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治理建言 > 阅读信息
郭晓飞:乡镇干部晋升转编的通道亟待解决
点击:  作者:郭晓飞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30 09:54:17

 

1.webp (10).jpg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7月6日下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

 

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在深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成果的基础上,不失时机推进重大全局性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继续推进改革,要把更多精力聚焦到重点难点问题上来,集中力量打攻坚战,激发制度活力,激活基层经验,激励干部作为,扎扎实实把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7月6日央视网)

 

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基层干部身处执政一线。“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虽小,“五脏”俱全,是国家政权稳固的基础。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归根结底要靠乡镇干部去落实。

 

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乡镇发展的提速,百姓利益诉求日益增多,乡镇工作更加多元化,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治安、计生维稳、美丽乡村建设、精准扶贫、环境综合治理、公共文化、教育、卫生、劳动力安置、民政等等诸多方面。

 

乡镇干部由于“权力小责任大”、“检查考核评比多”、“招商引资任务重”、“工作任务难落实”等因素,经常疲于应付,处于“五加二”“白加黑”的高强度紧张工作状态,现实有些“条条框框”限制了他们的发展,使他们在选拔任用工作中面临一些忧虑和困惑。

 

例如,身份“歧视”。不少乡镇干部是事业编或者是“混编混岗”,跟公务员做的事完全一样,但由于受身份限制,提拔的机会不均等,乡镇事业编干部转公务员的机会很少,进乡镇领导班子机会更少,一般只有在换届时才有机会通过激烈竞争,晋升到行政编制副科级岗位,人数极少如“凤毛麟角”。

 

又如,学历“歧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在乡镇干部大多数第一学历为中专以上,但多数也通过成人、党校、电大、网络等“五大”教育,取得了党和国家认可的大学或研究生学历,他们又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然而,目前提拔干部或选调干部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却过分强调第一学历或者全日制学历,造成这些靠自学成才的优秀基层干部提拔或选调无望。

 

由于受编制、身份、学历等条件的制约,他们长期在基层同一单位或同一岗位、同一部门从事相同的工作,一干就是5年、10年甚至更多,缺乏到上层交流历练和进步提升的机会,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激情。他们戏称自己是“一个岗位干到头,一个乡镇到退休。”

 

从我调查了解的情况看,乡镇事业编干部不仅福利待遇低,诸如车改政策方面的差别,相比同龄的行政编干部,他们职务低,而且同工不同酬,心理落差大,工作不专心。目前乡镇干部还存在后续断档、青黄不接的问题。一般乡镇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不足1/3,偏远乡镇这种现象更为严重。

 

这些现实问题客观存在,不仅难以调动广大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而且影响基层政权的稳定,打通乡镇干部晋升转编的绿色通道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为此,对干部人才工作和关爱乡镇基层干部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乡镇事业编制干部转换身份的绿色通道。借鉴江西等地的经验做法,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的公开、正当、科学的干部选任制的规定,尽快建立乡镇事业编干部转换身份晋升的绿色通道。对于在乡镇(社区)工作年满5年以上,年龄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事业编制人员,可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定期选拔为公务员,每年一次。

 

第二,对各种学历一视同仁。“不拘一格降人才”是公认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用人之道,也是我党一贯倡导的德才兼备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干部人才使用实践中,在干部选拔选调具体条件设置上,不能单纯强调学历,忽视能力,唯“学历”是举。更不能忽视乡镇基层实际,搞“学历歧视”,人为地划分第一学历、全日制学历,将那些通过自学成才的优秀基层干部拒之“门外”。应以本人最高最终学历为标准,凡是通过正规渠道(包括电大、网络、成人、党校“五大”毕业生和自学成才者)取得的学历都应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可以同样报名参加各级各类机关单位的选调和选拔,通过严格考试或考核,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

 

如此,实现公平、正当、科学的干部选任制,选拔出德才兼备的优秀领导干部,确保乡镇干部放心安心专心做好基层工作,才能使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权更加夯实坚固、牢不可摧、蒸蒸日上。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net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