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该法明确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公开侮辱、诋毁英雄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者可能进班房。
三年来,我多次呼吁为保护逝去的英雄名誉立法,某些公知认为这是天方夜谭,但我坚信这一天会到来。有了这样的立法,就堵住了一些人任意造谣、肆意诋毁国家英雄进而动摇国家政权稳固和人民信心的邪路。我很高兴,今天可以举杯痛饮,告慰英雄们的在天之灵了。
英雄已死难还手,明枪暗箭谁防护?这个让人忧心的问题终于得解,从今以后,侮辱英雄的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坐班房,这太让人开心了。借这个时机,我想简单回顾一下,几年来我一直呼吁此事的文章内容,在新春之际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狂喜之情,顺便表达我对一些所谓名人的鄙视之意。这两天,有网友善意提醒我,写文章可否像某某一样平和说理,我思考再三,觉得我自己还是好好做自己为妙。我鄙视某人又装着不鄙视他,就我的秉性而言,很难做到。
我的文章之一:《向国家英雄泼脏水,应该立法问罪》(节选)
中国的英雄,近来一直有人泼脏水。2013年底,一个拥有数十万粉丝的认证账号发布了一条微博:“狼牙山五壮士欺压当地村民,村民不满将这5个人的行踪告诉日军,又引导这5个人向绝路方向逃跑。”
一个认证为某教育基金会主席、几所高校兼职教授、拥有百万粉丝的公知,发微博说:“当年江姐思想活跃、不安分很风流,她每和一个男同学上床,就要求对方入党,闹得满城风雨。”
黄继光也被一群专家认为脑子有病。同样是在不久前,一群自诩为追求真相的所谓专家也突然集体鼓噪对烈士黄继光进行质疑,有人用粗浅可笑的物理分析堵枪眼的不可能性,还有人恶搞出“枪炮基本不用,炸药基本失灵,全军趴着不动,围观一人玩命”的段子。
乐于助人、奉献社会的雷锋被抹黑了;甘于清贫、无私奉献的焦裕禄被丑化了;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董存瑞被他们恶搞了。国家的柱石动摇了,大厦将倾,如此下去,中国将重蹈苏联的噩梦,民族复兴将中断,混乱和苦难会重新降临这片大地,并波及到每一个家庭。
造谣诋毁一个普通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无端污蔑贬损一个死去的国家英雄,却可以招摇过市,无人追责,这说得通吗?有专门诋毁英雄的人,没有专门保护英雄的人,长期这样,我们的英雄就会在人们心目中大规模坍塌。
一旦这个过程完成,就好像匹夫被夺志,三军被夺帅,人民被夺魂。苏联就是在他的英雄被一个个毁灭后,在人民的内心被蛀空后,轰然倒台的。我们国家一定要接受教训。
保卫自己的英雄一定要出手及时、果断、坚决;如果像苏联那样,等到一切都无法挽回了,再来保护重建英雄的道德形象,那就为时晚矣。在国庆65周年之际,中国迎来了首个“烈士纪念日”。我建议——
第一、国家应该订立法律,保护英雄名誉,要成立国家英雄纪念委员会(简称“国英委”)负责执法,可以考虑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的一个专委会,也可以考虑作为国务院直属的委员会,或教育部的下设单位。它由政治、文化、历史、哲学等领域的权威学者构成,是一个正式的、具有法定权威的官方组织;
第二、国英委将对自清以来的所有民族英雄、革命先烈等进行认真梳理、事迹核查、评价规范,逐一认定和收入国家正式认可的国家英雄名录。每年“烈士纪念日“都要公布新的国家英雄名单和法定事迹表述,供全民万世敬仰学习;
第三、国英委还要制作这些国家英雄的正规审定的影像、文字、文学作品,在全国出版发行,还要在全国发布这些国家英雄的标准造像,在公共场所、学校、机关等场所进行陈列、安防和出售,让这些国家英雄永远活在我们之间,将他们永远置于人民精神的最高殿堂;
第四、国英委对于任何以无根据的造谣、捏造、捕风捉影的材料,随意、任意、故意、恶意诋毁国家英雄人格、品德、事迹的人,要依法予以追究。并要及时将始作俑者的造谣动机、编造事实、违法行为公之于众,以正视听。我们的英雄,再也不能任由宵小之辈乱泼脏水了。
因为英雄是这个民族、这个国家的文化的基石,你动了它大厦就要倾覆就要遭到惩罚。有人会说,难道这些英雄都是十全十美吗?不是,的确不是。但是当一个人永远进入历史文化的殿堂,成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心理基石、文化象征的时候,他已经不简单是他本人了。如果你公开诋毁英雄,你必须就你的质疑举证,如果你是捏造事实,那么,对不起,先生,请举起手来,跟我们走一趟。
我的文章之二:《痛斥法学大教授贺卫方》(节选)
关于立法保护英雄名誉权一事,我听到有人在两会期间郑重提出,非常兴奋。可是突然听说,著名法学家、北大的大教授贺卫方公然站出来反对此项动议,我惊讶莫名。担心舆论会出现某种混乱,上层立法机构会出现某种犹豫,故决定简明加以痛驳,揭穿贺氏画皮。
第一,贺卫方的用心非常险恶。英雄是什么?就是为这个政权的诞生、存续、维护和发展,做出过非凡努力和惊人事迹,体现今天这个国家的统治意志和主流价值的典范人物,是这个国家的政治基石,文化依归,心理支柱。刻意侮辱、诋毁和质疑英雄和为这些人打掩护的人,很显然,就是骨子里想搞垮中国的人。
第二,为阻止立法保护英雄的名誉权,贺大教授很唬人地创造了一个“死人没有名誉权”的法律概念,我不知道,贺教授有没有挚爱的亲人,我想问,假设贺大教授挚爱的亲人不幸死去,是不是尸体尚温,大家就可以到贺家门前破口大骂,或者像“笔记本”恶毒咒骂邱少云一样骂他们,即可无须担责?我不知道我的读者中有没有人能把我的帖子转到贺的微博上,听他亲自回答这个问题,一定相当有趣。
注:你们看,中国的公母知(这是我创造的一个词,本来已经流行起来,后来有宅心仁厚的读者劝我注意形象,不要用这样的词汇,我很长时间放弃了,但是看到张维迎、资中筠、贺卫方的表演,我决定重新启用这个词,以后谁劝我也没用,我要坚持用到底)有一个特点,为了把中国搞乱达到火中取栗的目的,什么胡话都敢说。比如张维迎说五百年中华民族重大创新等于零;资中筠说中国一百年思想无进步;张千帆说中国今天的思想自由不如日本军国主义时期,贺卫方说死人没有名誉权等等)。
第三,贺大教授在撒谎。死人不仅有名誉权,保护英雄的法律世界很多国家都有。例如俄罗斯颁布了《卫国烈士纪念法》,俄罗斯阿斯特拉罕曾发生五名年轻人熄灭纪念烈士的长明火事件,按照相关法令肇事者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在贺卫方推崇备至的美国,也颁布了《爱国者法案》。美国国会制定并颁布了《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贺教授知道这些,但是他认为,美俄保护的那些英雄是有有名誉权的,而中国共产党的死去的英雄是没有名誉权的,你们说,这样的人该不该痛骂?
第四,贺卫方指称这样的法条,会比较含糊,难以界定罪错,这是故意搅混水。保护英雄名誉的法律,概念非常清楚。其一,被保护者是已经逝去的,被国家认定为英雄的人物;其二,法律禁止和必须惩处的,是通过造谣、歪曲、中伤、辱骂等方式,侮辱上述英雄人物的行为。
第五,贺卫方说英雄事迹有虚假成分,应该允许大家质疑,如果是真实的就应该经得起检验,也是包藏极大祸心。各位读者,我认为有人如果要质疑英雄事迹,是可以的,但他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我骂贺卫方是一头猪,我就要提供证据证明他是一头猪,而不是由贺教授来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一头猪。
现在的中国是什么情况呢,一个人胡说八道攻击英雄后,我们英雄的战友、亲属还有媒体要急急忙忙地证明对方说得是错的,这是多么悲哀的法律现实。你们看清了贺卫方的面目了吧?他希望这样的局面继续下去,直到把英雄的亲属和有正义感的人民拖垮为止。在这件事情上,此公完全没有一个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良知、品质和操守。我鄙视他。那是相当的鄙视。
我的文章之三:《批评梁宏达乱议英雄》(节选)
老梁最近连续质疑英雄,我不得不站出来指出他的问题。
我认为老梁的错误之一,在于他的牵强附会。比如他说雷锋的很多照片是摆拍,特别是在被窝里学毛选,显得很虚假,还有,雷锋的日记明显是为给别人看而写的,甚至对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他也有疑问。总之,他认为雷锋这人爱显摆,为当模范故意出风头。
可是大家要知道,雷锋成为全国的英雄模范人物,是在他死后。生前雷锋也就是部队上的一个普通的先进分子。他的照片,日记,事迹风行全国,很多是他死后被人们挖掘出来广泛传播的,可不是雷锋自己生前有知,有意为之的。
经过那个时代的人都知道,照相在当时是一件新鲜事、稀奇事,大家都有过在照相馆,在工作与生活中,被拍摄者不停摆布的摆拍经历。雷锋生性活泼,才二十来岁,当时他的环境就是军营和宿舍,道具就是毛选和汽车,摆拍很多照片纯属正常,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只不过后来人们找到这些照片来表现他的学习和工作。
还有一种情况,是雷锋作为部队的先进个人和标兵,在宣传他的事迹时,宣传干事和记者为了丰富报道内容,要求雷锋配合摆拍了一些照片,照片是后来补拍的,事迹确实是真实的。这是那个年代新闻报道的常态,如同后来的电视,很多新闻无法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需要后来补拍一样。全国人都知道是咋回事。
关于日记问题,老梁斩钉截铁地说,日记是个人的文字,只是写给自己的,但雷锋的日记去好像是写给别人的。这一点就是老梁无知了,历史上众多人物的日记,有些就是专门写给别人看的,比如蒋介石、鲁迅的日记等。今天的博客和微博,就是大众日记的新样式,都是写给大家看的。雷锋就算是写给大家看的,只要写得好大家愿意传诵,有何不可?
问题是,雷锋写日记时,同样不知道自己将成为全中国的大英雄。那个年代,就是一个诗化的、激情四射的时代,那个时代的话语体系就是这样,不独雷锋的日记是充满豪言壮语和人生哲理,那时候众多的英雄和普通人都沉浸在这样的话语中,老梁何故,跟雷锋一人过不去?
老梁提到焦裕禄,也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真正带领兰考走出困境的是焦裕禄的继任者张钦礼,似乎焦裕禄不算什么。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用来贬低焦裕禄的张钦礼,一生始终是把焦书记奉为自己人生榜样的。
我认为老梁的错误之二,在于他的自相矛盾。他观看完关于红嫂的剧目,引用了孟子的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表示很难理解一个女人不奶亲生的孩子,而去奶革命的后代也就是人家的孩子。
他认为这是反人性的,他举例说,你看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那感情多真挚。最后他总结,反正这样的故事说服不了我。现场气氛搞得很尴尬。这些真实的故事,历来被人民讴歌的动人事迹,突然在老梁这里说不通了,看上去老梁挺有文化,实际一窍未通。
先说孟夫子的话,意思是说人性的演变,爱的延伸,仁的修炼,都是由此及彼,以已推人的。这是一个伦理和哲学的论断,是一个人性攀升,大爱形成的路径。被一些狭隘的生呆子理解成,凡事都要先己后人,如果先爱别人后爱自己,就是不人性了。这样胡说八道,要是孟子醒来,真要打老梁屁股了。
老梁讥笑孔子醒来要给于丹作揖,其实他自己跟于丹比,还是差着一两个层次的。按照老梁的理解,汶川大地震中为救孩子而牺牲的所有老师,都不如那个范跑跑更具有人性。
人类之所以进化到今天,就在于有无数先人,为主义、为理想、为科学、为他人、为群族、为社稷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按照老梁肤浅理解孟子的说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一切高尚的牺牲都是扭曲人性的。我不知道老梁又是如何理解孔孟提倡的“舍生取义”和“杀身成仁”的。
自相矛盾的是,老梁夸奖的《大堰河,我的保姆》,恰恰讴歌的是一个为了生计,不奶自己的孩子而奶地主少爷,却对乳儿充满母爱的村妇,她和红嫂一样先喂别人的孩子,但境界不同。你看,说了半天,老梁表扬的也不过是一个先奶别人孩子的村妇,可见他的逻辑与思想的混乱。
我认为老梁的错误之三,在于他的一知半解。战斗到最后一人,决不投降。压倒一切敌人,而绝不被敌人所吓倒。这本来是人民军队的最为伟大的优良传统,也是在那个风雨如磐,虎狼盘踞的时代,由中国共产党教化的人民的新的血性和忠勇。
正是借着这样的不屈精神,赤手空拳的中国人民才得以实现民族独立,国家新生,才得以在朝鲜战争中打出国威,确立世界大国地位,摆脱任人欺侮的命运。可以说,今天的每一个人,包括贺卫方、梁宏达都是这种英勇奋斗的受益者。
然而,大树底下好乘凉的梁宏达,却对栽树的前人不以为然。他对让一代代中国人骄傲的英雄王成的“向我开炮”大加批评。老梁给出的理由是人家美军遵守日内瓦公约,把我们阵地剩下的最后一个在坑道里的话务员当成俘虏了,没有开枪。
结果我们这个战士却高喊“向我开炮”引来弹雨,炸死占领我军阵地的一百多美国兵,只剩下三个伤兵,一个就是当时的头头,腿炸断了。这个美国人不理解,很恨这个中国兵。老梁居然很为美国人抱屈,认为王成不该干这儿事,不仗义。
老梁的搞笑在于,其一,日内瓦公约之三他没搞懂,一个军人如果拒不投降,他就不是战俘。一个宁死不屈的战士,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愿意与敌人同归于尽,愿意把屠杀自己众多战友的屠夫们一起送上西天,这没有违反日内瓦公约。
其二,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美军的所谓“我不打死你,你却炸死我”不够意思,完全是自作多情和事后的懊恼。当时王成怎么知道黑压压的敌人要对他做什么?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借助炮火消灭占领我阵地的敌人,这有什么可指责的?老梁的批评,没有考虑当时战地的特殊情况,一味胳膊拐往外拐,按照他理解的孟子的说法,按照他评价红嫂的逻辑,他一个中国人不替自己人说话反而替美国鬼子说话,岂不是也很违反人性?
其三,这个自以为是的老梁,没有告诉大家,那个叫奥卡拉汉的美国人,最后实际上理解了王成,他想通了,认为王成是为了履行自己的职责,他有自己的价值观,是值得尊重的一位对手。
美方甚至曾经想从他们的角度也拍一部《英雄儿女》。在任何国家的军队里,那些战至最后不屈不饶,为坚守阵地而牺牲的英雄,都是值得尊敬的。而那些在绝境中选择投降的人,我们可以理解,不加以指责,老梁啊,但绝对不能本末倒置,好像放下武器的战士比流尽献血的英雄更值得称道。
其四,老梁当然更不会介绍,王成的原型叫蒋庆泉的老人几十年隐姓埋名,可是当记者第一次采访他时,他还在自责说自己没有打好那一仗。这样的英雄老梁理解不了。
上甘岭战役中,美军6万余人,大炮300余门,坦克170多辆,出动飞机3000多架次,倾泻炮弹190余万发,炸弹5000余枚。冲锋900多次,争夺阵地59次,持续鏖战43天,但我军两个连的阵地就是巍然不动。我军伤亡1.15万 人,敌军伤亡2.5万人,这样的奇迹,只有全部是王成这样的英雄,才能创造。
如果是敌人一上来就举白旗的狗熊队伍,可能符合老梁版的日内瓦公约了,但是不会被人尊重,不会为中国陆军挣得世界劲旅的名声,不会有几十年和平安宁的国际环境。很多饭桶不相信,中国的和平是打出来的,不是投降投出来的,更不是所谓的和平与发展自然变成了人类的主题。
和平论者可能不会相信,如果中国人民解放军全部解甲归田,日本鬼子,美国鬼子,俄罗斯鬼子甚至越南鬼子,印度鬼子,马上就会把刺刀架到中国人民的脖子上。老梁啊,你是真不懂这个道理,还是因为恨共产党故意假装不知道这个道理?没有千千万万个王成这样的英雄,你还能坐在这里搞直播?不能啊。
我认为老梁的错误之四,在于以狗熊论英雄。老梁在公开场合,多次俨然以评判者自居,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用颇为不屑的口吻谈论雷锋、焦裕禄、王成、红嫂等英雄,引发了众怒。
英雄何人?是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意志坚如铁,度量大如海的人士,他们是国之干,民之魂,经由国家推重,受万众景仰,绝对不是一般人可以妄评的。一些并无真知,坐享其成,不思感恩,腹诽我华的凡人,乃狗熊也。
英雄是心中无我,狗熊是心中无他,狗熊论英雄,怎能看怎么听都不是那个味,容易让人笑掉大牙。
我认为老梁的错误之五,在于没有自知之明。老梁是谁,原来没人知道,后来毕福剑把他请到星光大道做评委,出了名。据说他是搞评书的,应该说,他在文艺、曲艺和演艺方面的知识还是很丰富的,口才也不错,因此他的现场点评比较生动和风趣,还是很受欢迎的。
但老梁由此出现易中天式的膨胀,以思想者自居,不自量力地将话题扩大到国学揶揄,时政讥评,英雄质疑等课题,就显得捉襟见肘,漏洞百出了。他哪一点学识,左支右绌,大约相当于十个锅只有两个锅盖。
归根结底,是老梁的价值观有问题,屁股坐歪了。老梁在骨子里是一个西方价值的欣赏者,对共产党的峥嵘岁月与辉煌业绩,对共产党树立的英雄人物,有抵触情绪。所以他谈及共产党树立的这些英雄,非要鸡蛋里面挑骨头不可,看上去旁征博引,如上分析,其实都是瞎说乱道。当然,也有艺人故作惊人之语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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