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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小林 | 2018:国有金融企业和“开放”风险(修订版)
点击:  作者:夏小林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04-11 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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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按】本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补了四点,一是回顾2008年银监会公布《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曾在社会上遭到普遍抵制的情况。二是近日特朗普违反“一中原则”签署“台湾旅行法”,将更加凸显美中对等开放,特别是金融对等开放的重要性。三是建议要结合正确的金融开放政策,审时度势,及时升级“总体国家安全”机制版本。两会期间,国外已有金融机构和其他人就政府报告的“新”金融开放政策,预言中国金融特别是国有金融企业将陷入混乱和失败的泥坑了。无论如何,这也是一种来自反面的提醒。四是批评了放开金融业股比限制的“金融大开放”有利于“龙归大海”的错误观点,及“金融业外资还不到2%,不用担心”的掉以轻心态度。

 

  一、缘起

 

  201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要“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接着,央行行长表示,“放宽或取消外资一些股比限制。实际上这是减少了对外资机构的歧视性待遇,体现了内外资一视同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也跟进发表了一些类似信息。

 

  这不是新鲜事儿。2008年3月28日银监会网站发布的《银行控股股东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就已经出现“境外金融机构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和“境外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取得境内中资银行的控制权”规定及相关具体要求,如“对取得控制权的审查,银监会应自收到完整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等等。这种规定不可回避地首先涉及到了中国金融业主力军即国有金融企业是否应该转由外资控制等重大问题。当时,社会上立刻就此发生争论。有研究者指出,这与中美对话中美方施压、忽悠有关。作者在同年4月完成的《医疗、教育“私营化”惹争议 》中也提出(并非唯一),(1)外资入股和控股国有银行必须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监督和问责。(2)具体问题的分析和处理,应参考王小强博士在2007年新版的《投机赌博新经济》一书。

 

  在这期间,据《银监会权力过大,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所记录,该文件“遇到来自人民的强大阻力,人民网也配合的作民意调查走走过场,谁知道广大人民群众却对这件事情非常认真……,使得人民网的调查结果不仅不能满足银监会的预期,甚至可以说就是当头一棒。于是,人民网也不得不作出了篡改、操纵调查结果这样卑鄙无耻的举动。可惜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举动又招致更大的质疑,无奈之下,人民网只好干脆把调查关闭,把相关页面一删了之。”

 

  而接下来,美国金融业首先掀起了全球金融风暴,严重冲击中国,中国体制内“金融自由化、外资化”的声音一时间弱化,银监会这个规定不了了之。   

 

  近前,在2017年11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相关情况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光耀再说:中方决定先放宽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限制,三、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汽车业亦将开展放开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试点工作,等等。

 

  对这次《政府工作报告》的金融开放“新”说法,3月10日,昆仑策网发文:当下两会上,“中国社科院的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协委员张顺洪教授:建议修改‘要取消外资对银行和证券等金融企业的股比限制’”。

 

  同月9日,乌有之乡发文,《邋遢道人:丢失金融主权中国将重新沦为半殖民地》,痛陈旧中国金融开放血泪史,亦涉当代的经典他国悲惨案例。其文曰:“凡是新兴市场国家,也就是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完成了金融自由化的,无一例外的是金融被外资控制。而且无一例外的被搞个金融风暴,民族资本被西方便宜买光。而且这都发生在最近,难道时代有什么不同了吗?”

类似文章和呼吁还有一些,其后还在增多。

 

  二、再聚焦“新金融开放”

 

  据此,作者将2017年11月《国资国企都要 “做强做优做大”》中有于金融新开放内容拎出来,另立题目再发表,以方便共同讨论。

 

  此次聚焦点有三:

 

  一是政府真会放弃国资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等重要金融机构么?

 

  此事此刻,亟需由有关方面向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全国人民具体地说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决不能含糊其辞地打官腔。这些极少数国有金融机构(如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的资产、业务量应占中国全部金融资产、业务量的一大半,是国家不折不扣的“重要”、“关键”、“战略”和“命门”单位,是国民经济的中枢神经所在,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凭什么要让美欧私人资本来全面地、彻底地控制和“剪羊毛”,进行所谓的“金融斩首”!为了迎合、遵循美国等帝国主义国家从来都踩在脚下,随心所欲去操纵的WTO规则?!

 

  有人说,放弃后可通过“加强监管”来防范金融风险?但是,自有金融监管以来,如影随形的就是私人资本“俘获监管”,形形色色的金融危机或其他祸害接二连三、层出不穷。中国在这方面也不例外,虽然在一些方面差的程度不如美国等,但有些方面还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的贪官污吏就有一箩筐,乱象频出,殃民祸国。陈平研究员等也有这种估计,今天的中国,不仅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且缺乏金融监管人才。“如果没有金融监管出于公心的强力统帅主持金融全局,结果多半是中国的民间索罗斯用投机资本打垮央行的脆弱监管。”不久前,党中央紧急行动,“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严治金融乱局。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某些人,现在还要设计、实施进一步的“金融开放”,其公信力十分缺乏。

 

  千言万语一句话,重复当下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协委员张顺洪教授的政策性建议,要“在国家绝对控股的基础上,放宽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修改“要取消外资对银行和证券等金融企业的股比限制”。 

 

  二是美国为首的G7国家是否对中国承诺实行相应的、公平的金融业对等开放等?

 

  即使如此(实际绝非如此),那么,由于这种形式上的“机会平等”与“实质平等”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这对于实际上明显处于弱势的中国金融业和金融监管体制机制来说,可能的风险和“负外部性”将是非常大的,且绝非到出现大问题后,仅靠处理少数责任人就能够“承担”“过关”的。例如,万一中国被金融“八国联军”“搞个金融风暴,民族资本被西方便宜买光”后,体制内摘几顶“乌纱帽”,来几个“无期徒刑”,就能够挽回损失?引王小强博士十多年前的研究成果说,真有如此大好时机,帝国主义列强们还不赶快趁机把中国大卸八块。那几个惹大祸的“责任人”算什么,微尘尔。君不见苏东巨变后,那几个当年的风云大人物,哪一个不是蝼蚁般的苟且偷生来着。只有几个靠偷窃国资当了资本家的人,才算搞了几个钱,其厚颜无耻的程度与拥有的巨额金银财宝交相辉映,实为“千夫所指”。

 

  2017年底,美国总统特朗普访华之后,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意识形态等方面公然全面提升反制中国的锐度和力度,“欧日猪国”等密切配合,并在多个利益点上“最大化”的利用之,我们能够指望美国在G7国家或OECD成员国,乃至全球范围中发挥“克己奉公”“循规蹈矩”“公平正义”“和谐世界”的“高风亮节”么?人家不是刚刚说了,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而是“帝国主义”“修正主义”之类的“首要威胁”国家;先进技术坚决不能给;过去让大块头“战略对手”中国加入WTO都错了么?

 

  在更为重要和敏感的台湾问题上,美国也是步步相逼。即使中国在美国总统访华时决定开放金融企业控制权,其后又宣布进一步开放制造业等,2018年3月17日早,据媒体报道,特朗普仍然违反一中原则,不顾中方多次反对,已签署了“台湾旅行法”,当地时间16日起“生效”。其背后是否隐藏了个什么“克里米亚制裁模式”等都是难以否认的。而且,这可能还是轻的。不久前,财政部朱光耀向新闻界宣布开放“金融业是在这次特朗普总统访华期间我们双方达成了(的)一个共识”的同时,曾盛赞特朗普“孙女阿拉贝拉唱中国歌”也象征着中美在相互开放市场上具有高度的共识,且以此稀奇古怪的方式回答了新华社记者关于美国是否承诺对中国实行对等开放的尖锐提问。现在,在美方一系列反制之后,特朗普又签署“台湾旅行法”了,我们该怎么说他呢?这么说吧,特朗普“孙女阿拉贝拉唱中国歌”是不是有点像“海妖的歌声”。“荷马说她们住在一个海岛上,用美妙的歌声吸引航海者,她们的海岛也因此堆满了人的尸骨。”朱光耀把外交宴会场合的美式小把戏,当作政策依据抛给“新闻界的朋友们”,真是“奇葩”了。

 

  三是如放弃国资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这等于在直截了当地冲毁中共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中关于国资控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核心内容,亦是在损毁十九大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重要决策。

 

  因为,如果极为重要的金融国企混改都可以放弃国有资本控制权,让外国资本“无限制”进入,金融业带头不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企了,其他工商业等领域的国企还需要国资控股干啥呢?

 

  至于由国内私人资本控股的金融机构等,尽管其在全部金融业资产结构中占比极小,但他们愿意卖光现股东的股份吗?比如,能够让“牵头”非公经济发展的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出面“抓典型”,让民生银行、浙商银行,或什么“民营金融28巨头”等出来走两步,宣称一定要积极地向美欧私人资本出售自己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么?

 

  如果国资控股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应该,也不能大规模卖光国有股,私人金融机构亦然,那么,如此情况下再说“要取消外资对银行和证券等金融企业的股比限制”,岂不注定将是“应者寥寥”。显然,在这方面,除了政府应审慎、正确地表达金融开放战略之外,党和政府有关机构确实应该尽快出台新的关于金融市场准入和保障金融乃至国家安全的政策性规定,升级“总体国家安全”机制版本了。

 

  再者,即使“政企不分”,任由“牵头”制定、实施企业(市场)开放和国企混改政策的国家发改委再来“抓典型”,卖光一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一行两会”等都积极参与,估计除了金融业有几家国企被卖光外,其他也就行不通了。一个严重脱离实际,且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强调的“总体国家安全”方面几无任何约束性配套规定的政策,在民主、民族和产权保护意识高涨的今天,能不受到方方面面的抵制吗?

 

  三、“龙归大海”,还是牛魔王满载而归华尔街?

 

  近来有两种观点值得商榷。

 

  第一,一种观点认为,放开金融业股比限制的“大开放”,更有利于中国金融融入全球经济,增强国内金融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实现“龙归大海”。某些工业企业就是这样做的。

 

  首先,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这种观点在体制内就很流行,叫金融“越开放(+私有化)越安全”。后来,也仍为吴敬琏和某美籍华裔教授等少数人紧密携手联合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在鼓吹,可谓是“逆天而行”“吃饭砸锅”。当时,国务院发展中心就有研究者“反对这种极端的说法”,并指出,“只是从比较的意义上说,在同样的条件下,更开放带来更多的机遇。换句话讲,发展了才能更安全。……如果开放进程过快,超过了本国的风险管理能力,则开放可能带来风险。我们看到很多国家出现金融风险,恰恰是开放过快或开放失当造成的。”而在激进开放中,如果再加上主要面向美国资本的本土金融外资化,其结果如何,看看亚洲金融危机,及全球金融风暴中无一幸免的那几个“金融开放”的拉美国家等就知道了。当然,全球金融风暴之前,国内已有资深学者在呼唤“金融警惕”!王小强博士的《投机赌博新经济》就是其中的力作和代表作之一。今天,在“大风网”上仍然可以读它,社会价值不减当年。

 

  说句大白话,如果哪天中国金融业,或国家队的金融“排头兵”们真变成了外资控股或独资金融公司,那时,“龙”都没有了,满载中国金银财宝而“归大海”的会是谁呢?应是兴风作浪的华尔街铜牛,即“牛归大海”吧。

 

  在这种严重的“总体国家安全”问题上,如果仅拿过去有的工业企业在与外资企业竞争中逆流而上,重新占有并扩大了市场为例进行简单类比,认为中国金融的开放可以复制其模式是根本靠不住的。更何况,今天金融业开放的聚焦点是:中国的骨干金融企业,即国有金融企业等是否可以由美国资本等来换血、换肉、换骨头直至“转基因”和换“灵魂”。而昨天的那些工业企业,是这种情况么?例如,假设当初董明珠所在的格力公司,或任正非的华为公司等让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了,其后将是什么情况,会不会也“死无全尸”呢?

 

  实际上,今天国外已有人开始幸灾乐祸地调侃中国了。其曰:“两会”进行的“同时BIS非常配合地向世界宣告天朝的银行危机在即……”,“什么灰犀牛、绿孔雀、黑鸭子等等吧,我们会看到很多不曾见过的”。这种声音会同“中国崩溃论”“同呼吸,共命运”么?

 

  第二,一种观点认为,金融业的外资很少,现在金融总资产的占比还不到2%,不用担心。

 

  其实,外资即使少,也是可以很有控制力的。例如,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构成中,外资是少得可怜,目前占比仅为1.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总资产构成中,外资也很少。但是,2006年就有文献显示,“近些年来,我国制造业的一个个‘排头兵’,纷纷落入跨国公司 ‘囊中’”。这叫什么?“集中兵力打歼灭战”,控制工业制高点。所以,今天如不警惕,掉以轻心,放任“金融自由化、外资化”,中国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是可以如此被更凶猛地“斩首”办理的。另外,可以预计,到时美国金融资本等完全可以借机增加大量股权投资,快速进入,“重点清除”金融国企和大中型金融私企。

 

  四、可以排队卖光的金融机构是谁?

 

  下面为从2017年11月评论中拎出来的文字。

 

  十九大后,在2017年11月10日国新办举行中美元首北京会晤经济成果相关情况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朱光耀说:

  “中方决定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逐步适当降低汽车关税,在2018年6月前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开展放开专用车和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试点工作。”

 

  以上这些可由外资入股甚至是完全控股中方股份制金融机构的信息,也可以属于今天的国企混改范畴。即其也包括了国资控股金融机构(如大中型银行等)在内,而非仅仅是针对国内私人控制的各种中小微金融机构。既如此,下面作者就按各规模金融机构由大到小依次排序,并据此提问:

 

  第一,国资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政策性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含“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下同),适用于这个开放“决定”吗?

 

  第二,其他国资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其中的大中型银行等股份制或地方金融机构,适用于这个开放“决定”吗?

 

  第三,广大农村地区的由国资控股的中小金融机构等,适用于这个开放“决定”吗?

 

  第四,可以假定,99%以上的私人控股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民生银行、浙商银行、安邦系等),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将资本控制权向外资拱手相让的。如是,是不是意味着未来主要由听政府指挥的国资控股金融机构在开放性的混改中,将尽其可能或“适当”地转变为由外资控制。其巨额金融利润也将转属于美国等的金融资本家,而非原“全民所有制金融企业”背后的全国人民(或财政部+社保基金等)?

 

  第五,如果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及内部国有资本都已经“做强做优做大”了,还需要政府刻意允许外资来控股,以秀“开放”(而非普京式的“秀肌肉”)么?如果已经“做强做优做大”的国有金融机构都要,或可以卖给美国等的金融资本家,那么,由于这一块巨大的国有资本都被“杀鸡取卵”了,并会严重影响非金融国企的混改风向,到2020年时,今天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说的“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和“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还能够实现吗?

 

  第六,如果外资真正控制了中国的金融主力军即国有金融机构,中国金融业乃至受其严重影响的国民经济全局,将由谁来操控,等等。某人说过,控制金融就是控制了一个国家的命脉和未来。历史经验也证明,这将意味着早已被新中国抛到太平洋底的“殖民地经济”又将在神州死灰复燃。

 

  WTO规则要求国与国之间应实行对等开放。包括美国在内的OECD成员国,或说G7国家,有谁家的金融市场对中国这般开放了?中国凭什么要实行不对等开放,有利于谁?

 

  或者,这种决定只是一种国际贸易中的博弈策略:我准备好了,你们能对等开放么?但是,面对美国为首的G7国家或OECD成员国,即使哪一天他们口头上对中国承诺了形式上的对等开放,那么,对于中国来说,也将面临一场实力有巨大悬殊的具有实质不平等的无情博斗。“生事”的高级公务员朱光耀们是准备退休,还是准备参与这次可能的以小博大、以弱博强、以寡博众的决定中华民族命运之大战?

 

  且不管以上问题已经或将如何解决。由此引发的另一大国企改革迷题却是也浮出水面了。如果非常重要的国资控股金融机构可以允许外资来控股乃至独资经营,那么,2020年之前坚持党中央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关于非金融国企混改的重要决策,如国资可以独资经营、全资经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等规定,还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呢?因为,按照政府关于国内私人资本享受外资同样待遇,及国家确立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国内私人资本家参照以上朱光耀说的所谓“金融开放”规则,完全有权,也有理由要求金融国企、非金融国企也可由自己来控股乃至独资经营,而无需再顾及任何政策门槛(如“国资控股”“国资在关键、重要领域集中”等)的存在。否则,就是不平等、不正义,“歧视国人”,“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了。同时,美国等也可以紧随其后,要求享受这种“国民待遇”,从而进一步向中国的非金融国企索取控制权。

 

  显然,上“吹风会”的朱光耀没有想到,他还需要回答这些明明是一环套一环的尖锐问题。是的,他回应了新华社记者关于美国是否会对中国实行对等开放的提问。但在这之后,人们仍然不清楚,美国等发达国家,准备怎样对等地回应中方如此具体的市场开放决策,及是否会对中国开放高科技出口、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等。(当然,至今这些问题已都获得了美欧日的否定性回答。)

 

  五、结语

 

  简言之,如2018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程恩富教授、政协委员张顺洪教授所建议,要“在国家绝对控股的基础上,放宽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修改“要取消外资对银行和证券等金融企业的股比限制”。这样做,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有利于宏观调控,有利于维护金融运行秩序和监管,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在国际风险因素增加的条件下保障“总体国家安全”。

 

  另外,放眼全球,审时度势,结合正确而非错误或含糊不清的开放政策,升级“总体国家安全”机制版本正当其时。

 

  老子曰, “治大国,若烹小鲜。”

 

  卓越的军事家拿破仑曾说过,从伟大到渺小,就一步之差。他在滑铁卢时对此深有体会。其战场失败的最直接原因中,竟有战术性失调和任用将领不当这等问题。

 

  中国的崛起,需要正确、正确、再正确。而前提之一是: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作者系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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