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及时地向全党发出警告:“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也就两年多的时间,毛泽东的警告言犹在耳,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就开始在党内滋生和蔓延。毛泽东断然决定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在党、政、军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开展的第一场针对自身的反腐倡廉的运动。
批转东北局的报告
东北是中共最先夺取政权的地区,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党的一些干部,在物质和金钱的诱惑下,便开始纷纷败下阵来。1949年,在沈阳市就有3629人有贪污行为,东北贸易部的赃款竟达5亿人民币(指旧币。1955年3月1日发行新币,新币1元等于旧币1万元)。同时,新政权中依然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官僚衙门的习气也十分盛行。自1949至1951年,党员中因贪污而受处分者的人数,竟一直上升,没有下降的迹象。
东北局书记高岗最先看出东北存在着的严重的腐败现象。1951年8月31日,他在东北局的党员干部会议上极有针对性地作了《反对贪污、反对官僚主义》的讲话。不久,东北局又正式作出《关于开展反对贪污蜕化倾向,反对官僚主义作风的规定》。高岗还在东北局党员干部会议上做报告,第一次提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概念。
毛泽东通过阅读高岗的报告,敏锐地觉察到东北问题,对于全国既具有典型性,更含有普遍性。当时为配合抗美援朝,全国各阶层正轰轰烈烈地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谁曾想运动刚一开始,竟然在东北暴露出这么多的问题,毛泽东由此推论东北问题不是孤立的,全国其他地区仍有类似的问题。于是,1951年11月20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各地的电报时指示:
“兹将高岗同志于本年11月1日所作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进一步深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报告一件发给你们,中央 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请你们重视这个报告中所述的各项经验,在此次全国规模的增产节约运动中进行坚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
紧接着,《人民日报》依据毛泽东的意见,发表《向贪污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社论,公开提出:“全国各地都应该迅速行动起来,展开一个坚决反对贪污的斗争,来彻底消灭一切贪污现象。”
这时,各地反映党员干部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报告,一份接一份地呈送到中央。毛泽东在阅读这些报告后,更加确定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决心。这种决心在他给西南局第一书记邓小平报告的批语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他说:“自从东北局揭露大批的贪污犯以后,我们已告诉你们严重地注意此事。我们认为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务请你们加以注意。”
毛泽东已坚定地认为这场斗争,决不是局部的区域性的斗争,而是“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而在阅读了华北局第一书记薄一波、第二书记刘澜涛的报告后,他的心情更是难以平静,报告中列举的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前任书记刘青山严重贪污犯罪的事实,触目惊心。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先后动用全专区地方粮折款25亿元,从修潮白河民工供应站苛剥获利22亿元,贪污修飞机场节余款和群众房地补价款45亿元,向银行骗取贷款40亿元。总计贪污挪用公款200亿元以上(均为旧币)。他们还勾结私商,用公款倒卖大批钢铁,中饱私囊,使国家蒙受极大的经济损失。
刘青山、张子善的事情揭露后,河北省公安厅依法逮捕了他们。毛泽东完全同意对刘青山、张子善的逮捕法办,并指示《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他还及时将薄一波、刘澜涛的报告批转全国,并在批语中说:“华北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及现书记张子善均是大贪污犯,已经华北局发现,并着手处理,我们认为华北局的方针是正确的。这件事给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提出了警告。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
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正式下发《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毛泽东在决定中加写了这样一段话:“自从我们占领城市两年至三年以后,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证明一九四九年春季党的二中全会严重地指出资产阶级对党的侵蚀的必然性和为防止及克服此种巨大危险的必要性,是完全正确的,现在是全党动员切实执行这项决议的紧要时机了。再不切实执行这项决议,我们就会犯大的错误。现在必须向全党提出警告: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各级领导机关必须仿照实行惩治反革命条例那样,大张旗鼓地发动一切工作人员和有关群众进行学习,号召坦白和检举,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促和检查。”
中共中央决定下发后,北京市委和贸易部党组就分别向中央提交了党政工作人员中贪污现象及开展反贪污斗争的报告,毛泽东阅读了这两份报告,当即批转各地,并以十分严厉的语气作出批示,要求各地仿照北京市委和贸易部党组的报告样式,在一个月内向中央报告当地反对贪污斗争的情况,批语中再次强调:“发动党内外最广大群众(包括各民主党派及社会民主人士),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检查和惩治贪污人员。”“迅速订出自己的反贪污计划,并开始着手发动这一斗争。”全国范围的“三反”运动由此正式开始。
三反不反,党就会变质
中央各部委被发动起来,财政部、贸易部、水利部、轻工业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反映,初步估计贪污人数将占机关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他们贪污的方式五花八门,如:出卖财经情报;盗卖国家资财;贵买贱卖,从中谋利;侵吞公物,监守自盗;造假账假单据;大斗秤入、小斗秤出,开税票大头小尾;以权谋私,敲诈勒索;受贿赂,吃回扣;报假账吃空额等等,更有一些单位造假预算,搞两套账、虚报开支、损大公肥小公、以及借口“改善生活”挪用公款等。
这些现象的出现,使毛泽东无比担心和焦虑,所以,在答复福建省委办公厅的询问时,他极为严肃地表示,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问题“现在已极严重,必须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去进行斗争,一样的用死刑和徒刑等对待他们”,甚至说:“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
根据土改、镇反的经验,毛泽东原以为通过疾风骤雨的群众运动,再结合整党整风,三反斗争“就一般情形来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也就差不多了”。可是,随着贪污案件的增多,他颠覆了自己的计划,三反运动一个月的时间不能完成的,因为他注意到,这些贪污问题的严重性,已远远地超过了他原先的估计。他气愤地说:“有些共产党员比国民党还坏。”对于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丑恶现象,他深恶痛绝,多次在会上指出:“三反不反,党就会变质。从二中全会算起,如十年内不进行三反,共产党就会变成国民党。说党不会变质,只有进行三反这一条下才有可能。如不进行三反,一样可以腐化……过去看联共党史,看见开除大批党员,当时了解不深刻,现在才体会到这一点。只有这样党才能健康。”
刘青山、张子善事件是“三反”中暴露出的第一大案,震惊全国。刘、张都是久经血与火的生死考验的老党员、老革命。可是,进城掌了权后,便居功自傲起来,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物质,切切实实地被糖衣炮弹打中了。刘、张一案极具典型的警示和教育意义,毛泽东尤为重视。1951年12月29日下午,中央书记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处理意见。经过慎重考虑,并征求党外人士意见,中共中央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青山、张子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当时,曾有人向毛泽东反映了这样的意见,考虑到刘青山、张子善的历史经历,可否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毛泽东听后深沉地说:正因为他们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刘青山、张子善被处决后,消息传开,人心大快。共产党廉洁清正、大公无私的形象,真实而具体地展现在人民的面前。当年在毛泽东领导下处理此案的薄一波,在事隔40多年后,回忆起来还是那么的意味深长,他说:
“我党得‘三反'斗争经验中最可贵的一条,就是以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对清除党的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表现出了高度的自觉性和巨大的决心与魄力,真正做到了从高级干部抓起,敢于碰硬,从严治党……后来,我们党也多次下决心惩治党内存在的腐败现象,但往往失之过宽,未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这就更加证明了,在清除腐败现象的斗争中,必须坚持这一条宝贵的经验。”
毛泽东亲自抓“三反”斗争,要求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必须向中央提供“三反”报告,以便让中央作出比较,“看出各级领导同志对这一场严重斗争哪些是积极努力的,哪些是消极怠工的(消极怠工的原因,一种是领导人有官僚主义,一种是领导人手面不干净),以便实行奖励和惩处。不作报告者以违纪论,须推迟时间作报告者须申明理由”。
1951年的最后一天,根据毛泽东的要求,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在中南海怀仁堂召开会议,薄一波和安子文作动员,要求中央所属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务必把群众发动起来,开展揭发检举和坦白交代,1952年1月10日前必须向中央交出合格报告,如若不然,“不论部长、行长、署长、处长、局长、科长、股长或经理,一律撤职查办”。并指出,不管什么人,“手上不干净的,一律撤职,撤职后不给饭吃”。薄一波还当场宣布对三名领导干部“撤职查办”的决定。当日会散后,各单位连夜开会,元旦的那天,各部部长、副部长,参加完团拜会就立即回去布置运动,谢绝了所有的娱乐活动。
毛泽东对中央直属机关的动员十分满意,元旦刚过,他便在一份报告中向中央局及分局等党的各级领导推荐,指出:“这样的高级干部会议,现规定每十天开一次,除重病不得请假。估计到一月底,中央一级可以基本上解决问题。”而在具体部署上,他要求尽快进入实际的斗争中去,把学习文件的时间缩短到四五天,在十天之内就要把斗争开展起来,并及时将情况报告上来,否则不是官僚主义分子,就是贪污分子,不管什么人,只要是妨碍运动的,都要撤职查办。“在干部会上应指名批评落后的单位及其领导人,指名奖励做得好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宣布撤职的名单及理由”。同时委托薄一波与各地负责同志电话联系,“每三天至五天通话一次,检查各区三反进度”。
毛泽东不主张在三反的发动阶段,给群众设置过多的条条框框,要真正做到言者无罪,告者不究,压制民主者必办。他指出运动的重点是那些管钱管物的单位,“无论党政军在哪一系统,哪一机关,只要是大批地管钱管物的,就一定有大批的贪污犯。很多机关压迫民主,群众怨愤极深,有些机关官僚主义极为严重,领导都脱离群众,闹得不像样子。凡此一切,均须彻底揭发,才能解决问题”。
时至一月中旬,三反斗争的进展,还是不能让他满意,群众还没有真正发动起来,大小贪污分子还没有完全揭露出来,毛泽东着急了,立即要求:“务将一切贪污分子追出而后止。”运动之所以发展不平衡,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当时党内有人担心,揭露出那么多的贪污分子,会不会使基层组织瘫痪,对此,毛泽东却毫不担心,他说:“不要怕,有人接替。垮了是好的,资产阶级堡垒不垮,我们共产党就要垮。牺牲贪污分子和牺牲党与人民,二者必居其一。”
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
从1952年1月中旬开始,“三反”运动进入“打虎”阶段。所谓“老虎”是当时对贪污犯的通称。当时给“大老虎”定了六条标准:个人贪污1亿元以上者;贪污不满1亿元,但对国家经济造成很大损失者;满1亿元以上的集体贪污的组织者,主谋者;贪污5000万元以上且性质严重,如克扣救济粮,侵吞抗美援朝款者;坐探分子与私商勾结盗窃经济情报或利用职务自肥使国家损失在1亿元以上者;全国解放时隐瞒各级国家财产或官僚资本未报,价值在1亿元以上者等。
毛泽东同意六条标准。1月23日,他在《关于“三反”斗争展开后要将注意力引向搜寻“大老虎”》的电报中,提请全党全军全国注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搜寻大老虎,穷追务获。”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得出“老虎”的估计数字,有方向地去“打虎”。第二天,他又指示:每个省、每个城市及大军区单位都有一百只至几百只“大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了败仗。2月4日,他又在《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中,指出:“凡至今尚未做出‘打虎'预算的,限于电到三日内做出此项预算,报告中央。并须准备随时自动追加预算,随时报告中央。”
做预算定指标,多少带有一定的盲目性,而这正反映出毛泽东的焦虑的心情,这种心情正来源于他对新生的国家政权的担忧。正如他在一份批语中所说:“将全部应有的而不是无中生有的老虎通通捉干净,否则运动结束,势必留下大批暗藏的老虎遗祸将来。”“大贪污犯是人民的敌人,他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志或朋友,故应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将他们肃清,而不应有丝毫的留恋或同情。”他亲自审阅、修改、批转各地报来的“打虎”计划。如此严厉督责,全国的“打虎”斗争,这才轰轰烈烈的开展起来了。
志愿军十九兵团党委在送呈的报告上说:“一般财经管理干部中,有些单位暴露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贪污,有的单位甚至达到百分之百”。似乎“洪洞县里无好人”了,这样不切实际的估计,当然是夸大其辞的。可是,毛泽东出于发动群众,全面展开“打虎”斗争的需要,非但不批评,反而明确批示:“这种认识是合乎事实的。”本着除恶务尽的决心,依循其一贯的“矫狂必须过正”的思路,他认为:“凡对清出一批中小贪污分子就认为已经满足已经胜利的人,必须加以批判。已收场者必须重来,一个月不足,再加一个月。两个月不足,再加一个月。”
这一阶段,毛泽东的工作量尤为繁重,思想和精力都耗劳在“三反”运动上,事无巨细,亲自过问,亲自落实。秘书叶子龙考虑到毛泽东的劳累,有意减少他的工作量,特意给值班秘书打招呼:“军队,军以下自直属机关及师;地方,分局及地委、专署、县关于‘三反'的报告,均不送给主席看。”2月9日,工作人员还将毛泽东请到小礼堂,看了越剧电影《梁山泊与祝英台》,以让他的紧张劳累的身体,得以松弛和恢复。
“打虎”斗争已如毛泽东所期待的,被各级组织提到议事日程。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召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让到会的主要负责人自报公议,订出“打虎”指标,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动手打虎,限期具报。如果哪位负责人说本单位没有“老虎”,那么,他就得签字具结,作出保证,然后,上级机关再专门派人复查,以此提醒各级领导勿要麻痹松懈,更不可存侥幸心理,使“三反”运动走过场。
华北军区在运动中组织“打虎基干队”,专案专人,包查包打,把打“虎”专业化,在5天的时间内就查出大小老虎288只,其中大老虎12只,中老虎18只(五千万元以上)。他们的贪污款额总计为65亿。华北军区在送呈的报告中称,这些只是初步的材料,估计“将来挤干净时,有些小老虎必是中老虎,有些中老虎必是大老虎”,并且断言:“有一批大老虎尚未捉到”,仍要组织力量,突击追查。毛泽东对华北军区的做法,予以肯定,立即批示全国学习其经验:“华北军区过去成绩甚微,经过严词督责,最近五天突飞猛进,捉虎甚多,令人振奋。打虎要有一套战术,凡已普遍展开的,就要迅速总结经验,组织专门打虎部队,向大小老虎突击。”于是,全国的大小单位都成立了“打虎队”,由那些积极性极高的队员们专门负责搜寻、清查、批判“老虎”。
毛泽东认为,凡属管理钱物的机关,不论是党政军民学,必定有大批的贪污犯,即大老虎,斗争的注意力当然要引向这些部门。但是,这并不等于说那些用钱不多的机关,如宣传、教育机关和民众团体,就没有大老虎,持有这种认识的人,是糊涂的。他的意见已是十分明确,打虎斗争包括所有领域和单位,没有任何单位可以例外。
河北省香河县9个村的初步调查显示,有贪污行为的村干部占33%,9个支书中7个贪污,9个村长8个贪污,其中1个村干部贪污公粮一万斤以上,已够上小老虎。毛泽东抓住这一事例,再次把打“虎”斗争引向高潮,他说:“凡说乡村干部中没有或很少贪污的,凡说乡村中虽有贪污但是没有老虎(当然不是说每乡都一定有老虎),应即以香河县的证据驳倒他。”这时,毛泽东的“打虎”信心更足了,立即向全国党政军党委发出《关于限期向中央报告“打虎”预算和县区乡开展“三反”运动》的电报:
“凡至今尚未做出‘打虎'预算的,限于电到三日内做出此项预算,报告中央。并须准备随时自动追加预算,随时报告中央。”
清查真假老虎,严禁逼供信
在全国性的“打虎”斗争中,由于定预算“指标”,过分强调“打虎”实绩,自然使各单位争当先进,惟恐落后而受批评。如此相互攀比,你追我赶,也就免不了逼供,于是,“小老虎”被打成“中老虎”、“大老虎”,甚至造出了许多假“老虎”,无形中伤害了好人,运动明显地出现了偏差。这里仅举两则比较典型的实例。
著名漫画家沈同衡时在上海市文联工作,任中国美术家协会上海分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清水衙门”的文联,也免不了大会接着小会,白天连着黑夜,人人检讨过关。这样的疲劳战术使一些人终于熬不过去,只得主动“坦白”,以求“过关”,而这其中沈同衡是“态度最好的一个”。他所交代的金额,使他成为上海市文联的“大老虎”,可是,令打虎队头疼的是这么大的贪污金额,竟超过了上海市美协的年度经费总额。揪出“老虎”时是格外高兴,如今定案处理又缺乏证据,真正的成了“骑虎难下”。
打虎队正一筹莫展时,意外地发现沈同衡的一幅《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漫画,此画发表于抗战胜利前的重庆某报,当时中共七大已经召开。画的内容是一座七层宝塔,一人正一层一层地向上攀登。此画明明是歌颂中共七大后,中国的未来将一步一层楼,有着光明的前景。可是,“骑虎难下”的人,硬是说这幅画是反动的,是歌颂国民党的。沈同衡已被剥夺了话语权,方的被说成圆的,黑的被说成白的,于是,他又从经济“老虎”过渡到政治“老虎”,停职反省、隔离审查,继而被调离上海市文联。
另一典型则是毛泽东的堂弟毛泽青。他的大姐毛泽建自小就过继给毛顺生,成为毛泽东的妹妹。1937年10月,毛泽青去延安找毛泽东,自此参加革命,并化名毛万才,而隐去真实的姓名,无人知晓他与毛泽东的关系。参加革命后,他一直做经济工作。1951年5月,调任东北军区某陆军医院会计股长,后又改任供应股长。
毛泽青一家数口,全凭他的微薄工资维持生活,家境比较艰难。“三反”运动的那年,同事们发现他突然“阔”起来了,身上披着毛皮大衣,腕上也戴上手表,家中又添置一床毛毯。如此招人显眼,自然成为运动的怀疑对象。打虎队的人找他谈话:你收入不多,妻子又没有工作,哪里来这么多的钱显摆?是不是利用工作之便,从中……他很快便被怀疑有贪污行为,立即被隔离审查。此时再也不能隐瞒了,他只得拿出毛泽东的亲笔信,并如实交代:自己的原先姓名是毛泽青,是毛主席的堂弟。主席见自己收入低、家境差,才从自己的稿费中汇来300万元(旧币),让添置日用品。毛泽青的怨屈这才得以澄清。
毛泽东也关注到了运动中出现的偏差,他一面强调进度和指标,一面又在不断地调整政策。1952年2月9日,他在致高岗并告各同志的电报里指出:个别单位“已出现用逼供信的方法打虎,结果打出的不是真虎而是假虎,冤枉了好人(已纠正)。各地如出现此种情况请予迅速纠正”。2月20日,他又指示:“目前第一要注意打尽老虎,不要松劲;第二要注意调查研究,算大账,算细账,清查老虎真假,严禁逼供信。”
他在转发中直党委“打虎”报告的批语中,还再次重申:要材料,要证据,严禁逼供信。当时,鉴于中小贪污分子占全体贪污分子的95%以上,而他们贪污的金额在旧币1000万元以下,考虑到扩大教育面,中央研究决定对这些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有的甚至可以不予行政处分。在对小贪污分子的行政处分上,毛泽东也主张更宽大一些,在已规定的撤职、降级、调职、记过的处分外,他还特意加一项最轻的处分——警告,因为,这样可以“使大多数小贪污分子减轻对抗情绪,利于团结改造”。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3月11日,政务院正式颁发中央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这个规定本着“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明确提出要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贪污分子:
凡贪污未满100万元者,只要彻底坦白、真诚悔过,保证永不再犯,不作贪污分子对待,也可以免于处分和追缴贪污款物;凡贪污超过100万元而未满1000万元者,只要情节不恶劣,彻底承认错误,可免于刑事处分;凡贪污超过1000万元而未满1亿元的贪污分子,可依其情节轻重,坦白认罪态度,退赃及检举主动情况,分别予以适当的处分,或免刑予以适当行政处分,应尽可能追缴贪污款物。凡贪污1亿元以上,一般视其情节而给于不同的刑事处分,追缴贪污款物;他们之中如有主动坦白退出赃款赃物,有检举立功表现,也可免刑,改为行政处分。
“三反”运动已进入后期定案阶段,毛泽东尤为重视落实政策,纠正运动中的错案,指示:
“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怕麻烦,坚持到底,是者是之,错者改之,应降者降之,应升者升之,嫌疑难定者暂不处理,总之,必须做到如实地解决问题,主观主义的思想和怕麻烦的情绪,必须克服。”
1952年10月,中共中央批准了中央政策研究室《关于结束“三反”运动的报告》,经审理,最后共有9942人判处有期徒刑,67人判处无期徒刑,9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42人判处死刑。“三反”已经过去60年了,回首新中国初建时期的那段斗争经历,它对于树立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在共产党内部防腐拒变,树立共产党的威望,奠定新中国的基石等方面,无论给以什么样的积极肯定,都是不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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