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一工厂车间燃爆起火 致7死1重伤4轻伤。
今天,江苏昆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昆山发布”发布情况通报:
3月31日上午7:12左右,昆山综保区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加工中心车间室外场地上存放废金属的一个集装箱发生一起燃爆,引起车间起火,导致7人死亡, 1人重伤,4人轻伤。截至上午10时许,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事故发生后,苏州市委市政府、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和事故处置工作。
这起几小时刚刚发生的悲剧,不由让人想起了2014年发生的另一起惊天惨祸。
8·2昆山工厂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当天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发生后30日报告期,共有97人死亡、163人受伤(事故报告期后,经全力抢救医治无效陆续死亡49人),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又是昆山,又是爆燃。
在8.2事故发生后,对于事故的调查报告是如此总结。
企业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开展生产建设。
苏州市、昆山市、昆山开发区对红线意识不强,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
相关设计、检测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
事后,司法机关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司法强制措施、党纪政纪处分等追责举措。并开展了大规模的生产安全检查,建立宣布建立企业“黑名单”,严肃处理未达标企业。
但现在来看,8.2爆燃事件的处理效果,非常值得令人怀疑。
追责和补救措施,是否也有保质期?
是走过场应付一下上级和舆论,还是真心实意知错就改,杜绝隐患?
几天后,措辞相似,内容雷同的总结报告是否又将被公布一遍?
同样的不幸,会不会再度发生?
……
这一连串的疑问等待着回应。
有人可能会说,毕竟两起事故相隔5年,而且此类事故防不胜防,遇到就是倒霉。
3月21日下午两点左右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一化工企业发生爆炸。视觉中国
但问题是,就在今年3月21日,同样是在江苏省,盐城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刚刚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8人不幸遇难。
同样,事发企业所在的陈家港化工园区可谓劣迹斑斑,曾连续发生安全事故——
2007年11月27日,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某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2010年11月23日,陈家港化工园区内发生氯气泄漏,导致30多人中毒;
2011年5月18、7月26日,园区内的南方化工厂两度发生重大火灾;
2013年12月30日,园区一化工厂发生火灾,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公开信息显示,涉事企业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也是前科累累——
据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官网消息:
2015年5月,该公司因存在项目未经审批擅自投入生产等违法事实而受到行政处罚和罚款;
2017年7月,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中,该公司因存在危废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被处罚款28万元;
2017年致10人死亡的“12·9”重大事故,就发生在响水县的邻县灌南县。
2018年2月,在当时的国家安监总局向江苏省安监局发布的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中,天嘉宜化工再度被点名批评,并指出存在13个安全隐患,其中就包括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等与爆炸可能直接相关的安全隐患。
连续发生此类安全事故的原因只有八个字:草菅人命,无法无天!
当人们面对安全事故已经习以为常,管理部门也陷入了:发生事故——总结整改——再发生事故——继续整改的死循环。并非所有的意外都是不可原谅,但同样的过错在同一地点一再发生,那就找不到任何可以辩解的理由,就是有人对于安全红线不上心,对于事故教训缺乏敬畏,对于生命缺乏尊重。
相信在不久后,我们又将看到一份措辞诚恳、处置严厉、整改到位的总结报告,但那些逝去的生命是无论如何都没法挽回了。
只希望那些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企业能够记得那些因为失职和“不上心”而遇难的人们,把这些遇难者的名字挂在墙上,刻在心里,在今后的每一天都要提醒自己:敬畏生命,敬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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