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秦桧打抱不平,就歪解史实,有些荒唐了。
▲图片来自社交平台博主。
文 | 陈在田
说起秦桧,很多人都知道,这是“史上第一奸臣”。可这两天,一本为秦桧“翻案”的书籍《秦桧大传》引发了舆论关注,其作者则是原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邓光华。
事情起因是,某博主在微博晒出了《秦桧大传》这本书,书中对秦桧的介绍引发很多人的热议——不仅定义秦桧为“南宋杰出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外交家、文学家、书法家、救时真宰”,还称颂其“为造福苍生、结束战乱做出卓越贡献”,为其“万古奇冤”打抱不平。
这番正面的形容,与多数网友心中被打上“陷害岳飞”“金国奸细”等罪名的秦桧形象大相径庭,争议自是难免。
就此事而言,涉事作者身份虽是前厅官,但他著书立说本身却未必跟职务有关系——对于历史人物,他可以有自己的见解与思考。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钩沉考证的渐趋精细,很多历史人物也摆脱了“单面化”的形象,多面脸谱也得到还原。但给秦桧盖章“救时真宰”等崇高头衔,是否站得住脚,显然也需要从历史角度和客观事实层面去评判。
不得不说,这本书涉及的人物秦桧着实太过出名:自南宋后期至今几百年来,他奸臣、卖国贼的口碑,便如同全国各地岳王庙前的铁铸跪像般“永不磨灭”。
秦氏子孙中,很多人也懂得洁身自好,和这位劣迹斑斑的祖先划清界限,写下“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这样传颂千古的名联。上至正史,下至评书戏文,对秦桧的风评几乎是众口一词。
“断代为史”,不论宋史或与之对立的金史,都是两个王朝灭亡后由元代官员、学者编纂的,相对而言可以“超脱”,并没必要为前人刻意粉饰或蓄意抹黑。
▲图片来自社交平台博主。
在这两套官修史书里,秦桧独揽相权十九年之久,掌权期间畏敌如虎,嫉贤若仇,党同伐异,朋比为奸;在他任职期间,残宋疆场日削,民生凋敝,武备废弛,岳飞等良将惨遭迫害,而付出如此代价所换来的却是一纸宋金和议(《绍兴和议》,也即公元1141年和议)。这成了《秦桧大传》中称颂的“造福苍生、结束战乱”之类的“丰功伟绩”,难免让人拍案惊奇。
在割地(割让唐、邓两州全部和商、秦两州各一半)、称臣、纳贡(年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等种种屈辱后,不过维持了区区二十年(公元1161年金主完颜亮毁约南侵,此时“万古奇冤”秦桧刚死六年)……这么“卓越”“杰出”,被元代史官一笔抹入“奸臣传”,真的冤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即便在秦桧父子党羽最得势时,民间对他的憎恨也是持久、执着和普遍的。韩世忠之面折,施全之舍身行刺,临安市井小贩“油炸脍”(油条)的流行,正是不同阶层南宋民众对这位权倾一时大人物真实感情、评价的折射,这些时人的评价,又通过一代代小说家言、评书戏文的口耳相传,传诵千载,流传至今。
在此背景下,为秦桧“万古奇冤”打抱不平,把许多事实歪解,未免有些荒唐。换言之,用充满主观色彩,无视几百年正史野史、朝谈巷议、官论口碑的“自序”率然翻案,凭着牵强附会就想把秦桧这座雕像给扶起来,是注定扶不起来的。
陈在田(专栏作者) 来源:新京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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