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根本原则和不变灵魂,也是中国国有经济立于不败的成功之源和最大优势。2016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建设问题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指出了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
一是根本性质定位。明确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当然,在我国“党是领导一切的”,包括私企在内的一切经济成分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但是,党从外部领导企业与企业内部坚持党的领导是有区别的。所以,“根”“魂”和“独特优势”的定位,实质上是给国企定性,为国企改革保持国有性质、不走私有化道路提供了根本制度保证。
二是工作目的定位。明确提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国企成为“一个依靠力量、五个重要力量”的目的要求。其中,“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的政治命运和经济命运系于国企,国企责任如天、无可替代!而“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全面深化改革、实施‘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壮大国力和改善民生、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这五个方面的“重要力量”,则是“依靠力量”的具体展开,反映了新形势下国企的重大战略使命要求。这说明我们党发展国企,是为了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新的斗争背景下,领导人民完成新的伟大历史跨越,实现强国富民战略目标,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全世界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核心作用定位。提法上有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不仅仅讲“政治核心”,而且明确首先是“领导核心”,这就为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作为领导核心的地位提供了依据。总的要求,是要纠正近些年来党组织核心作用被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国企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在企业中的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三个有利于”落到实处;坚持党组织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打造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组织保证。
四是制度特色定位。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理论前提则是两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
五是领导职能定位。明确指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为此,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六是组织基础定位。明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提出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三会一课”要突出党性锻炼;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等一系列要求。
七是责任落实定位。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国企党建,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企党建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企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
(作者: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国务院国资委国企理论宣传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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