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利用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站等发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一些列广告。以启动播放、视频插播、弹出等形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没有关闭标志或者需要倒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关闭标志不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定位;单个广告的关闭,不得两次以上点击;浏览同一页面过程中,关闭后不得继续弹出广告以及不得有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不得以欺骗、误导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
目前互联网广告呈现一种虚假宣传、信息低俗的乱象。江苏省消保委今年 7 月发布的一份 PC 端应用软件网络弹窗调查报告显示,30 款应用软件中有 11 款存在问题网络弹窗,占调查总量的 37%,随机选取的 4 个第三方下载平台不同程度地出现捆绑下载、诱导推广等问题。经常浏览网站的网民都清楚,互联网广告的虚假性、隐藏性常常让人苦不堪言,在网站上下载一些文件材料或者音视频资料时一不留神就点进了广告界面,有时甚至还强制停留无法退出,给人民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