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四川成都召开。会议强调,要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法律监督、惩戒问责、过程公开等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在强化政法系统执法监督方面,会议要求,中央政法单位要组织开展执法司法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最高法、最高检要组织开展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专项活动。市、县公安机关要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探索建立派驻检察机制,引入速裁法庭、援助律师,前移监督端口。
在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方面,会议要求,要尽快修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变“重刑轻民”的法律监督格局。要加快推进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民事案件审判检察监督制度机制建设、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制度、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充分发挥“巡”的优势、“驻”的便利,主动发现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防止有钱人、有权人成为法外之人。
在强化惩戒问责方面,会议要求,要明确法官检察官惩戒与纪检监察职能的边界,理顺二者之间的衔接,确保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落到实处;要健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制,完善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
在强化执法司法公开方面,会议要求,要主动将执法司法全过程、全要素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在法院检察院系统内部对律师代理情况进行公开,对司法人员办理案件长期由同一名律师或者同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建立动态监测分析机制,对涉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依法严肃查处,严防司法人员与律师互相“勾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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