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1961年3月毛泽东在广州会议期间。资料照片
1961年3月11日,毛泽东在广州主持召开讨论和制定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三南会议。13日,在谈到公共食堂问题时,他说:“广东有个大队总支书记说,办食堂有四大坏处:一是破坏山林,二是浪费劳力,三是没有肉吃(因为家庭不能养猪),四是不利于生产。”他认为“这个同志提出的问题值得注意。这些问题不解决,食堂非散伙不可”。
这位引起毛泽东重视的大队书记,就是时任广东新兴县里洞公社蒙坑大队党支部书记的梁纪南。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全国开展。1958年下半年起,粤西山区的新兴县开始办公共食堂、吃“大锅饭”。是时,农业方面“以粮为纲”,浮夸风盛行。新兴县因粮食产量数字虚假,大仓存量所剩无几,无法按时下拨粮食给食堂。没有粮食,社员只得靠杂粮和野菜充饥。梁纪南感到事态严重,为上达下情,他让大队文书代笔,向广东省副省长安平生写信反映了公共食堂的问题。
此时党中央已经注意到农村中存在的“一平二调”问题。1961年1月13日,毛泽东发表了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为主旨的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深入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中央调查组奉命南下广东农村开展实地调查。梁纪南到广州参加了调查座谈会,实事求是地讲述公共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弊端,要求解散公共食堂并说明了理由。
1961年2月,毛泽东到广州。他认真查看中央调查组在广东调查后形成的《调查纪要》,在听取中央调查组和广东省委的汇报时,对梁纪南反映的应解散公共食堂的意见很重视,这才有了开头毛泽东在三南会议上关于公共食堂的发言。
1961年3月14至15日,梁纪南再次被邀请到广州参加座谈会,座谈会的“座谈纪要”于3月15日送到毛泽东手中。16日,毛泽东便指示将此记录作为重要文件,印发给在广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的同志讨论。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196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和试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指示》,取消分配上的部分供给制,在公共食堂问题上采取自愿原则,社员口粮分配到户、由社员自由支配等。至此,党中央纠正了用行政命令大办农村公共食堂的做法,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困扰农民的吃饭问题。
梁纪南从农村实情出发,主动反映问题,表现了他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而毛泽东在知晓地方反映情况后,高度重视并有意识地摸底纠正,也体现了领导人接受意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和态度。
(作者单位:中央党史研究室宣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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