指与再生产有关的劳动——特别是生育、养育、照料等工作——被视为家庭私人的事情。单位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是通过所有制改造和生产关系的重构实现的。所有制改造是把国家资产通过股份制的方式私有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工人与企业之间关系的重构。90年代所谓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主要是通过“劳动力优化组合”(减员增效)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这两种主要措施完成的。“劳动力优化组合”以个人素质和能力问题首先组合掉女工;“企业不能办社会”把与人的再生产密切相关的职责从企业中剥离。这两者之间的共同点,就是把再生产职能从企业/国家推向家庭/个人。“企业不能办社会”与“劳动力的优化结合”是内在一致的组合拳,出拳打击的第一个对象就是女工。因为妇女被视为养儿育女和照料责任的天然承担者,同时这份责任成为女工劳动效率低下、在优化组合中被“劣汰”的主要原因。

 

  从时间上来看,“企业不再办社会”的提法是在1992年1月邓小平南方讲话之后。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993年11月中共第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而市场体制建立的关键就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成为“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方向。“企业办社会”界定为“与企业生产再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组织机构和设施,背负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即,企业要“剥离”一切与生产无关的职责,轻装上阵。

 

  在实施“剥离术”的初期,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薛昭在《人民日报》撰文《解决好女职工就业问题》,透露出这种“剥离术”对于女工带来的冲击,当时下岗女工占到了下岗工人的60%。薛在这篇短文中小心翼翼地提醒“在解决企业办社会问题时,对托幼院所的转制问题应持慎重态度”到1997年,全国城镇女工5600万,占职工总数的38.8%,下岗女工达284万,占国有企业女工总数的45%,将近一半的女工下岗。

 

  通过“优化组合”和“企业不再办社会”,国有企业不再承担全民职工的“人的再生产”这部分成本,同时,招收大量临时性的农民工,企业获得了低成本的劳动力和市场竞争力。最初“企业不能办社会”之义,并没有否定这部分职责应该由“社会”来承担。90年代中期以来急剧的全面市场化——教育(特别是婴幼儿养育部分)和医疗的市场化,而不是社会化(由国家通过公共服务来承担职责),把这部分职责全部推给了私人化的家庭。

 

  2004年出版的《邓小平年谱》披露了邓小平1992年1月在南方巡视的过程中,是有意识地要把与再生产有关的责任转移给家庭的,确实参照了西方反对福利制度的新自由主义设想,并以中国的传统家庭伦理作为推行这种制度的支撑。

 

  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没有家庭不行,家庭是个好东西。都搞集体性质的福利会带来社会问题,比如养老问题,可以让家庭消化。欧洲搞福利社会,由国家、社会承担,现在走不通了。老人多了,人口老化,国家承担不起,社会承担不起,问题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还要维持家庭。全国有多少老人,都是靠一家一户养活的。中国文化从孔夫子起,就提倡赡养老人。

 

  如果说,中国经济三十年高速发展来自于所谓的廉价劳动力,那么,这种廉价是以广大妇女的低廉劳动和无偿的(家务)劳动为代价的。这一切是通过公/私领域的结构性分离人为制造出来的,这种结构性调整的直接推手就是国家,并不是所谓市场的“自发秩序”产生的必然结果,也绝非市场主义者所言的人口红利,即,是因为中国劳动力充裕——自由市场原则支配下的劳动力供需关系——自然产生的。

 

  把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在中国确立的时间定位在90年代中期,是因为90年代中期中国开始全面接受市场原则,公私领域分离的社会结构逐渐形成。与这种结构性转型相配套,素质论等强调个人能力、竞争、自利的价值观念逐步替代集体主义的互助、合作和奉献,成为霸权性的意识形态。

 

  二、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对妇女的伤害:分配不公和文化上的贬低

 

  在传统父权制的性别化分工没有得到彻底改变之前,“家庭的私人化”或者说“再生产职能的私人化”,很大程度上呈现为家务劳动的女性化。家庭的私人化和公私两个领域的分离,对社会中的绝大多数女性(除极少数不需要从事家务的上层阶层女性)产生了结构性不利。

 

  绝大多数无力通过市场解决家务劳动和养育职能的家庭,只能通过夫妻之间的性别化分工或代际之间的分工来承担这部分职能。当个人或核心小家庭无法承担这部分职能时,就不得不由暂时性的扩展式家庭来分担。暂时性就是体现在等孩子上了幼儿园,老人又会离开这个家庭。城市双职工家庭往往需要请夫妻两边父母(特别是夫方的老人)来轮流照看小孩(特别是0~3岁婴幼儿)一段时间。农村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同样是生产/再生产、公/私领域结构性分离的表征和结果。

 

  生产流水线偏好“打工妹”是同样的原因,因为未婚农村女性到了适婚年龄就会回到农村结婚,制造出劳动力的青春轮换制,企业无需承担生育和再生产的成本,却可以得到最鲜活最驯服的劳动力。现在,企业无法再轻易获得充裕的劳动力来轮换时,像富士康之类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又盯上了“学生工”——以职业学校实习的名义,使用廉价和驯服的学生作为劳动力。

 

  资本产生这种偏好的理由实际上是一样的,不想承担再生产方面的费用。女性并不是因其生理性别,而是因其照料家庭的社会性别(当然,还有其他差异,如年龄、城乡、婚姻,甚至身体和智力上的残障等)被视为廉价劳动力。绝非是劣质劳动力,否则资本怎么会偏好她们呢?产生这种歧视的原因是遵循纯粹自由市场原则的新自由主义经济体制制造出来的恶果,而不仅仅是男权文化作祟。更确切地说,是资本利用了当地社会的各种不平等结构,并把这些不平等结构编织进资本主义秩序之中。

 

  当资本偏爱临时性的农村“打工妹”时,城市里的女大学生正在遭受着就业歧视,职场里的女白领正面临着生育和职业的两难选择,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着家庭成员分离后独自承担繁重的农田生产和家庭照料责任,农村留守儿童因得不到父母的监护又无法得到国家/社会的福利支持,生存环境日益恶劣,不同社会阶层的妇女面临的实际上是同一个社会结构的压迫。

 

  再生产职能的私人化制造出公私领域的分离,所产生的直接后果是妇女在经济上的分配不公和文化上的错误承认。女性因为临时性(可能随时需要退出劳动力市场)或不能全身心地从事工作(分心于家内责任),被视为“劣质”劳动力,被劳动力市场边缘化或排斥,直接表现为就业率和收入的下降。“劣质”劳动力的说法本身又带来了文化上对妇女的贬低和否认——妇女素质低、能力差、成功欲望低、竞争心不强,被动、不适合职场。南茜·弗雷泽(Nancy Fraser)把对于女性负面的认知,称为错误承认。错误承认不仅是文化伤害,当“制度化的文化价值模式把某人构建为相对不值得尊重的人”,那么,就建立起一种“社会从属地位的制度化关系”。直白地说,错误承认会造成妇女社会地位的下降。文化上的错误承认与经济上的分配不公经常互相作用,互为因果。


  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以来的20年,妇女在业率的明显下降,颇能说明女性在劳动力市场边缘化的加剧。

 

  第三期妇女地位调查数据显示:被访者孩子由家庭承担照顾责任的占到99.99%。其中,母亲作为孩子日间主要照顾者的占63.2%,农村3~10岁的农村儿童中35.9%没上过幼儿园。城镇25~34岁有6岁以下儿童的母亲在业率为72%,比同年龄没有子女的女性低10.9%。这说明母职——再生产职能的家庭化——是造成女性在业率下降的直接原因。与妇女在劳动力市场的边缘化状况相关的是女性劳动者收入的下降和两性收入差距的拉大。第三期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在业者的收入多为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在城乡低收入组中,城镇女性比男性高出19.6%,农村女性高出31.4%。相反,城乡高收入组中,城镇女性仅占30.9%,农村女性占24.4%。城乡在业女性的年均劳动收入仅为男性的76.3%和56%。

 

  新自由主义的第三个恶果就是市场原则渗透到人类社会的所有关系。性和身体成为商品,可以用来交换。女性在社会中的不利处境还呈现为女性对于自己身体和性的控制权的异化和丧失。职场上的不利地位相应地转化成职场中针对女性暴力的上升,包括职业场所中的性骚扰到性强奸。资本购买劳动力的同时,资本家似乎也拥有了控制女性身体和性的特权。即使在自由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仍是有边界的,资本可以购买劳动力,但不能购买劳动者,这是资本主义与前资本主义社会最大的区别。“人的自我所有”是自由主义社会最基本的原则。但是,在原教旨主义的市场原则下,认为一切都可以购买,甚至包括生命。这是不受控制的市场原则内含的暴力。不受控制的市场产生的只能是市场暴政。

 

  肆无忌惮地消费女性和女性身体不仅是物化女性的一种表现,更重要的是在文化和道德上贬低女性。仅举一例,最近媒体对郭晶晶的消费。郭晶晶作为中国的“跳水女皇”,荣获过多个奥运会三米跳板冠军,是数十个世界冠军得主,但是媒体津津乐道的不是她的勤奋和天赋,而是她的身体。在她的故事里,不是她勤奋的美德和辉煌的成就赢得爱情和尊重,而是她的世界冠军的商业价值和完美无缺的女性身体成为她嫁入“豪门”的资本。与此相似的是,媒体不断制造物质女孩的故事,比如,对于“宁在宝马车上哭,不在自行车上笑”的膨胀式宣传,乐此不疲地对于“小三上位”故事的挖掘,对娱乐明星与地产大鳄富豪子弟之间联姻的连篇累牍地报导。在点播率、收视率等市场刺激下,媒体似乎只是为了不断满足观众的偷窥欲望,自由主义媒体成了建构消费资本主义时代所需要的性别意识形态的同谋者。宣扬女性的物欲以及对豪门婚姻渴望的背后是对女性道德的贬低。不幸的是,普罗大众在阶级鸿沟下对富人的仇视却是通过对女性的道德否定来表达的。另一方面,消费资本主义把女性塑造成一个强大独立的消费主体的同时,又努力建构起男性是财富创造者,女性是财富消费者的图景,建立起女性对男性依附和从属的身份秩序。

 

  综上分析,我们会发现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社会里,存在着对妇女的两种伤害:经济上的分配不公和文化上的不尊重(或者说文化上的错误承认)。这就是为什么,在一个自由的市场社会里,女性感觉到个人选择增多、“自由”增加的同时,却普遍感受到社会整体环境对于女性的不友好和不安全感增加的原因。艾丽斯·杨(Iris M. Young)曾经指出了压迫的五个面相:剥削、边缘化、无权、文化霸权和暴力。11可以说,新自由主义在中国的二十年,这五个方面的状况不是在缩小,而是在增加。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专家组成员,中国妇女研究会理事;来源:激流网节选自《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妇女——为什么中国需要重建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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