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件事儿,实际上又是一件事儿。因为跟中苏关系交恶有牵扯,改开后有人扯出来黑土鳖啊。认为当时的苏联领导人没有大国沙文主义,更没有“控制中国”的企图,提出长波电台和共同舰队的问题,纯属是要共同对付“美帝国主义”,中国领导人过于敏感了,破坏了中苏团结……,云云。
这场官司过去半个多世纪了,争端双方检点反思那肯定是必要的。但要就事论事来说道的话,长波电台和共同舰队的问题,你还真就挑不出当年的天朝领导人做错了什么。这两件事儿毕竟是涉及国家安全利益的“兵家大事”,就是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大家合伙做生意不也得把责权利算清爽么?
先说长波电台——当时双方都称之为“超长波电台”,这玩艺儿是用来干啥滴耶?用来解决对潜通信问题,即“潜望镜或以下深度”的替艇通信问题的,作用和意义不用俺来絮叨。当时天朝嫩生生的水师也想整个这东东出来用一哈。于是怯生生地问毛熊,可不可以助一把力?毛熊一听很感兴趣,他们一直就想在太平洋西岸整个这个东东出来,好招呼在太平洋活动的毛熊潜艇——这当间对付“美帝国主义”的涵义当然也是存在滴。于是毛熊非常积极且大包大揽地说好啊好啊!我们合伙来建,大家一起来用,我们出资70%,你们出资30%,使用权嘛也是大家的,按出资比例享用使用权哈!……
这位看客说,听起来很不错嘛!啥都没得的天朝,白捡了一件好东东,还不用出全部的银子哈?
可这里头问题也是大大的!这个东东整成了,归哪个所有?产权是哪个滴?这个7:3的使用权,在具体使用上咋体现?如果毛熊是控股方,天朝要使用的话是不是都得经过毛熊允许?那么天朝的国家安全和军事行动是不是都得在毛熊的监控之下?……
本朝太祖及其战友们是打天朝最衰落的年代过来的,对这种貌似公允高风亮节的套路十分十分的熟悉且深恶痛绝!据说他老人家当时的反应就是勃然大怒:天朝的土地上整出来的东东还不能自己想用就用,这TMD不是把天朝当袁大总统这个冤大头么?不成不成!于是天朝大佬们计议一番,作出决定:这个东东天朝自己建,所有权也归天朝,毛熊的帮助全部用天朝库银支付,整成了毛熊也可以使用。
这个意见通过专管天朝国防的彭大将军转告了毛熊。
孰料毛熊对天朝的这个意见根本就没在意,而是继续按自己的意图行事。传来的意见仍然是毛熊出大头的钱,天朝出小头的钱,共同按出资比例使用。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毛熊又提出跟天朝整一个共同舰队。这个共同舰队的路子跟那个超长波电台基本上一样,问题也基本上一样:合伙的生意,偏偏对最重要责权利问题含含糊糊说不清爽或者故意不说清爽。那么这个共同舰队的指挥权是谁的?按中苏双方谁家的政策行事?天朝有事儿,指得上毛熊的船么?毛熊的船能给天朝派用场么?……
举个例子,如果天朝跟天堂国在台海或东海跟王师开磕,这共同舰队该听谁的?毛熊的船能为天朝的事儿跟哪家开磕?
这个嘛,毛熊大佬赫秃来华与天朝大佬们会谈时说得很清爽:毛熊的船不会为天朝与谁开磕,最多亮一哈嗓子吆喝几声儿!
太祖啥人儿耶?会认这个账?于是先把尤金叫来训导了几句,然后跟赫秃在北京PK了一场,那意思就是共同舰队的事儿你要说清爽,说不清爽就免谈!我等合伙可以这样,如果仗在毛熊那边打,天朝参与,那么天朝参战部队听毛熊指挥;如果仗在天朝这边打,毛熊参与,那么毛熊参战部队听天朝指挥。如果不这样,那就只好免谈。至于那个超长波电台,银子嘛天朝自己出,产权嘛当然归天朝,天朝想咋用就咋用,当然毛熊也可以用。这个嘛,可以为毛熊省下一大笔卢布,很划算的……
赫秃很不高兴,说那东东你们现在那几条破船根本就用不着,为啥非得自己有?
天朝大佬们说:现在用不着将来用得着,天朝总不能事事求看你们的脸色吧?
赫秃无奈,只好放弃共同舰队。超长波电台耶?也只好按天朝的意思办。
于是马上就签了个“八三协定”,其基本内容为:其基本内容:超长波电台由中国自己建设,主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苏联在设计和施工等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装备器材凡中国不能解决的请苏联帮助,通过订货解决;苏联根据协定所提供的设计资料、装备器材和派遣来华专家以及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均由中国通过贸易账房偿付;苏联需要使用中国的超长波电台问题由双方另行谈判。
11月,中国与苏联签订了关于由苏方提供设备器材、派遣专家的合同。1960年7月16日,苏方单独撕毁协定,专家带着图纸全部撒了丫子奔回国的路去了,本该续运的设备也不交了。后来经过天朝抗议,交了,交了却大部分有问题不能用,索赔也不成……
于是天朝只好自己整了,拼了老命整到1965年,好歹算是整成了。
得,死了张屠夫,不吃混毛猪,这东东好啊赖的,总算是自己个儿的产权了。
有人撰文说翻过毛熊大佬的文献,里头没得要控制天朝的意思。这个这个……这个能说明啥问题,明明白白要控制某国的东东,头号霸主天堂国也不会随便写在纸上呀?大国沙文主义是啥东东?就是从骨子里头透出来的东东,就是不拿你当回事儿,你的意见可听可不听。天朝关于这个超长波电台的意见,反馈给毛熊多次,毛熊根本没当事儿,派人来商洽时,亮的还是那个7:3,双方PK了好久才让到5:5……
你要说这不是大国沙文主义,估计有点困难,要不你再努努力?
再者,50年代苏联专家帮助中国开展了军事测绘方面的各项业务,在此基础上,中国绘制出五万分之一的军用地图。于是,苏方提出每绘制一批新图都应给他们一份,但同时却不愿意将苏联绘制的中苏边界地区军用地图交给中方,而只同意提供缴获后经过改制的日本地图。军委测绘局自然婉言拒绝了苏方的要求。又如,1955年5月驻旅大地区苏军撤走时,苏方移交了海军基地的设备,却扣留了旅大附近海区的测量资料和海图。后在中方交涉下,才提供了一份《旅大地区测量标志坐标资料》。1955年2月6日陈赓在伯力、9月25日沈阳军区空军司令周赤萍在赤塔两次与苏方签订联合防空协定,但文本只有俄文没有中言,而且规定苏方飞机可以在中国降落,中方飞机却不能在苏境降落。在中方的一再要求之下,1958年12月双方在沈阳重新商定了公平对等的防空协定。
你敢说毛熊这不叫大国沙文主义?
不谈“政治正确”,只说生意经,在事关国家安全、主权和利益的重要生意面前,当年的天朝大佬们究竟做错了神马?嗯?这不就是合股合资生意必须面对的问题么?
要俺说耶,事后大明白们,还是洗洗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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