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所谓的“专家”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科学,而且得到社会承认的“论著”;杜绝自编、自导、自演的“个人论著”(自己花钱杜撰); (2)所谓的“专家”必须要有来自自己第一线的社会实践与显著的社会科研成果;而且绝不存在抄袭、模仿与伪造行为(现在此类专家甚多); (3)所谓的“专家”,严格来说,其必须在自己研究领域(行业),既有一流的理论和严谨的实践,其理论与实践又被人民与社会广泛证明是正确的,同时本人还要有一定政治觉悟(爱国)与良好的思想品德,并且得到社会的“认可”(很多无良无德的专家横行); (4)坚决反对一些只有理论,没有实践;或只有实践,没有理论;更要反对论资排辈,或者用虚假论文、论著甚至外国野鸡大学文凭,回国后,再花钱买个“头衔”等,而后冒充“专家”,忽悠与坑蒙拐骗国家与企事业单位等; 二、规范“专家认定与表述”的行为规范;
(1)无论什么领域与行业的“专家”,都应有国家权威部门,根据“某学者”的理论与实践水平,通过评审与认定后,对外统一发布与命名为“专家”,绝不是某些人自己或个别人媒体随意认定的所谓“专家”; (2)在某领域的专家,对外发布自己专业的言论,自己必须要向国家与人民负责;不可信口开河误导人民与社会,更不可把不成熟的“研究意向或机密”随意宣扬与外泄; (3)真正国家认定的“专家”,其“研究成果”应有国家来负责“投资与实施”,其专家个人的言行与人身安全都应有国家负责规划与保护; (4)严防个别“专家”与“资本”随意“狗链”;若无国家的认定与支持,所有打着专家旗号与资本勾兑,都应视为属于“专家个人行为”,出现任何问题,其专家本人“必须负责”; 三、严厉打击与清除社会上的“伪专家”;
根据“专家认定标准”及“对专家的行为规范”,我们即可明辨社会上“横行”的真假“专家”; 同时教育引导全社会监督与检举一些“伪专家”; 再一方面,国家可明确规定相关媒体在采访与报道所谓的“专家”时,一定要“慎重”,不可把未经国家认定的“某些学者”或“研究者”随意地贴上“专家”的标签,对外发布信息; 最后一方面,建议一定要把博士、学者、教授、专家严格的区别开来,这个十分必要与紧迫!很多学者、博士根本达不到“专家”的水平!再加上很多“企业”与“敌对势力”包装与伪造的砖家,故导致中国砖家“满天飞”,这个十分可怕! 同时,建议国家把一些性质极其恶劣的“伪专家”纳入“诈骗”行列,要求公安侦查部门,进行严厉地打击与清除。 只有如此,才能让全社会人民学会明辨真伪专家,同时,一方面让真专家扬眉吐气,为国家发光发热;一方面让伪专家无藏身之地;再一方面号召全国人民,对伪专家进行举报、打击与清除,还真专家以“清白”;决不可让“砖家”损坏了“真专家”的“权威与名声”! 作者:云中松鹤 2023年2月13日晚上写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