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六二六指示”发表虽然半个世纪过去了,但“六二六指示”历久弥新,她原创的医疗卫生的中国模式,是全世界公认的典范,仍然引领着国际医疗卫生变革和发展。 “六二六指示”是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同中南海医务人员的一段谈话。毛泽东谈到了医学教育、医疗政策、医患关系等几个问题,今天人们对“六二六指示”的印象,主要集中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这一句话。“626指示”的意义在于,他用通俗的语言概括了新中国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独特路线,树立“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思想,把卫生工作视为重要的政治工作,同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对健康进行综合治理;创立独特医疗卫生模式,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运用符合国情的适宜技术,控制医疗成本,这条路线,是符合医疗卫生规律的,并且无论在历史上还是世界上都是有独创性的。今天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仍有借鉴和指导意义。
“六二六”指示回答了以下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根本问题。
毛泽东基于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树立“面向工农兵”的思想,发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建立面向全体人民的公平的医疗保障制度。于是“大批城市医务人员奔赴农村、边疆,走与工农结合的道路。卫生工作人员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重点逐步放到农村。”到20世纪60年代末期,县、公社、生产大队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建立起来,基本上形成了农村医疗卫生网,数以百万计的“赤脚医生”的成长壮大,几乎全国每个村庄,都有两、三名边治病、边参加农业劳动的赤脚医生,到1977年底,全国“赤脚医生”的数量达到150多万名,生产队的卫生员、接生员达到390多万人。“赤脚医生”(人员)与合作医疗(制度)、农村“保健站”(机构)一起,成为解决我国农村缺医少药的“三件法宝”,从而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医疗问题,几千年来困扰中国人民的医疗卫生问题得以奇迹般解决。我国的国民健康状况大幅度跃升,70年代末预期寿命等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第二个问题,用什么办法维护健康,也就是,医疗卫生发展的技术路线问题。毛泽东是这样论述这个问题的:“脱离群众。把大量的人力、物力放在研究高、深、难的疾病上,所谓尖端。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普遍存在的病,怎样预防?怎样改进治疗?不管或放的力量很小。尖端问题不是不要,只是应该放少量的人力、物力,大量的人力、物力应该放在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上去。” 如何维护最广大百姓的健康?健康是一个社会问题,健康的决定因素中,医疗服务只是一部分,而医疗专业人员和其他很多专业人才一样,通常偏好更高的技术,更加强调利用专业性的技术来促进健康。从这种思路出发,必然的结论就是,要维护健康,必须不断地扩大医疗服务供给;增加医疗卫生支出,要提供全面健康保障,就必然带来医疗成本不断上升。然而,新中国头30年的经验给了另一种思路,那就是通过全民预防、群防群控、大规模的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把群众运动和医疗卫生服务结合起来。这种思路的核心在于,用社会组织的手段,来替代专业性的高成本、高技术投入,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如果考虑到中国传统的医疗理念,医疗本来就不仅仅是技术行为,而是社会行为,中医的望闻问切,不仅要问病情,还要问患者的心情、社会关系、家庭生活。这些都说明,医疗服务不能够仅仅靠硬件投入、靠扩大服务供给的专业化路线,而是要把专业服务和社会组织结合起来。626指示之后,大批的赤脚医生来到乡下,他们不仅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更是农村社会的组织者,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健康教育、自我保健、卫生运动、心理疏导,许多农村的赤脚医生,威信比村干部还高,农民家里请客以请到赤脚医生作陪为荣。这种机制,弥补了专业力量的不足,也创造了改善健康的新模式。 今天看来,农村最缺的其实并不是专业化的医疗服务,而是能够有效提供这些“非专业医疗服务”的组织资源。我曾经遇到过一个东北下岗工人,他对我说,为啥东北前些年信某邪教的多,就是因为生病没处看,没人组织起来锻炼身体、过集体生活。前不久卫生部公布,全国有近2亿有精神障碍的患者(请注意,并不是一般所说的“精神病”),这么大数量的群体,仅仅靠专业性治疗是不可能应对的,而且可能边堵边漏。解决这类问题,仅仅靠引入资本、扩大投入、开放市场是不行的,还是要靠那句老话——组织起来。
第三个问题,有限的医疗资源应该如何分配。诚然,“给所有的人都提供所有的医疗服务”,这是任何国家也做不到的,并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也做不到。任何一种制度都能挑出来未满足的需求,都有缺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各种制度之间没有优劣高下之分,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该安于现状。几害相权取其轻,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最大限度的提高健康水平。 除了上面讲的路线问题之外,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有限的资源该如何分配。如果承认,人和人之间的健康和生命是平等的话,那么医疗资源的分配,应该遵循如下的原则: 首先,患有相同疾病的人,无论收入、阶层、地域的不同,应该享有相同的基本治疗;其次,在基本需求和享受性需求之间,应该优先满足基本需求。 第一条,目前已经普遍为社会接受了,但是,第二条被接受的程度还不高,需要着重解释一下。举一个例子,目前有两个人,一穷一富,都生病了,穷人的病是致命的,富人的病不致命,但是会降低生活质量。只有一个医生。如果医生去给穷人治病,穷人能救活,但是富人就被耽误了,生活质量要降低;如果医生去给富人治病,富人能治好,但是穷人就会死掉。如果是面对面的比较,我想大家基本都会同意,这个医生应该给穷人服务,毕竟这是基本需求。但是,在现实中,毕竟很少有机会面对面的做出这种选择,而实际上,我们的许多听起来很好的制度安排正在进行此类选择。比如,如果医疗服务的市场完全由购买力决定资源分配,那么必然会存在这样一个情况,那就是本来可以给穷人救命的医生去给富人看了富贵病,比如多点执业。 所以,从“人人生而平等”出发,一个最优的医疗制度应该满足这样的条件,那就是,只要社会上的基本需求没有满足,就应该减少提供享受型的高端服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提供基本服务比提供高端服务的社会效益要高。(有人可能要问,基本和高端如何划分,很简单,相对的) 当然,这是一个理想,并且是几乎不可能达到的乌托邦。尽管不能达到,却应当尽量接近。目前西方国家里,最接近的是英法两国了,这两个国家都有一个专业委员会,专门负责评估每种治疗的社会效益,然后把医疗资源按照社会效益来分配——只有当绝大多数医疗资源接受严格规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这一点。
看到上面这个例子,有人可能会说“那你扩大供给,多培养几个医生啊”,听起来似乎也有道理,但是一方面医生再多,也不可能包治百病,总会遇到上面的选择的,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医疗供给,社会总的医疗费用就会不断上涨,成为沉重的社会负担。费用控制正是各国医改面临的关键难题。 而626讲话之后的一系列政策,可以说把中国的医疗制度向这种理想状态大大推进了一步。一般来说我们不喜欢“绝对平均主义”,但是从人和人生命平等的角度,医疗领域的平均主义可能应该提倡。那个时代在有限的条件下,最大程度的做到了这一点,那就是实现了最重要的平等——城乡医疗资源分布的平等。这在世界历史上,哪怕是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是少有的。大家都知道,医疗服务的边际收益递减是很明显的,农村的水平低,所以同样的服务,在农村的边际作用比城市要大得多,数据也证明当时中国的人均寿命等健康指标在发展中国家里遥遥领先。
另外需要提到的是,当时去农村的城市医务人员,培养了一大批赤脚医生,直到今天坚守在农村的医生,主要还是那个时候留下的赤脚医生,他们还是农村医疗卫生的重要力量。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广受好评。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我国农村的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制度曾是在缺医少药的第三世界国家中发展公共卫生事业的最为成功的经验,世界卫生组织还把这一经验作为典范在第三世界国家中大力推广,如今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仍然在学习我们那个时代的做法,这也就是为什么印度出生的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教授认为中国在医疗等领域的改革,关键是要学学自己过去的做法。
“六二六”到“保基本、强基层”
新一轮医改的工作重心确定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了,里面的含义,是十分接近六二六指示的,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但是,落实一个口号比提出一个口号要困难得多。六二六之后,保基本强基层的目标能够顺利实施,是建立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基础上的,具体地说,这些条件包括:公平优先的执政理念、强大的行政能力、健全的基层组织、比较公平的社会基础、比较均等的收入分配,现在这些条件已经不完全具备了。所以,今天再实现“保基本、强基层”,难度比那个时候要大得多。 但是,话说回来,困难也是机遇。一个好的社会基础,可以孕育出好的医疗卫生制度;反过来,医疗卫生工作做好了,何尝不是改造社会的有力手段呢?
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国务院医改咨询专家
附:毛泽东六二六指示
告诉卫生部,卫生部的工作只给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工作,而这百分之十五中主要还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生,二无药。
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
医学教育要改革,根本用不着读那么多书,华陀读的是几年制?明朝李时珍读的是几年制?医学教育用不着收什么高中生、初中生,高小毕业生学三年就够了。主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这样的医生放到农村去,就算本事不大,总比骗人的医生与巫医的要好,而且农村也养得起。
书读得越多越蠢。现在那套检查治疗方法根本不适合农村,培养医生的方法,也是为了城市,可是中国有五亿多农民。
脱离群众,工作把大量人力、物力放在研究高、深、难的疾病上,所谓尖端,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普遍存在的病,怎样预防,怎样改进治疗,不管或放的力量很少。尖端的问题不是不要,只是应该放少量的人力、物力,大量的人力、物力应该放在群众最需要的问题上去。
还有一件怪事,医生检查一定要戴口罩,不管什么病都戴。是怕自己有病传染给别人?我看主要是怕别人传染给自己。要分别对待嘛!什么都戴,这首先造成医生与病人的隔阂。
城市里的医院应该留下一些毕业后一年、二年的本事不大的医生,其余的都到农村去。四清到65年扫尾,基本结束了,可是四清结束,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没结束啊!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嘛!
延伸阅读
江宇:永不褪色的六二六
人民的身心健康,不仅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也是一个国家精神面貌和国家力量的象征。只有有了健康的国民,才能有健康的社会、健康的国家,也才有条件谈经济发展。
在旧中国,“东亚病夫”不仅指体质低下,也是民族精神麻木愚昧、社会溃败、治理无力、缺乏信仰的体现。1896年10月17日,有英国人在《字林西报》上撰写题为《中国实情》的文章。文中说,“夫中国——东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不少仁人志士都把改善国民健康作为救亡图存的道路。孙中山提出,“强国必先强种”;梁启超说:“勇武刚强,乃中国第一急务”;毛泽东一生第一次发表的文章《体育之研究》,提出“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强调“国力苶弱,武风不振,民族之体质,日趋轻细。此甚可忧之现象也。”
但是,身心健康不仅仅是医疗和体育决定的,而是受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影响的系统工程。尽管国民党政府也致力于在全国普及县医院和基本医疗服务,但是在外国入侵、经济凋敝、治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下,这些目标没有实现。到1949年前,不同的调查都显示,中国的健康状况还处在传统农业社会的水平。
新中国成立后,以新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为依托,建立了一套崭新和独特的医疗卫生制度。这一制度不同于西方医学模式,也不完全等同于苏联等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工业化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以有限的资源实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全覆盖。一直到70年代末,中国的卫生总费用只占GDP的3%,既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但健康水平却实现了跃升。
当时,其他发展中国家大都仿照西方国家的医疗体制,其主要特点是:依赖高成本培养的专科医生;强调使用高新技术;治疗为主;关注面向个人的医疗服务。但对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条件照搬这种模式:发展中国家缺乏培养大量高技能西医人才的资源,有限的医疗技术人员大部分呆在城市,农村居民支付不起高成本的医疗。依靠专业人员提供个人医疗服务,无法有效解决农村传染病蔓延、营养不良疾病充斥等问题。
而中国选择了一条不同道路,那就是1950年确定的新中国医疗卫生工作的四大方针——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其中,“卫生工作和群众运动相结合”是1952年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增加的)。
这一时期的医疗卫生制度也同经济体制的演变相似:50年代,在城市建立了医疗卫生制度。50年代末的“大跃进”时期,是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发展的一个高峰,但60年代初的调整时期又有所反弹。到1965年,中共中央在批评官僚主义和过于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也批评了医疗领域存在的“老爷医院”、“城市老爷卫生部”现象,并做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决定。此后十多年,是农村医疗卫生大发展的时期,出现了赤脚医生、合作医疗的高峰,城乡医疗卫生水平差距也大幅度缩小。
1965年前后,面对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城乡差异大,以及预防为主措施落实不到位、对常见病多发病投入较少的状况,中央领导人多次进行了批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的谈话,后来被称为“六二六指示”。他谈到:
“卫生部的工作只给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五工作,而这百分之十五中主要还是老爷。广大农民得不到医疗。一无医生,二无药。卫生部不是人民的卫生部,改成城市卫生部或城市老爷卫生部好了。
“医学教育要改革,根本用不着读那么多书……主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这样的医生放到农村去,就算本事不大,总比骗人的医生与巫医的要好,而且农村也养得起。……现在那套检查治疗方法根本不适合农村,培养医生的方法,也是为了城市,可是中国有五亿多农民。
“脱离群众,工作把大量人力、物力放在研究高、深、难的疾病上,所谓尖端,对于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普遍存在的病,怎样预防,怎样改进治疗,不管或放的力量很少”
“四清结束,农村的医疗、卫生工作没结束啊!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嘛!”
“六二六指示”的主要精神是:(1)在资源配置上,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2)在医疗技术路线上,优先发展面向大多数人常见病技术,而不是把过多精力放在攻克疑难杂症上;(3)医学教育也要适应这一趋势,培养低成本、养得起、适合农村的医疗卫生人员。
除此之外,毛泽东还批评了在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特权现象。1964年他在卫生部关于改进干部保健工作的报告上批评到:“衣、食、住、行受太好的照顾,是高级干部生病的四个原因”;“保健局应当取消”;“北京医院医生多,病人少,是一个老爷医院,应当开放”。同一时期,周恩来、刘少奇等也对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城市的现象进行了批评。
毛泽东不是把医疗卫生仅仅看作一般的民生问题,而是将其作为缩小城乡差距、实现革命理想、保持党的无产阶级本色的途径。此后十多年间,中国医疗卫生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村卫生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赤脚医生以及农村三级转诊体系成为农村卫生的“三大法宝”。
农村合作医疗是依托集体经济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的制度。这种制度是50年代随着农村合作化产生的,但是曾经几起几落。国民党政府时期,一些知识分子在推动农村合作化和乡村建设运动的过程中,将合作医疗作为内容之一。但是由于缺乏实行合作化的社会基础,并未成功。新中国成立后,合作医疗出现于1958年前后的人民公社化时期,是人民公社制度的一部分。1958年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河南省遂平县卫星人民公社试行简章(草案)第18条对“合作医疗”做出规定:
“社员按照家庭人口多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合作医疗费,就诊不另交费。中心医院对无法治疗的特殊重病号,应该介绍到适当的医院治疗,并负责开支旅费和医药费”。
20天之后,《人民日报》再次报道,河南已有71.1%的公社实行了合作医疗,报道还详细介绍了当地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以人民公社或县为单位,协作使用经费,统筹统支,群众每人每年交一定数量的医疗费(当时为一元或两元),不足部分由公社补助。1960年,卫生部副部长徐运北发表文章肯定了合作医疗。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合作医疗作为新生事物,迅速推广,1962年,合作医疗在全国农村的覆盖率达到46%。
但是,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以“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经济调整中,不少地方也把合作医疗和公共食堂等一样,作为“左”的对象进行调整。1962年8月,卫生部批评过去几年“在治病方面,一个时期有公社包下来的倾向”。到1964年,全国农村只有不到30%的社队还维持合作医疗,1968年下降到20%,农村卫生人员的数量和机构也大幅减少。
1968年,在乡村医生覃祥官的带领下,湖北长阳县的农民又自发办起合作医疗。11月,毛泽东亲自批转了湖北省长阳县乐园人民公社举办合作医疗的经验,并称赞“合作医疗好”。12月5日,《人民日报》刊发《深受贫下中农欢迎的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道,介绍了乐园人民公社的合作医疗经验。这一报道总结了合作医疗的四点意义:解决了贫下中农看不起病、吃不起药的困难;使“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落实在行动上;进一步发挥了广大贫下中农的阶级友爱精神;防止了资产阶级思想泛滥,加速了医务人员思想革命化和工作革命化。从这天起,到1970年12月30日止,《人民日报》用两年时间开展了40期“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制度的讨论”,共发表241篇文章,这是迄今为止在中央主要媒体上对医疗卫生问题规模最大的一次大讨论。
同合作医疗相配套的,是赤脚医生制度。赤脚医生是农民对不脱离农业劳动、半农半医卫生员的亲切称呼。1958年,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地方组织医疗卫生人员下乡,短期培训了大批不脱离农业生产的卫生员,并且依托人民公社建立了乡村卫生院、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机构。1962年之后,在整顿人民公社化带来的问题时,也把一些卫生院、卫生室取消了,农村医疗卫生人员队伍也减少甚至解散了。1964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地方又恢复了培养赤脚医生的做法,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都呈现恢复和发展。
1968年,毛泽东还批转了《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方向》的调查报告,也就是在这篇报告中,第一次把农村半医半农的卫生员正式称为“赤脚医生”。报告以上海市川沙县江镇公社为例,认为“贫下中农需要这样一支新型的医疗卫生队伍”,赤脚医生一半时间参加劳动,生产大队对他们的补贴不多,贫下中农养得起,他们的收入保持农村一般同等劳动力的水平。“赤脚医生”是改变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的尖兵,贫下中农需要他们。报告说:
医院都设立在远离农村的城镇,就医不便,真是“救护车一响,家里一只猪白养”。一九六三年,陈湖大队一个贫农的孩子得乙型脑炎,由于附近没有医院,病情恶化,送到上海医疗,住院一个月,小孩残废了,还花了三百多元钱。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大队又有一个贫农的孩子得乙型脑炎,“赤脚医生”及时发现,迅速施药,控制病变,并且亲自送进县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就好了,只花了二十元钱。“赤脚医生”在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中,也起了巨大的作用。有一个大队的“赤脚医生”,在大队的领导下,与贫下中农一起大搞粪水管理和饮水消毒,使蚊蝇大量减少,有效地预防了流行疾病。仅以流脑、乙脑为例,一九六六年为二百病例,今年几乎没有发生。他们的粪、水管理工作,受到前来公社参观群众卫生状况的人们的赞扬。
在这些推动下,农村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制度,60年代末已经基本成型,其主要特点是:
——以公社为保障单位。社员每年缴纳合作医疗费,生产队从公益金中补贴,也有些地方则直接由公社从总预算中支出。如湖北乐园公社缴费水平为1元,社员每次看病只交5分钱挂号费,吃药免费,其他公社在筹资水平上因地制宜,但制度都是类似的。廉价或者免费服务的方式。
——大量培养赤脚医生。1968年9月,毛泽东对调查报告《从江镇公社“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方向》做出批示和修改,号召广大城市医务工作者向赤脚医生学习。赤脚医生成为为我国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力军,最高峰时全国有约500万赤脚医生和农村卫生员,大大改善了城乡医疗服务不公平的状况。到70年代末,全国赤脚医生人数达到180万人,生产队卫生员人数达到340万人,农村接生员人数到75万人,远远超过了当时卫生部所拥有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成为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核心力量。
——城市支援农村。通过派遣城市医疗队下乡;扩建公社卫生院;建立村为单位的合作医疗站;赤脚医生的培训使得广大农村人口享受到了基本的卫生服务,大大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这段时期内,乡镇卫生院数量迅速增加,1965年全国共有乡镇卫生院37266家,经过短短5年,到了1970年,这一数字就变成了58792家,增长率达到了57.76%,而同一时期,县及县以上医院的增长速度仅为10.74%。
——中草药和适宜技术的大范围发掘和使用。全民动员,人人动手,上山下乡发掘中草药资源。鼓励人民公社社员采集中草药,鼓励老中医、赤脚医生提供推广验方、秘方,用中药研制出土疫苗”。
——通过总额预算和预防为主控制费用。合作医疗是有比较完善的控制成本的制度。由于赤脚医生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小病早治,大病早防,减少费用。一些公社为了使合作医疗经费合理使用,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一家公社的规定是:每人每次生病的治疗费用超过一百元的,超过部分就由本人和生产队协商解决,根据病人的经济情况,经贫下中农讨论酌情减免;慢性病急性发作的治疗费用由合作医疗经费内开支,一般慢性病的药费用自理,非治疗药品和补药费用自理,对一些不影响健康的疾病(如狐臭、脂肪瘤)施行手术费用自理。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几个月来我们公社的合作医疗基金不但没有超支,并有结余。(1968.12.08)
——发动群众进行公共卫生干预,包括认真调查研究常见病多发病”,搞好三改(改猪圈、改水井、改厕所)四灭(灭四害)工作。同时,由于建立了严密的医疗卫生防疫网,。每个区有卫生院,公社有卫生所,生产大队有“赤脚医生”,生产队有卫生员、接生员,由这些医务人员组成一个医疗卫生防疫网,上下呼应、通风报信。“赤脚医生”生活在群众中,最清楚贫下中农的病情,最了解当地疾病的防治规律,对做好预防工作起了很大作用。
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农村的医疗条件有了迅速的改变。农村病床占全国的比例,从1965年的40%上升到1975年的60%。全国卫生经费的65%以上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率,从1968年的20%,上升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生产大队(行政村)实行了合作医疗,形成了集预防、医疗、保健功能于一身的三级(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这个网络,除了51万正规医生外,拥有146万不脱产的生产大队赤脚医生、236万生产队卫生员、还有63万多农村接生员。中国农村这次卫生革命基本上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的目标,被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银行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称:“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板”。2008年,当世界卫生组织呼吁全球重新重视初级卫生保健时,再一次引用中国经验指出:“在1980 年以前就已将国人的期望寿命提高到远高于20 世纪70 年代其他低收入国家的水平,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和城市医疗保险对这一成绩的贡献是有据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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