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党政建设 > 阅读信息
乔新生:对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统一战线工作首先要是非分明、敢于斗争
点击:  作者:乔新生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公众号  发布时间:2015-06-07 10:17:04
 
14.jpg
 
  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让他们在净化网络空间、弘扬主旋律等方面展现正能量。
 

 

  原题: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的新格局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015年5月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和改善对新媒体中代表性人士的工作”,引起海内外广泛议论。一些学者认为,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把新媒体发展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新媒体的代表性人物作为统战对象,意味着中国新媒体事业的发展将会迎来繁荣兴旺时期。

 

  然而,究竟谁是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呢?中共中央统战部在自己的官方网络平台上对此作出了详细解释。

 

  按照中共中央统战部的解释,新媒体中的代表性人士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新媒体平台的经营者,一般可以称之为新媒体从业人员。它包括新媒体企业的出资人(包括技术入股)、经营管理人员、采编人员、技术人员。从社会阶层属性来看,这些人是“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成员”。另一类则是新媒体上的内容制造者,可以笼统地称之为网络意见人士。它涉及到各个地区、领域、行业、阶层,既有党内的,也有党外的,既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的,既有国内的,也有海外的。网络意见人士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统战工作对象。

 

  按照中共中央统战部的概括,中共中央总书记所提到的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内容非常广泛,只要在互联网络上发表意见,都可能会因为成为新媒体代表性人士而被纳入统战工作对象。他们虽然不能成为一个独立的统战工作对象,但是,他们是统战工作所面对的群体。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的统战工作和中共中央的宣传工作具有明显的工作对象的交叉性。

 

  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党在中国革命中三个基本问题。统一战线就是要把不同的阶级阶层、党派和社会集团联合起来实行统一的行动,而武装斗争则是被压迫阶级推翻反动统治,党的建设则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

 

  中共中央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的表述,实际上就是要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络信息平台,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一些新媒体代表性人士要做统一战线的工作,但是,对于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要敢于开展针锋相对的斗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的本质,也只有这样才能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增强中国共产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总书记实际上是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法宝变成互联网络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有机统一体。

 

  当前我国在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统一战线工作中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在于,看到了新媒体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看到了对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必要性,但是,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过程中,忘记了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忘记了党的优良作风。对一些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错误言行,不敢展开针锋相对的斗争。对一些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行为缺乏应有的警惕性,没有看到一些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在中国意识形态发展中所产生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党的宣传部门和统一战线工作部门只看到了统一战线的联合作用,而没有看到加强对互联网络服务提供商非法行为开展斗争的必要性,结果导致中国的互联网络成为鱼龙混杂之地。一些所谓的新媒体代表性人士在互联网络上煽风点火,设置议题,转移视线,严重干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强化对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统一战线工作,首先要是非分明,敢于对互联网络代表性人士错误言行开展斗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的互联网络健康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统一战线工作的良好作风。

 

  简而言之,统一战线工作也必须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必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旗帜鲜明地捍卫自己的政治主张,必须理直气壮地开展意识形态斗争,因为只有这样才能革故鼎新,也只有这样才能在中国的互联网络领域拨乱反正

 

  (作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来源:求是网)

 

责任编辑:中国梦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携趣HTTP代理服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