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太激动?马英九把一中各表说成“一国两制”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观察者网  发布时间:2015-11-23 13:03:32

 

1.jpg

 

            据中评社1123日报道,马英九22日下午在中国国民党121周年党庆大会致词时,细数他过去的七年多来的执政绩效,在谈及117日举办的习马会,他与大陆领导人习近平的对话内容时,马英九说,“我们没有让步,我们把我们的‘中华民国’、‘宪法’、一国两制,都在他的面前说了”。事后,有媒体点出“一国两制”,但从在场的语意听起来,马英九应是口误。

另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总统”府发言人陈以信22日晚也特别澄清,马致词要说的是“一中各表”,这是致词时口误,呼吁外界不要见猎心喜。

国民党22日下午在板桥第二体育场举办121岁党庆,现场聚集了近3万的支持者一同来为国民党加油打气。不分男女老幼,大家手拿白色的加油棒,“国旗”、“党旗”飘扬,选举激情HIGH翻天。下午410分许,国民党三大天王,包括马英九、党主席朱立伦、“立法院长”王金平,三人同台欢呼口号“One Taiwan, 旺台湾;国民党过半,台湾不会乱”,并依序致词发言。

马英九致词说,“国父”孙中山成立兴中会,起因是中日甲午之战,但是他发起第一次革命却是因为清廷把台湾割让给日本,这是他对台湾“最有感情的一次”。孙中山也在台湾发动惠州起义,他始终关心台湾。兴中会成立后,孙中山也派陈少白到台湾成立分会。孙中山过逝后,台湾民众也非常哀痛。

马英九细数他执政七年半来的政绩。他说,台湾在前“总统”李登辉与陈水扁的时代,给予免签国都是54国,现在则有153国,增加了99个国家。这是因为努力缔造和平、创造机会、提供援助的缘故,这就是国民党政府过去7年努力的结果。

马英九说,他上任后努力改善两岸关系,就是希望让原来是“杀戮战场”的台湾海峡,成为和平的大道。“我们签订了23个协议、两岸主管两岸事务的首长见了7次面,都互称官衔,时机成熟了,两岸在今年117日,于新加坡举行习马会(马英九与大陆领导人习近平会面)。”

马英九也说,习马会最重要的意义,是两岸可以摆脱名称、官衔、国名的限制,用务实的态度一起开会,这是66年来第一次,也让全世界感到惊讶的,是双方可以以尊严、对等的立场来看待对方。

马英九说,这是两岸23年前确认九二共识后,第一次由双方领导人面对面的确认,九二共识是两岸发展的共同基础。

马英九还说,“我在习先生的面前,一个字一个字告诉习,九二共识就是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认知不同。可以用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达,这就是一中各表。我们不会表述到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或台湾独立,因为‘中华民国宪法’是不允许的。这些都在他面前讲了。我也提到台湾民主发展的经验。”“大家都知道,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

马英九说,“习马会搭了一个桥,不管谁以后当‘总统’,这个桥都可以用,但是有交通规则,就是九二共识。”

马英九说,他也在习先生面前,提出撤飞弹的问题、台湾国际空间的问题。希望大陆拿出善意的行动。习马会让台湾再次登上国际舞台,到现在已经有1200篇报道与评论,大部分是正面的,尤其是对等、尊严的会谈。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就说,“这是中共30多年来在核心议题上所做的最大让步”。但“我们没有让步,我们把我们的‘中华民国’、‘宪法’、一国两制,都在他的面前说了”。

马英九说,陆委会民调有6成人,支持习马会,也有6成民众支持,他在习马会告诉习近平台湾的主张。2年前他提出东海和平倡议,解决台湾与日本40年来的纠纷,后续签订台日渔业协议,“主权没有让步、渔权大进步”。这个月5号,台湾与菲律宾签署渔业协议,规定双方执法不得使用武力,必须事前通报,如果有逮捕扣押、要尽快释放。

马英九说,台湾与日本签订东海和平倡议,台湾与菲律宾签订南海和平倡议,台湾与大陆举办习马会。“这七年来我努力从台海、东海到南海,做一个和平的缔造者。”“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总理孙中山曾说,和平、奋斗、救中国。我要把和平,做为我们与全世界沟通的语言。让大家了解,‘中华民国’的存在,是和平的缔造者,是人道援助的提供者。”

马英九最后说,国民党正副“总统”参选人朱立伦与王如玄,是一时之选,希望全民支持朱立伦与王如玄,让他们领导“国家”,让“国家”更往前迈进。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