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拉”反省任全牛道歉,
揭下“维权律师”唯钱是举的遮羞布
7月15日,身在看守所的河南律师任全牛的一纸道歉信,让扑朔迷离的“人权律师”女助理赵威(网名“考拉”)在看守所“遭性侵”谣言,得以真相大白。
24岁的赵威曾是北京高文律所李和平律师的助理,因涉北京锋锐律所案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月7日,经本人申请,天津市公安机关同意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随后,赵威即在微博发表公开信《致朋友们的一封信》,反省自己曾为所谓“维权律师”、“民主人士”群体鼓与呼、支持与声援,不经意间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棋子。此后,根据举报,律师任全牛被河南郑州公安机关证实,其便是“考拉”在看守所遭性侵的谣言编造者和传播者。
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宪法所确立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律师执业的前提条件。作为律师,更应该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事实,应该坚定法律信仰,坚守道德良知。
从“考拉”反省到任全牛道歉,从“考拉”取保到任全牛被刑拘及北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等四人被提起公诉。这持续超一周的一“进”一“出”大戏,不得不让人反思: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律师该如何保持执业操守?遇到问题律师,该如何处理?唯钱是举的所谓“维权律师”将何去何从?
女助理微博公开信反省自己成为“棋子”
7月7日晚,取保候审后,赵威在其微博“考拉就是考拉”上发表公开信对此前“天真幼稚”的行为表示深刻悔悟和反省。
2014年10月,大学毕业几个月后,她经人引荐,来到北京,担任李和平律师的助理,主要工作是帮助李整理案例素材,参与李的各种社会活动,李付给她可观的报酬。
数月后,她在帮李办理一些项目时才明白,原来这些项目的资金包括她的工资都是某境外机构资助的,而李却事先未告知她。“这家机构名义上是做‘反酷刑’研究,实际上是通过资助项目来搜集、整理一些国内敏感案事件的资料并进行炒作,借此抨击中国的司法体制和社会制度,鼓动改变现行体制。”
赵威在微博中说,他们组织的所谓研讨会无非是给“维权律师”和敏感人士提供认识和交流平台,使这些人成为他们在中国进行渗透和平演变的帮手和棋子。”
她悔悟道,“我没有任何分辨思考,还曾为所谓‘维权律师’、 ‘民主人士’群体鼓与呼、支持与声援,还以为这是热爱国家、心怀公益。我真的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恰在背叛自己的理想,伤害自己最热爱的祖国,不经意间使自己成为别有用心的人的棋子。”
律师任全牛编造传播“考拉”看守所遭性侵被刑拘
赵威被取保候审后,还在其微博中称,走出天津市看守所当天,家人最关心的一件事是她在关押期间,是否受到了性侵。她很奇怪家人为什么会突然问起这个根本就没有的问题。
“我得知有人在网上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说我在看守所人身受辱。这给我的形象和声誉造成巨大影响,我今后还怎么做人?如何生活?”7月7日晚,赵威还向最高法、最高检及公安部写举报信,要求严惩造谣者、传谣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恢复声誉,保留向造谣者追索名誉和精神损失赔偿的权利。
在举报信中,赵威还郑重声明:“在羁押期间,办案单位严格依法保障我的各项权利,我的生活起居很规律,没有受到任何人欺负。”
7月8日,郑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郑州”发布消息称,根据当事人赵威的举报和初步调查掌握的情况,河南轨道律师事务所任全牛编造并在互联网上散布当事人人身受辱的虚假信息,相关信息被大量转发报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也给当事人赵威名誉造成严重损害,涉嫌犯罪,已于当日被依法刑拘。
任全牛被刑拘后,少数“死磕派”律师以网上签名、“声援”的方式博取公众关注,甚至有人企图用“谣言可以倒逼真相”的言论为任全牛的违法行为开脱,要求警方无条件放人。
次日19时许,“平安郑州”再次通报称,经审查,任全牛承认于2016年5月27日在新浪微博编造、发布了所谓“赵威女士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的虚假信息,并在网上广泛传播。
针对“任全牛是因为当局不让他见当事人才造谣”的传言,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柴冠宏在其微博中转发了一位律师写的《前有“考拉”反正 现有“死磕”回良》的文章指出,任全牛被赵威的家属聘请为代理律师后,曾多次在微博上以“求证”的方式散布赵威在看守所里“被性侵”的消息。但其随后发现,赵威亲自委托的律师是董亚楠,任全牛只是赵威丈夫游明磊在赵威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聘请的,而且没多久就被解聘。因此,当局有权不让任全牛会见赵威,且任全牛的做法完全没有法律支撑。文章还揭露了所谓签名声援的真相,“我实在无法忍受,到了现在你们还有人在不断给我打电话、发短信,甚至未经允许就署上我的名字去搞所谓的声援。” 对于赵威和其丈夫游明磊的关系,有和他们相熟的网友早就指出,考拉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就已提出和游明磊离婚,游明磊也承认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柴冠宏律师在转发上述文章时还点评道:“律师,还是要坚守公平正义;律师,更要尊重事实,敬畏法律!这篇文章所反映的还真的值得我们律师认真思考!”
针对律师签名声援等现象,温州律师徐雪芬发文指出,“律师是法律的守护者,怎么可以公开对犯罪嫌疑人‘操刀’声援?这些‘刀客’,混淆了法律是非,扰乱了网络公共秩序。某种程度上说,公开声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它与寻衅滋事无异。这种公然声援,割裂了律师与警察群体。因此,各级政府不能等闲视之。”她指出,律师法以及中国其它保障律师合法执业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律师可以通过公开声援犯罪嫌疑人无罪,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她还建议,今后律师法修改,应当增设“不得在网络上签名、声援犯罪嫌疑人”。已经签名甚至多次签名声援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律师法第五条第一款“拥护宪法”的现有规定,对其“监督”、“指导”。
“考拉”维权起诉至法院,律师任全牛致歉
7月13日,赵威的代理律师团队透露,针对任全牛律师在网上发布不实之词,对赵威名誉造成巨大伤害及影响,赵威已向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追索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目前,法院已经受理其诉讼请求。
两天后,赵威的代理律师团队成员仉慧云在其微博上贴出了任全牛亲笔手写的道歉信。
任全牛在信中称,自己于2016年5月27日在微博上发布“赵威在天津看守所遭遇人身侮辱”,5月29日接受外媒采访称“赵威女士在被羁押期间遭遇性侵且这种情况在国内看守所很普遍,而且导致有的女在押人员怀孕”,这些言论均为虚假不实的。
任全牛作如下道歉:我的言论损害了赵威女士的名誉及人格,对赵威和她的家人造成了伤害,在此我对赵威及其家人真诚道歉;我的言论对国内的监管系统造成了伤害,在此对所有的监管警员表示深刻道歉;我的言论对曾经在看守所被羁押过的女性造成了伤害,在此表示深刻道歉。
受赵威委托,仉慧云律师在微博也发表了声明:“任全牛已通过司法途径向赵威表示歉意;同时认为自己编造‘赵威在看守所受到人身侮辱’之言词给公安干警的声誉造成损害。赵威初步接受任全牛的道歉,认为任全牛应在更大范围内公开致歉,以消除恶劣影响;否则,赵威女士将继续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深蓝观察撰文认为,造谣律师固然必须被严惩,但从中也应该看到部分律师事务所在社会责任问题上的表现不容乐观。企业要讲道德,要承担社会责任。
上述文章还指出,将律师作为一个职业,将律所看为一门生意,导致的结果是,只要能挣到钱,什么事都能干,有的人网上造势,利用网络名人身份欺骗不明真相的网民,制造舆论压力,甚至损害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也在所不惜。有的人线下滋事、法庭闹事,把自己打造成一个悲情英雄,同样是制造舆论,妨害司法公正。
“这样的律师,这样的律所不怎么考虑分析案情,也没有心思花时间学习法律理论与法律、法规,把时间与精力都放在舆论炒作上,已经成为一个披着法律外衣的舆论炒手。”上述评论称。
律政时评的一篇文章称,任全牛的亲笔道歉信,无不昭示着,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是依靠宪法和法律,事实和证据,那将是自绝于“江湖”。只有让法律、事实贯穿于始终,法治精神、观念根植于内心,才能称之为合格的“律师”;只有遵守职业道德,恪守行为规范,依靠严谨的逻辑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才能赢得时代的掌声。
环球时报评论《西方为什么热衷庇护犯案“死磕律师”?》指出,西方一些国家的政府和媒体将中国正常的司法行动描述成中国政府对律师及维权人士的“集体打压”。他们一直密集跟踪所谓“709大抓捕”,拼凑出有300多名律师及他们的助手遭到“约谈、恐吓、监禁”似是而非的统计,而实际上,真正受到法律追究的律师不到这个数字的1/10。
环球时报另一篇评论《西方对“709事件”的定性何其荒谬》指出,按照西方舆论的说法,“709事件”及其之后的抓捕一共造成“23名律师和维权人士”目前仍处于监禁中。在中国几十万律师队伍和另外同样庞大的维权群体中,一年时间里有23人被逮捕,这是个足以让人感受到“收拾某个群体”的很大比例吗?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公检法系统被逮捕的人一定不少于23人,西方基本没吱声。为何有的律师被谈一次话,就成了“大事”?为何极少数律师被逮捕比其他人被抓更能够证明中国“不依法治国”?
该文强调,西方这样的焦点关注和特殊舆论待遇是不正常的,这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是在营造一个群体无论做什么都应司法豁免的社会认知及舆论压力。
“维权律师”是中国法治建设初期阶段的“畸形瘤”
这场有反省有致歉的“大戏”,都起源于北京锋锐律所案。据《人民日报》,2015年7月,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该团伙由“维权”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组织严密、人数众多、分工精细,其以“维权”“正义”“公益”为名、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之实、企图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种种黑幕也随之揭开。
2015年5月2日,黑龙江发生“庆安事件”。当天下午,黑龙江省庆安县男子徐纯合在该县火车站候车室内酒后滋事袭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被民警依法开枪击毙。少数职业访民、“维权律师”和网络推手勾联炒作,把警方依法合规的执法行为炒作成“枪杀访民”的重大舆情事件。
《人民日报》的报道称,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是北京锋锐所一贯推崇的做法。该团伙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涉嫌构成严重犯罪。
对此,《南华早报》的一篇评论揭开了“人权律师”的实质:他们的工作就是通过炒作中国大陆的敏感案事件,来对中国政府施加舆论影响,以达到他们背后金主想达到的推翻现有政权的目的。而他们则以此来获取社会名誉和物质利益。
上述评论还指出,这种方式无疑是对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巨大伤害。这类律师虽是法律专业出身,但“法律”对他们来说似乎并非是不容亵渎的信仰。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出现了谁给钱,就按照谁的指示去“维权”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中国法治在发展建设的初期阶段长出的“畸形瘤”。
针对北京锋锐律所案,环球时报在评论文章《西方为什么热衷庇护犯案“死磕律师”?》中指出,周世锋等人试图假借“维权”的名义,让有公开或隐蔽政治目的的滋事合法化。西方势力将他们的违法行为宣扬成“民族义举”,实施与中国博弈的又一回合。
光明网发表评论称,律师既要维护法律公正和尊严,做好法律“代言人”,同样更不能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律师需要“死磕法律”,但也必须以尊重和服从法律为前提。很显然,作为执业律师,周世锋等人并不是不懂法律,他们所实施这一切背离法治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完全是蓄意而为之,既是受经济利益驱使,更有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意欲扰乱社会和颠覆国家政权的更大图谋。
光明网的评论还称,对于周世锋等极少数人对法律的这种挑衅,更需要通过严肃的法庭审判让其付出必须的代价。同时,对于一些涉世未深,因崇尚法律而误入周世锋之流“陷阱”,类似“考拉”这样的年轻人,司法部门还应当区别对待,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帮助他们修正人生坐标。
7月15日,天津市检察院二分院发布消息称,北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等四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被提起公诉。
南华早报中文网7月16日发布的《从“考拉”反省到任全牛致歉 大陆“维权律师”时代的终结?》署名文章中指出,“考拉”的反省和任全牛的致歉所揭露的“维权律师的内情”都将为中国接下来的法治建设指出新的问题和方向,并提供一份有意义的警醒和参考。法治的建设是全方位的,除了要整治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外,对律师群体的规范也无可避免。当唯钱是举的“维权律师”为谋私利,绑架、煽动舆论,破坏中国法治的意图被彻底地曝光在阳光下后,他们在过去那个特殊时期的“黄金时代”也就正式宣告结束了。“维权律师”们喊出的口号再美,说出的谎言再动人,也终究只是一份欺骗。它除了能带给煽动者们利益外,绝对无法成就绝大多数中国人心底渴求的“中国梦”。能成就我们的,只会是这个共产党领导下大局稳定、内部团结和生机勃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刻中国的和平稳定来之不易,你与我,以及每一位普通的国人都请继续努力,在建设美好中国的道路上,我们且行且珍惜。
要警惕个别律师成为颜色革命的马前卒!
香港占中事件的余温尚未退去,南海事件再次牵动亿万国人的心,土耳其政变又如一枚重磅炸弹震惊全球,对于中国来说,这却是一堂堂极其生动的公开课:要时刻警惕外部势力对中国的干扰。
有人会问,律师“磕”的是法律,怎会跟政治挂钩?并笑称这是迫害妄想症:一个小小的律师何以撬动偌大的中国?笔者想说的是:律师更容易被利用!
外部势力为何总要颠覆中国?
首先普及一个概念,外部势力为何要颠覆中国?很简单的道理:这是生存权的问题,矛盾不可调和。地球资源是有限的,现有的资源根本不够使用,每个国家都想占有最多的资源,中国想要发展势必挤占别人的生存空间。
据数据统计显示,美国人口总量仅为全世界的5%,却消耗着全世界20%的能源,吃着15%的肉,排放着40%的垃圾。如果中国像美国人一样生活,需要4.1个地球的资源。
那么有没有一种如《三体》所述的“和平声明”一样的状态,让美国等国家觉得中国是无害的?有!那就是不构成竞争,不构成威胁,不抢夺资源。14亿人口的中国对美国等国家而言,最好的状态就是既饿不死也富不起来,既不抢饭碗也不惹麻烦,用着美国的手机、飞机,吃着美国的大豆、玉米,再用自己的资源帮美国造着廉价商品。对了,还得听话不闹事,薅羊毛时候要配合。 颜色革命离中国有多远?
想要颠覆一个国家,往往从制造民族内部矛盾,否定现行制度,搞乱意识形态入手。换句话说就是控制舆论场,丑化政府形象,否定法律制度体系。而否定法律制度体系更是核心内容,相信大家对杜勒斯预言都不会对陌生,1959年1月31日,杜勒斯在演讲中公开地说:“要以法律和正义代表武力。在这方面极为重要的是认识到:在这种情况下放弃使用武力并不意味着维持现状,而是意味着和平的演变。”而从香港占中、锋锐律所与境外势力勾连、高工资的“美分”队伍(可搜索《舆情员津贴奖金发放表》)等事件可以看出:颜色革命从未远离,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律师为何易成为“白蚁战术”的排头兵?
众所周知,法律是国之重器,公民的法律意识更是国家法治制度的思想基础和心理基础,民众的法律信仰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支持法治大厦的坚实脊梁,关乎国运昌盛和民众福祉。
因此,作为保护人们合法权益不被侵害、抗衡公权力不被滥用的、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重要角色,在引导公民思想、信仰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律师尽其所能地嘲讽国家制度、否定法治现状,通过谣言、抹黑等方式让一个民族逐渐失去精神支柱、国家认同时,那么无论是“赚美元”式的有意为之还是“博出位”式的无意为之,在无形中都已成为“白蚁战术”的排头兵。
客观说来,由于律师的知法懂法、团结统一、善于掌握舆论话语权却对国家安全缺乏研究的特点,使得律师成为境外势力拉拢的不二之选。徐雪芬律师曾说道:“我们的很多律师,他们没有在国家安全方面有足够的知识和足够的了解。他们认为公平正义、公开透明,公正普世价值,这就是法治社会的全部。
其实这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国家利益、民族的利益、政府的利益。比如说像美国关塔那摩监狱,它里面的刑讯逼供、侵犯人权的现象,那是比比皆是,大家也都知道。可是它为了维护美国的国家利益,这样的国家监狱,也不能没有。
所有这些我们可能处在一个被利用从而间接伤害国家利益的位置。像这样的一些情况,我们律师界大家很少去谈。想当然的认为什么敌对势力呀什么都不会有的。只有的就是法律的公平正义。然而整个国家政府的全部内容就像海面上漂浮的冰山。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冰尖,但是90%是沉在水下的。我们看不见,但它是确实存在的。”
律师更应警惕:避免成为政治鸦片的传播者
例如一部分“死磕律师”,他们以舆论场为舞台,用舆论推动案件的发展,通过签名造势、煽动围观、聚集施压,破坏现行体制,触犯法律底线。更有道德败坏者,不惜用造谣的方式造势,全然不顾律师的职业操守,把法律法规抛之脑后。通过妖魔化政府、警察、法院等等,把一个个的个案打造成舆论危机。
在潜移默化中,摧毁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度,扭曲民族个性,为颜色革命奠定舆论基础和思想的基础。甚至有锋锐律所一流,与境外势力沆瀣一气,甘当“打手”,不断炮制热点,绑架司法,口口声声喊着“正义”,兜里却揣着“美金”,最后不忘遥指西方:看!那里有座灯塔。
此外,律师群体团结统一、易抱团取暖的特点更是助长这类律师的底气,在“死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甚至已经忘了脚下的土地是国土,更忘了“国土”这个名词的内容和内涵就是法律定义的。他们通过苦肉计、悲情牌,骗取同行支持,欺骗同行其签名声援、制造舆论,无视职业操守,不管法律纲常,枉顾公平正义,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中。混淆法律是非,扰乱公共秩序。
某种程度上说,鼓噪公开声援犯罪,比犯罪本身危害更大。这种公然声援,割裂了社会,破坏了法治,更是“文化冷战”和“政治转基因”惯用伎俩,让民众思想之堤在不知不觉间失手,鬼迷心窍的成为“马前卒”。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日益强大经济和日益完善的法治是中国稳定的基石,和平发展更是所有民众的愿景,历史证明,在发动颜色革命的国家,无论成功与否,其结果往往是族群撕裂,社会动荡加剧,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恶化,人民贫困依旧,原有的矛盾不但未能解决反而加深。
今天,互联网世界早已不再清朗,而是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罗曼.罗兰说过:“一个人的绝对自由就是疯狂,一个国家的绝对自由就是混乱”。因此,一味的吹鼓绝对自由和绝对公正,却忽略了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是没有意义的。作为律师,作为一个高智商、高学历的群体,更应该避免法治思维的惯性和弱点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无形中成为了颜色革命的排头兵,政治鸦片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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