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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说点“政治不正确”的,当然谁看“不正确”呢,你懂的!“地主对佃户还有许多花样,如出鹰殡,出狗殡,带驴笼头等,无奇不有,难以尽述。”这是山东根据地,1946年1月《山东群众》第七期上的一段话,据说地主老爷都是行善积德的大善人,穷人软埋人家都是丧尽天良,怎么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儿呢?一查史料,发现起码在山东,从清末到民国,从胶东半岛到鲁西南、鲁西北,这样的事情,层出不穷。爱狗的朋友有的是,可您听说“出狗殡”,就是活人给死狗出殡的吗?今天不多说,就讲段民国旧闻。
山东有个蓬莱,熟悉近现代史的朋友都知道,吴佩孚的老家。蓬莱下面有个安香店村,当年有户人家,丈夫叫于振才,妻子叫阎季华。在旧社会,这是对苦命夫妻,丈夫是本地老实巴交的农民,妻子是从栖霞逃难过来的,夫妻日常租地主的地,种白菜,丈夫还得经常打短工,当个泥瓦匠,才够一家人吃上饭的。
好歹维持着,好像还不错。可有天早起浇园子,发现白菜被啥东西给啃了,而且一连几个晚上都是如此。正要收获,白菜上市,才好还人家地主的租金,否则不是白瞎了?老于借了把土枪,晚上就去蹲守,倒要看看是啥玩意。一看是只狗,想着哪来的野狗,咋这么作践咱穷人,还让不让穷人活了?装上黑火药,一枪就把这条狗打死了,这可闯下了塌天大祸,因为这狗不是一般狗,是本地大地主吴道贤家的!
吴家可不是一般人,家大业大,有的是势力。带着家丁,端着枪,上门就给于振才绳捆索绑,押到老吴家的“公堂”上了,先揍你一顿杀威棒,当地叫“红黑棍”。接着就问你:“一是给狗偿命,一是带着锁链子当狗,给老爷家看门,道儿给你画好了,你选个路吧?”好说歹说,一家人哭哭啼啼一晚上,乡里乡亲也来了一大帮,都帮着说话,吴老爷您有好生之德,您在本地出了名的“吴大善人”,您最体谅佃户了......
吴道贤这老地主才同意,让于振才给他家狗出殡,买口棺材,买块墓地,还要披麻戴孝,打幡摔盆,当亲爹一样供奉,这事儿才算了结。于振才倾家荡产,才出了狗殡,最后还差点,夫妻俩一狠心,把闺女卖了童养媳,换了二斗高粱。就在闺女出门子前一夜,老于病死了,老于家要出人殡,却要棺材没棺材,要衣服没衣服,闺女大哭:“爹死的屈呀!要衣裳没衣裳,要棺材没棺材,把我这双袜子给爹穿上吧?”
说着就把出嫁穿的袜子脱下来,自己光着个脚,走到了婆家。无独有偶,两百公里外的荣成齐山村,不但有出狗殡的,还有块“民国二十三年七月立”的《遭祸冤狗碑记》。今天的我们,很难想象那个时代了。在某些文人和流量号的笔下,那简直是个贫富和谐,各安其乐的黄金时代,分明是地主老爷给了穷人活路,你才能全家吃上饭,人家创业越成功,你们不是越有吃的,怎么能不记恩典,若干年后还跟着穷党闹“翻身”,恩将仇报,那样对待老爷?
可就是这份《山东群众》第七期上,还有一句话,更看得我感慨万分:“某些地方还有初夜权的残余,更是无比黑暗。”原来我以为,此等无耻,只有皖北、苏北的豪强地主和豫西的宗教地主能干出来,没想到山东也有?看到这句,我就想起美帝小喽啰讼棍搞萝莉养成的那档子事,历史并不遥远啊!
作者:党人碑 来源:老兵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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