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学术探索 > 理论研究  > 阅读信息
卫兴华:辨析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解读的理论是非
点击:  作者:卫兴华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8-04-27 10:38:10

 

  摘 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矛盾的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表现和必然结果。转化前的社会矛盾与转化后的社会矛盾是一种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关系,都是从社会总体上讲的,都是从供给侧和需求侧角度讲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直接对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这既表现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同时又表现出我国发展中还存在不足。而为了适应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创新发展,由数量发展转变为质量发展,以解决人民美好生活中供给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个重要理论问题,报刊上发表的解读文章已很多,但是存在解读上的差异和偏误。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什么关系

 

  有一个不同理解的问题:社会主要矛盾是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发生了转化,还是由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决定了我国的发展进入了新时代?

 

  有些学者持后一种观点。例如,有学者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判断依据”时,认为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依据是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持这种解读的学者不是个别的。

 

  笔者认为,这样解读不符合十九大报告的原意。并不是先有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而是先有改革开放40年来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新的发展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进入了新时代。

 

  十八大报告提出: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我国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

 

  正是在这种新的历史发展背景下,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表现和必然结果。

 

  习近平同志在2017年7月26日讲话中指出:“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这实际上是先期点出了十九大报告中将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转化问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是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为前提的。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弄清:有的学者认为,任何社会都会经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在不同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都会发生转化。这种论断缺乏理论和事实根据。

 

  新中国建立以来,社会主要矛盾的提法改变多次,有中国特殊和曲折的历史情况。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反映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过程。既反映一定社会形态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又反映该社会形态的经济关系状况。违反社会发展规律,人为地制造和强加社会主要矛盾,会给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造成损害。当未来进入成熟的、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后,会继续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但可以推断,不会再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要矛盾的相应转化。

 

  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矛盾双方的具体内涵怎样准确理解

 

  新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应当明确,转化后的社会主要矛盾与转化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是一种相互联系、一脉相承的关系,是矛盾内涵的提升与拓展,而不是相互否定与排斥的关系。

 

  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是对资本主义主要矛盾的否定与排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对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主要矛盾的否定与排斥。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转化是生产力与生活水平提高的结果,两者具有抽象的一致性和共同点,即供给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原来是绝对落后的生产不能满足低水平的生活需求;现在是发展了的生产和社会供给不能充分满足提高和扩展了的生活需求,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目前,对新的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的解读一般说来不存在难解的问题。美好生活需求既包括质量更高、更安全、更多样化、更方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包括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解读的分歧与偏误主要是在供给侧方面。供给侧的内涵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

 

  究竟该怎样正确解读?

 

  现在多数学者较普遍的解读是:我国存在诸如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收入高低不平衡等。兹举几例:

 

  《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特点》一文认为:发展不平衡是指“东西部、南北部、各个行业之间、各个部门之间、人和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

  《正确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一文认为:“作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不平衡不充分,不仅表现在落后地区、农村发展不充分,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发展的不平衡;而且表现在东部发达地区,包括一些大城市依然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

  《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一文认为:“发展不平衡,主要指各区域与各方面发展不平衡,制约了全国发展水平的提高。发展不充分,主要指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一些方面还有发展不足的问题。……从社会生产力看,我国依然有大量传统、落后甚至原始的生产力,而且生产力水平和布局很不均衡。从收入分配看,收入差距仍然较大,……这些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相互掣肘,带来很多社会矛盾和问题。是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

 

  本文认为,以上这种解读不符合十九大报告的有关论述原意,也与习近平同志其他有关论述的本意相悖。同时,从根本上说,这种解读与新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不相吻合。

 

  提出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供给侧和需求侧矛盾的转化。无论转化前还是转化后的主要矛盾,都是从社会总体上来讲的。转化前的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侧是“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供给侧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尽管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收入、城市与乡村的物质文化需要会有所差别;落后的社会生产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也会有发展快慢的差别,但不能用这种发展不平衡去解读转化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落后的社会生产”,是直接对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解决矛盾的战略方针就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消除落后与贫困,走向共同富裕。同理,作为转化后的主要矛盾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是从社会总体上来讲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是直接对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也就是说,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不能得到完全的充分的满足,还存在生产与社会供给侧同生活需求侧之间的不平衡。这既表现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进步,同时又表现出我国的发展还存在不足。

 

  经过40年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消除了生产力绝对落后、人民生活绝对贫困的“短缺经济”状态,已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我国既存在低端产品积压滞销,又存在高端产品供给不足的情况。低端产品过剩和高端产品不足,这也是发展不平衡问题。这种不平衡也应当纳入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内涵之中,因为这也属于供求不平衡范畴。但这并不是说我国生产不出高端产品,而是指质量、数量与品种还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的需求。这突出地表现在我国不少居民到境外购买高端消费品和奢侈品。

 

  有媒体报道:2016年,中国游客蝉联境外消费冠军。游客消费达2610亿美元,连续13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这使我国大量购买力外流,减少了国内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这种现象正是我国的生产和社会供给不能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发展和供给不充分、供求不平衡的突出表现。这与城乡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没有什么内在联系。如,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物质生活品来说,包括诸如质量更高、更安全的各类米面、肉蛋和奶制食品,以及绿色优质蔬菜瓜果等,这主要由农业生产供应。有些高级水果和其他食品及高端用品还需靠进口满足需要。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包括在经济、政治、社会、安全、生态等方面的需要。对这类需要的满足,也存在供给不充分和供求不平衡问题,同样不能用地区不平衡、城乡不平衡、收入不平衡,甚至生产力落后等来说明。

 

  三、回归以十九大新思想解读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提出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既要讲清楚新主要矛盾的具体内涵,又要提出解决主要矛盾的方略。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 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 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显然,这里所讲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是以我国进入新时代、生产力已获得显著提高为论断和前提的。不是以中西部地区落后于东部地区、农村落后于城市等发展不平衡以及还存在落后的生产力为前提。

 

  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等发展不平衡,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它与我国进入新时代和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没有什么联系。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九大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变化”,这“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多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应注意:首先,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既是历史性变化,又是关系全局的变化。而地区、城乡等发展不平衡与这种历史性和全局性的变化无关。其次,解决主要矛盾中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方略,是通过贯彻新发展理念,其中首先是创新发展,也包含绿色发展等来解决。十九大报告中还提出:“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十九大报告还专设一节《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这是新时代转变发展方式和针对新的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任务。其中主要有: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发展战略目标;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如果把新社会主要矛盾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定位为城乡、区域等发展不平衡,那么,解决矛盾的途径,就远离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城乡、地区等的发展不平衡,只能尽力缩小,却难以完全消除,从而难以成为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途径。即使假定区域、城乡等的发展不平衡问题解决了,也不能保证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得到充分的满足、消除供求的不平衡。

 

  有必要说明的是:消除或缩小我国存在的城乡间、地区间等的现实差别和发展不平衡,走共同富裕道路,需要致力于城乡、区域等协调发展战略,促进城乡、地区间的平衡发展。这也是必要的发展任务。

 

  习近平同志提出新发展理念,包括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并对各条进行了阐述,其中对协调的阐述是:“我国发展不协调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区域、城乡、经济和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等关系上”。不协调就表示不平衡,其表现在许多方面,还可以讲更多方面。但这种不协调、不平衡的治理,是另外的任务,与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内涵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不是一回事。

 

  应当注意到: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作为新的社会主要矛盾供给方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的不平衡,是作为两个并列存在的不同问题提出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条的“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系统论述了我国各方面的巨大成就,同时又讲到存在的许多不足,首要的不足就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并将其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紧密联系相提。同时提到另外一些方面的不足,包括“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

 

  四、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由数量发展转为质量发展,适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美好生活现实的有支付能力的需要;第二个层次是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需要。也就是习近平同志所讲的: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十九大报告中又讲:要补齐民生短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

 

  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之所以有别,是因为我国居民存在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上的贫富差距。习近平同志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但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决不能出现‘富者累百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我国财富占有和收入分配上存在不同阶层,既有富裕阶层(包括部分富豪),又有中等收入阶层,还有低收入阶层。日本新闻网站2017年12月22日报道:根据在北京、上海、广州的调查,中国中等收入阶层的年收入为10-20万元。我认为,以10万元起步作为中产阶层的收入标准,显然是低了点,可以15万元或20万元起步。虽然中国中产阶层的总人数高于任何国家,但占中国人口的比例仍偏低。据澎湃新闻2017年12月21日报道:我国中产阶层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并不高,远远低于美国的33.8%和日本的59.5%。可见,低收入阶层仍占我国人口的多数,需要通过优化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提高低收入阶层的生活水平,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比重,缩小贫富差距。

 

  尽管我国还存在人数较多的低收入群体,但应看到,我国已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可以肯定的说,从改革开放到现在,全国人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了。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到现在的物价指数和工资购买力来看:当时北京市每市斤猪肉约九角钱,鸡蛋也八角左右,标准粉每斤一角八分四厘,上海手表和永久牌的自行车120元,当时从业多年的二级工人每月收入42元。现在,猪肉价格每斤十多元,鸡蛋五元左右,白面每斤两元,涨价分别为10多倍、6倍和不足十倍。手表、自行车涨价只两三倍,现在属于低收入群体的民工的月收入,也达3千到4千元,是改革开放前的80-100倍,可见,工资的涨幅远远高于物价的涨幅,人民的购买力水平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因此可以推断低收入群体的大部分成员,其生活水平也有较大提高。他们同样有美好生活的需要,就是说:无论富裕阶层、中等阶层和低收入阶层,都存在不同层次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供给对需求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去低端产品过剩产能,扩大高端产品的产能。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高科技、高性能、多样化、个性化的供给,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国内自产,这应是主要的;二是靠进口,作为补充。当代任何国家都有进出口贸易,但是,作为现代化强国,我国应能自己生产出不依靠国外的高端产品。例如,前两年李克强总理指出我国所需大量圆珠笔头还需进口的信息,引发国人热议,而小小的圆珠笔头需要进口是因为笔尖所需钢的品质不过关。另外,笔头产品生产的工艺是国外企业的核心秘密。我们要自主制造,必须开发一套新的练钢工艺。太原钢厂经过五年的开发研究,终于生产出高性能的笔头专用钢材。未来两年,太钢生产的笔尖钢有望完全替代同类进口产品,可以解决造圆珠笔头供求不平衡的矛盾。这是与城乡、地区发展不平衡毫不相联的。

 

  长期以来,为了满足国人不断提高的消费水平,需要从境外大量进口一些商品,而且进口税较高。扩大开放后,因同类商品境外便宜,国人竞相购买。为更好满足这方面需要,也为减少购买力外流,国家对一些进口商品大幅度减税,如化妆品进口关税由10%降至5%,咖啡机、智能马桶盖由32%降至10%,婴儿用品及部分配方婴儿奶粉关税降为零。从2017年12月1日起,部分消费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77%降至7.7%。这是在外贸领域调整供给侧结构的举措。当然,如果这类消费品国内能够全靠自己生产,而且质量更高,就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了。

 

  制造业生产和进出口贸易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样,农业生产也需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了亿万乡亲们的美好生活》一文讲:小麦是国人口粮的当家品种,过去主要用来做馒头、面条等主食。但做面包需要的强筋小麦,做饼干需要的弱筋小麦等品种,在国内缺少有效供给,需通过进口来调剂。就是说我国还存在小麦生产和供给上的短板。我国农业生产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小麦新品种。目前,根据对农产品需求侧的结构性变化,我国减少了玉米的产量,增加了大豆产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累计调减近5000万亩,大豆增加了1600多万亩。绿色防控技术应用面积扩大,粮菜果茶等绿色食品生产面积总计超过5亿亩。

 

  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新形势下,农业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总之,为了适应我国发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需要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创新发展,解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供给侧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真正深入领会十九大报告新理论新思想的本意不走样,为创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科学的、符合实际的创新理论与思想。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载《人文杂志》2018年第4期【作者授权】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