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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暴徒有“良好品格”?!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惹众怒!
点击:  作者:张莎莎 等    来源:昆仑策网【综合】  发布时间:2020-01-16 09: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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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香港《大公报》

13日,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称连月来发起暴乱的香港暴徒“拥良好品格”,还认为香港律政司“不一定需要作出检控”。对于戴启思这番言论,香港网友纷纷怒斥戴启思“睁眼瞎”。香港法律人士指出,戴启思这一言论会向暴徒和香港社会释放错误信息,令暴徒更为猖狂。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13日,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致辞时表示,刚结束的这一年非比寻常,称看到严重暴力、刑事毁坏等行为与行使和平示威的权利背道而驰。戴启思指出,被捕者被指控涉嫌公众秩序罪行或面对长刑期的严重控罪,但叫嚣称他们“有着良好品格”,代表香港社会一部分人,即使证据充分,某些案件也不一定需要交由香港法庭定夺。

戴启思这番言论在香港引发热议。本身是律师的港区全国政协委员简松年就指出,近段时间以来,香港暴徒对香港造成的破坏有目共睹。戴启思对暴徒行为的“包容和维护”,对暴徒释放错误讯息,会令他们更加变本加厉,届时香港社会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简松年称,香港大律师公会应和暴力违法行为划清界线,彰显香港法治和正义,而非处处包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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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友也纷纷发声谴责戴启思这番言论。有网友讽刺称,“打人、杀人、放火都叫‘良好品格’?”“图中伤者,就是被有‘良好’品格的暴徒,用下水道铁盖子打到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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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称,“如果真的品格良好,就不应该做那些违法的事。”“戴启思声称‘案件不应交由香港法庭定夺’,请戴启思回答,若不交给法庭,那该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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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友表示,“香港有这等法官,实属不幸。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戴启思身为大律师公会主席,他的法治观感是否公平公正真令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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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戴启思来自英国,1984年在他31岁的时候到香港工作,入职律政司,曾参与起草《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在香港回归前,他代表港英政府出任中英联合联络小组的英方代表的一员,于1991年任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之英方代表成员,协助《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香港的实施。1997年初成为回归前最后一批获委任的御用大律师之一。

有媒体曾评论说,不难看出,在香港回归前,戴启思在港英政府的领导下,加紧推动“香港人权发展步伐”,以所谓的“西方民主自由”等隐蔽形式控制香港。

1月13日,戴启思公开宣称,香港很多被捕者(指暴徒)被指控干犯的公众秩序罪行,或面临长刑期的严重控罪,戴启思声称他们“有着良好品格(good character)”,还称他们“代表着香港社会一大部分人”。

(作者:张莎莎 等;来源:昆仑策网【综合】,转编自海外网、参考消息、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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