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的5月15日,上海《申报》等几家报纸不约而同地刊发了一条《无名男人,坠楼殒命》的消息:“昨天下午四时许,在昆山路昆山花园后面通到海宁路的一条小弄内,有无名男由四层高楼跌下身亡。身穿灰色哔叽纱长衫,内衣上有怀表同一枚小指南针……那人高高瘦瘦,右额破碎,肠子流出,当场死亡。”
这位坠楼身亡者,就是左联作家、诗人应修人。
陆定一题词和应修人肖像
缘由
应修人(1900—1933)浙江慈溪人,原名应麟德,字修士,笔名丁九、丁休人。14岁时从宁波老家来沪谋生,工作之余,自学不辍,学养渐深。受五四新文化思潮的影响,他从1920年起开始发表新诗,并与冯雪峰、汪静之、潘漠华、魏金枝等人成立了“湖畔诗社”。 1922年同潘漠华等合出诗集《湖畔》。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广州黄埔军校和武汉国民政府劳工部工作。1927年赴苏联留学,1930年回国后不久参加“左联”。曾在周恩来领导下的中央军委秘书处油印科工作,刻得一手好字,后任中共江苏省委秘书、宣传部部长,主编中共江苏省委的报纸《大中报》。著有童话《旗子的故事》和《金宝塔银宝塔》等。
现在我们还原应修人坠楼的时代背景:1933年5月12日,英美烟草公司事先没有通知工人,突然关闭坐落于杨树浦的英美烟草一厂,于是引爆了轰轰烈烈的英美烟厂罢工运动。时为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的应修人翌日亲赴英美烟草一厂,了解罢工实情,指导罢工斗争,回家后,连夜起草了传单《援助英美烟厂罢工工友》。传单中说:“英美烟厂和一切烟厂工友们,英美烟厂工友已经实行罢工了,这是红五月工人阶级的先锋。中外资本家趁着帝国主义加紧瓜分中国和国民党继续出卖中国的时候,拼命剥削和压迫工人,英美烟厂资本家为开快车,生产合理化,改为五日班不够,还要改四日班、三日班来减少我们工友的工钱。四日班工钱已经不够吃饭,三日班真是要饿死了!只有向资本家斗争!”等等,这张应修人手刻的《援助英美烟厂罢工工友》传单,作为应修人的所谓“罪证”,当年曾被国民党存档。解放后,这张传单成了上海工运史料的珍贵的革命文物,曾多次展出。这是后话。当时,应修人准备第二天与左联党团书记丁玲商议后,广为散发。
丁玲当时居住在昆山花园路7号四楼2室,昆山花园路仅一百多米长。5月14日,由于叛徒周光亚出卖,丁玲与前来商谈工作的“文委”负责人潘梓年当场被捕。为了“钓鱼”,几名特务蹲守在丁玲房中。当时居于昆山花园路不远处四川北路公益坊的左联作家楼适夷1941年就此事曾写过一篇文章《记湖畔诗人应修人》,1978年,他又对此文作了修改,文章是这样记述当时的情景:“这时候,英文的《大美晚报》突然发表一封署名蔡飞的来信,详细叙述了国民党在公共租界秘密绑架丁(玲)、潘(梓年),和丁九因拒捕在屋顶失足坠楼而死的经过。这名蔡飞的人,自称也是一个被捕的共产党员,他伪作自首,当特务们逮捕丁玲的时候,也把他带去了。……(丁、潘被绑架后),以后又留几个特务在丁玲寓所,丁九推门进来,一发现形势不对,立刻退出门外,丁玲的屋子在二楼,他发见梯口有特务把守,便向三楼屋顶退去,几个特务追上去,在屋顶阳台上展开了徒手的搏斗,丁九向后退却,便从阳台边缘失足跌楼在马路上。”
昆山花园公寓前门
楼适夷与丁玲同为左联作家,彼此很熟悉,又与丁玲居住不远,其所记是大体可信的。但其不是现场目击者,其所记事实大多是根据一位死里逃生的名叫蔡飞的共产党员的记述。还好,这位其实姓李的共产党员致英文《大美晚报》的原信,在1933年6月19日的《大公报》上有披露,原文如下:“又李某致‘大美晚报’函关于目击丁某被捕经过之记述如次:余等在室内等候少许,至四时余闻有扣门声。有身高大,身着灰色长衫目戴眼镜之男子一人,自外步入,其人即尹树人,彼睹房中情形后,颜色陡变,尹立被扭,钟某即搜索其身畔,尹即与钟交手,其他侦探上前帮助钟某。时周广亚在余身旁,余亦立时与彼动手,尹背窗与三人相斗,势甚猛烈,余则与周斗甚忙,未几耳际忽闻呼声,时窗门洞开,该窗临海宁路一弄堂中,钟某等冲下楼,余亦趁机(从前门)脱逃……”这是原文,与英文《大美晚报》上名字有所差别,有英文音译的缘故,也有记忆偏差的因素。
昆山花园公寓三楼应修人跳楼处远近景
解放后的1958年,应修人的夫人曾岚曾写过一本回忆应修人生平的书《战斗的一生》,讲到应修人之死,她采信的也是李某的记述。可惜的是这位李某解放后一直没有露面。
谜团
不过我们细细阅读楼适夷、李某和当时《申报》等报纸报道,有几个谜团浮上心头:
一是应修人坠楼处是四楼,还是三楼?《申报》等报报道“在昆山路昆山花园后面通到海宁路的一条小弄内,有无名男由四层高楼跌下身亡”,明确说是在四楼坠下;楼适夷称“丁玲的屋子在二楼,他发见梯口有特务把守,便向三楼屋顶退去,几个特务追上去,在屋顶阳台上展开了徒手的搏斗,丁九向后退却,便从阳台边缘失足跌楼在马路上”。说是三楼。其实昆山花园路7号,其后门可通昆山路227号,这里上世纪60年代曾是上海浦江电表厂女职工宿舍,当年笔者的女朋友就住在这里,因此笔者对这里相当熟悉。为撰写此文,笔者又两度踏访此地。这是一幢日本式公寓,前后门都有楼梯,前门楼梯宽达两米,可通四楼,三楼并无“屋顶阳台”;后门楼梯宽一米不到,只通到三楼;二、三楼经公共通道可达后门楼梯,二、三楼在离地面不足10厘米的楼梯处都有双扇玻璃窗。其三面临街,即前门为昆山花园路;后门经小巷可达昆山路、百官街,再通海宁路,此小巷现在已在通昆山路的门口处安装铁门;一面紧挨百官街。丁玲寓所约20平方,其临窗一面正对昆山花园路,因此应修人若真从这窗口跌下,不可能落到后门“昆山路昆山花园后面通到海宁路的一条小弄内”;而如果应修人坠楼在前门“昆山花园路”上,李某也不可能从“前门”逃出去。而要坠落在“通到海宁路的一条小弄内”,只有二、三楼后门楼梯口处的窗户。二楼坠落,因高度有限,不太可能当场“殒命”,尤其对一位会武功的人而言。因此最大可能是应修人从三楼坠下,三楼楼梯窗口应为诗人殉难之处。由于这幢日本式公寓特殊结构,在患难中的李某搞不清楚方位是很正常的。笔者对这公寓并不陌生,可真正搞清它的结构朝向,还得先后两次实地踏访。
二是失足坠楼,还是拒捕跳楼?《申报》等报报道应修人是“跌下身亡”; 楼适夷称应修人是“失足跌楼”;而李某说应修人“背窗与三人相斗,势甚猛烈”,拒捕,以死相拼。坠楼是中性词,从高楼跌落、摔下、失足等,都可称坠楼。但根据应修人的为人性格,以及现场考证,我更相信是拒捕跳楼。应修人于1914年,即年仅14岁时就来沪学生意,以其名字看,他似文弱书生,其实是文武兼修,崇尚“一手放不下笔,一手要去捏把雪亮的刀”。早在1923年9月,应修人就到上海虹口横浜桥附近的精武会学武,到年底他已学会了潭腿、工力拳、大战拳等拳术大路,有着浓厚的武术功底。为此,面对强敌,他当然出手应战。李某说应修人“背窗与三人相斗,势甚猛烈”,是可信的。根据《申报》等几家报纸报道“右额破碎,肠子流出,当场死亡”,可见应修人是头朝下着地的,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自杀行为,而不是失足坠落。因为从当时的情况看,应修人从四楼丁玲寓所,拼死搏斗,将蹲守丁玲寓所的特务打倒后,曾夺门而出,逃到三楼,此时,原先守在楼下的特务也冲了上来,应修人便向后门的楼梯跑去,他自知身携革命传单《援助英美烟厂罢工工友》,今日难逃魔手,便从三楼楼梯口处的一个窗口纵身跳下,壮烈牺牲。这一跳,彰显了共产党人为革命事业慷慨赴死的高尚襟怀;这一跳,反映了应修人为人民利益不惜以身相许的无私精神;这一跳,也印证了革命诗人视死如归的英雄品格,因为诗人曾写过这样掷地有声的诗句:“纵然天地一齐坍碎/可是从这败墟之内/依然有我的爱火飘飞!”
三是丁玲的居所到底是四楼,还是二楼?楼适夷的文章说:“丁玲的屋子在二楼”,而《申报》等报报道说“有无名男由四层高楼跌下身亡”,与李某的说法相似。我们经过实地察访,询问了现在居住在昆山花园路7号的居民,有位上了年纪的大妈,告诉我们她从小长在这里,曾听爷爷说过,四楼2室解放前曾住过一位有名的女作家。前几年,有好几拨人曾经来四楼探问过这位女作家的事情。她还说,现在住在这里是位房管所的职工,他嫌烦,不太搭理人。我们见2室门口有旅游鞋放着,就轻轻敲门,但无回音,不知是室内无人,还是“嫌烦”,不愿搭理,只得作罢。《丁玲传》的作者李向东夫妇也认为丁玲家居四楼。因此综合当时的情况和实地察访结果来看,丁玲的居所在四楼更为可信。
尾声
应修人牺牲后,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发表了《对青年作家应修人被害宣言》,我地下党组织和“左联”为营救丁玲、潘梓年的宣言中,也均提到了应修人之死,同声谴责罪恶制造者的野蛮行径。
应修人主编的《大中报》
说来也巧,由于应修人英勇拒捕,除感召、解救了李某之外,还挽救了另一位左联领导。当时左联领导人周扬也去了丁玲家。据他事后回忆,那天他因事去迟了一步,当他走到昆山花园附近时,抬眼向那座楼房望去,只见丁玲寓所附近,噪声阵阵,人影晃乱,显得慌忙紧张,顿时他警惕起来,赶紧闪进邻近的一条弄巷,这才避免了一场灾难。后周扬接替丁玲出任左联党团书记。
(作者为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上海浦东杂文学会顾问,本文原载上海《世纪》双月刊;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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