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建设新中国75年了。75年的历史,曲折复杂。改开以来,毛主席奠定的以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政治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资本上位、官僚腐败、私有化蔓延、80%以上劳动人民成为雇佣工人,种种现象令人困惑。为此,有必要把人民、宪法与中国共产党三者之间的关系讲清楚,有利于明辨是非、不瞎折腾。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民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而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人民的地位提升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引领人民踏上了从被压迫到当家作主的伟大征程。
近代中国,列强入侵,封建腐朽,人民深陷于水深火热之中。在列强的侵略和腐朽统治下,百姓遭受着经济掠夺、政治压迫和文化奴役,毫无尊严与地位可言。彼时,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如黑暗中的明灯,照亮了人民追求平等与尊严的道路。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明确提出要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共产主义,这一纲领为党领导人民争取地位指明了方向。
土地革命时期,党深入农村,发动农民开展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这一简单而有力的口号,唤醒了广大农民对自身命运的掌控意识。通过土地革命,农民获得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经济地位得到极大改善,也由此从心底认可和支持中国共产党。党与人民建立起深厚的血肉联系,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第一次在土地上挺直了腰杆,有了为自己生活奋斗的底气。
抗日战争时期,党高举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抵御外敌入侵。在这场全民族的抗战中,党深入敌后,发动群众,开展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根据地。无数普通百姓在党的号召下,投身抗日救亡运动,成为保家卫国的英雄。人民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是成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的重要力量。党领导人民在抗战中浴血奋战,极大地提升了人民在民族解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人民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为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而奋斗。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军支前,用小推车推出了淮海战役的胜利,用生命和鲜血为新中国的诞生铺平了道路。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这是中国人民地位的根本性转变。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决定自己的命运。
新中国成立后,党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政策举措,不断巩固和提升人民地位。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自己的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同时,在经济领域,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人民的经济平等奠定基础;在文化教育领域,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使人民能够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国家建设。
在新时代,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如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医疗保障、教育公平等。通过精准扶贫,数以亿计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生活水平大幅提高;通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在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无后顾之忧。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地位持续提升,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提升地位的历程,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奋斗史诗。从觉醒抗争到当家作主,再到不断巩固和提升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党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的地位必将不断提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在人民的共同奋斗中实现。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与人民紧密相连,成为人民的总代表,引领着中华民族从苦难走向辉煌,从贫弱走向富强。党的奋斗历程,是一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幸福的壮丽史诗。
党是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捍卫者。回溯往昔,在风雨如晦的旧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遭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压迫与剥削。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肩负起了救亡图存、民族复兴的历史使命。从秋收起义的烽火到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从红军长征的艰难跋涉到抗日战争的浴血奋战,从解放战争的硝烟弥漫到新中国的成立,党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为人民的解放事业前赴后继、英勇斗争。无数共产党人抛头颅、洒热血,用生命诠释着对人民的忠诚,为人民赢得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彻底改变了人民被压迫、被奴役的命运。
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党又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致力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在党的领导下,中国经济实现了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
党是人民幸福生活的积极创造者。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贯穿于党的各项工作之中。在教育领域,党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为国家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在医疗卫生领域,党不断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人均预期寿命大幅提高。在就业方面,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让广大劳动者能够稳定就业,实现自身价值。在社会保障方面,党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安心、放心、舒心。
在面对重大灾害和挑战时,党更是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无论是1998年的特大洪水、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还是2020年以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党总是第一时间作出决策部署,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党员干部冲锋在前、顽强拼搏,广大医护人员逆行而上、救死扶伤,人民子弟兵闻令而动、勇挑重担,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守望相助。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团结一心、共克时艰,一次次战胜了困难和挑战,充分彰显了党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彰显了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坚定决心。
党是人民意愿的高效践行者。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的奋斗目标。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把人民的意愿转化为具体的政策和行动。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数百万干部深入贫困地区,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经过不懈努力,如期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让近亿贫困人口过上了幸福生活。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党致力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作为人民的总代表,在过去的百年奋斗历程中,为人民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断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党领导制定宪法,把依宪治国和民主治国结合起来,开创了新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人民当家做主的具体形式。
新中国宪法的诞生,是中国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而这一伟大成果的背后,是中国共产党的不懈努力与高瞻远瞩的引领。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就已在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为新中国宪法的诞生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如《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部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它明确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其任务是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专政。这些规定,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早期对国家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的思考,也体现了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根本宗旨,为后来的宪法制定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建立一个统一的新中国成为历史的必然。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它规定了新中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规定了政权机关、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和外交政策等基本内容。《共同纲领》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协商的结果,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经过几年的努力,新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制定一部正式宪法的条件逐渐成熟。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起草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组织了大规模的讨论。据统计,全国有1.5亿多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提出了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意见。这些意见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心和参与,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的优良传统。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庄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部宪法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它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它为新中国的长治久安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新中国宪法的诞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结果。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了国际上的有益经验,制定出了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在宪法的制定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新中国宪法的诞生,不仅为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树立了光辉的典范。在新时代,我们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体系。
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与宪法的关系是极为重要的议题。党的领导与依宪治国彼此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稳步前行,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安康筑牢坚实基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它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从历史角度看,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制度的初步建立。这部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凝聚全国人民智慧的结晶,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石。此后,历经多次修订完善,宪法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不断适应国家发展的新要求,为国家各项事业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宪法的制定、实施和完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实践,党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宪法的诞生提供了深厚基础。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的利益诉求融入宪法条文之中,确保宪法真正反映人民的意愿。同时,党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这种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为全社会树立了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的良好榜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在新时代,党与宪法的关系愈发紧密,相互促进作用更加凸显。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推进,使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党通过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推动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完善,让宪法在各个领域都能得到有效实施。例如,在经济领域,宪法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党则通过制定经济政策、引导市场发展,确保经济发展符合宪法精神和人民利益。在社会民生领域,宪法赋予公民广泛的权利,党致力于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事业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使宪法的规定在人民生活中得以落地生根。
宪法的实施也为党的执政提供了有力支撑。宪法为党的执政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规范,确保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党依据宪法执政,能够更好地凝聚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也为党的长期执政提供了坚实保障,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执政地位更加巩固。
党与宪法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宪法为党的执政提供法律保障和规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充分发挥党与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法治的光辉照亮国家发展的每一个角落,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未来。
在国家治理的宏大体系中,宪法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达。宪法的诞生与发展,紧密围绕着人民的需求与期望,深刻反映了人民的愿望,承载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为人民权利的坚实保障。
从宪法的制定历程来看,它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的深度参与。1954年我国制定第一部宪法时,宪法草案的初稿由党中央直接提出,随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共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形成了宪法草案。接着,全国人民又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草案进行讨论,提出了五千九百多条各种不同的修改意见,最后由全国人大审议定稿并作为正式宪法通过。这一过程是党领导人民共同参与宪法制定的生动体现,是人民意志在宪法中的初次全面彰显。从那时起,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每一次的修改都广泛征求人民意见,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将人民的意志不断融入到宪法的条文之中。1982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进行了多次修改,每一次修改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更好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宪法对人民权利的广泛规定,更是人民意志的直接体现。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我国宪法高度重视人民权利的享有及保障,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核心内容。在1954年宪法里,专设一章确认公民权利和自由,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实质。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极为广泛,涵盖了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格权、劳动权、私有财产权、受教育权、妇女权利等诸多方面。这些权利的规定,是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对自身权益的不懈追求和争取的结果,是人民意志在宪法中的具体落实。从呱呱坠地开始,宪法就赋予了我们平等的公民身份,保障我们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到了上学的年纪,宪法保障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让我们能够通过学习不断成长和进步;成年后,我们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够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步入职场,宪法保障我们劳动的权利和休息的权利,让我们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走进婚姻,宪法保障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的权益,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退休后,宪法保障我们按时领取退休金,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可以说,宪法贯穿了我们每个人的一生,始终守护着我们的权利,满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国思想家卢梭曾说:“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深处,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宪法在我国的根本法地位决定了其必须被信仰,只有人民真正从内心拥护宪法,宪法才能拥有权威和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当人民将宪法视为自己权利的保障书,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时,宪法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幸福安康。
宪法的实施和监督,也是确保人民意志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将宪法的规定落到实处,人民的意志才能真正得以实现。为了保障宪法的实施,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机制。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把每年十二月四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规定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该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确保宪法的尊严和权威。
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表达,它反映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是人民权利的坚实保障。在新时代,我们要更加坚定地维护宪法的权威,加强宪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宪法深入人心,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现代社会的运行体系中,宪法占据着无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守的最高行为准则。无论是国家的长治久安,还是社会的和谐稳定,亦或是公民个人的权利保障,都离不开宪法的规范与指引。人人遵守宪法,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与义务,更是推动国家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要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国家权力的结构和运作方式,奠定了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其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就像一座灯塔,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指明方向,确保国家治理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同时,宪法也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它维护着国家的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国家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遵守宪法,是对国家和人民的尊重,更是对自身权利的保护。宪法赋予了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个人价值的基础。只有遵守宪法,才能确保这些权利得到切实的保障。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宪法为我们提供了最有力的法律武器,让我们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每个人都不遵守宪法,随意践踏法律的尊严,那么社会秩序将会陷入混乱,个人的权利也将无从谈起。
遵守宪法,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而宪法正是实现这一价值追求的重要保障。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确保每个人都能受到平等的对待,不受任何歧视。它还通过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一个人人遵守宪法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竞争和发展,社会矛盾能够得到公正的解决,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遵守宪法,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工作,推动我国宪法制度建设和宪法实施取得历史性成就。在新征程上,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只有人人遵守宪法,才能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存在一些违反宪法的现象。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个人私利,不惜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国家法制的权威。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影响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宪法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要加强宪法学习,深入了解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通过学习宪法,我们能够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自觉遵守宪法的规定。学校应将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小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让宪法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社会各界也应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普及宪法知识,提高全民的宪法素养。
我们要自觉遵守宪法,将宪法的规定落实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无论是在家庭、学校还是社会中,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做到言行一致,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要坚决抵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勇于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捍卫宪法的权威。
公职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依法履行职责。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着国家权力,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宪法的实施和国家的形象。公职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自觉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要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向群众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引导全社会形成人人遵守宪法的良好风气。
结束语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大法,中国共产党是人民权利及宪法权威的守护者、维护者、捍卫者,三者之间的关系清晰明了。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进行管理国家事务和人民政府,确保党中央及人民政府在宪法规定范围内执政兴国,保证人民权利。人民既是出卷人,也是阅卷人,中国共产党是答卷人。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幸福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共产党应该怎样干?人民把它写在宪法里了。实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只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去干,要把人民的意愿和需要作为自己治国理政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如果不经人民同意,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就擅自逾越宪法规定范围行事,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削弱宪法规定的走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道路,不管结果如何?就是走上了歪路、邪路。人民有权要求党和政府立即纠偏纠正,直至回到宪法规定范围,这是宪法赋予人民的权力。否则,人民绝不答应。
改开以来,在私有化吞噬公有制的浪潮中形成的官场腐败和社会腐败愈演愈烈,所带来的反腐成本高昂、后果危害极大,严重危及党和国家的安危、人民的利益。这是关系到党变质、国变色、人民变位的敌我矛盾问题。单靠党的自我革命,难免势单力薄,而是需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来一场由党的自我革命引领新的社会革命。这是人民主人翁地位的体现,这是宪法权威的体现,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应有之义。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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