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大事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
这次大会,注定将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何这样形容?不妨看看小编为大家梳理的关于这次大会的故事。
开会地点:
中南海怀仁堂,此前在此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1954年9月16日的《人民日报》这样写道:
“他们代表着全体人民,来到这里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可是他们很多人的祖祖辈辈,曾经吞咽着眼泪过日子。很多人自己也曾经受尽苦难,直到解放的一天。
坐在这里的有杰出的农业劳动模范。从前他们连地主的院子也不敢经过,要绕着路走。他们从来也跨不进任何一个衙门的门槛,除非是被捆绑着双手,可是现在他们以主人翁的身份走进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我们这次会议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这次会议是标志着我国人民从1949年建国以来的新胜利和新发展的里程碑,这次会议所制定的宪法将大大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
在全体代表热烈的掌声中,毛泽东同志用一些格言式的警句,结束了他简短的开幕词:
“我们的事业是正义的。正义的事业是任何敌人也攻不破的。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
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
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克服一切艰难困苦,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
我们正在前进。
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
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
我们的目的一定能够达到。
全中国六万万人团结起来,为我们的共同事业而努力奋斗!
我们伟大的祖国万岁!”
制定宪法: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称“五四宪法”。由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起草,历时7个多月,随后又进行了3个月的全民讨论,累计有1.5亿多人提出了118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
毛泽东同志曾形容说:
“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也是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的。这是一次为新中国奠基的盛会。
这次大会一致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政权体制、基本政策等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比如,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但由于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尚不具备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只能采取由政协执行人大职权的过渡办法。
说到这,大家就明白的差不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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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央视网、中国档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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