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这样的干部是不能重用的!”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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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这样的干部是不能重用的!”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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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笔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某乡镇副镇长一职空缺。本以为会有不少竞争者“毛遂自荐”,没想到许多符合晋升条件的干部竟来了一出“孔融让梨”。为啥?原来该岗位因环保问题多次被问责,谁也不想担下这个“烂摊子”。
在组织安排面前挑肥拣瘦,背后显然经过“理性计算”。面对责任和压力,一些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宁可“原地踏步”也不接“烫手山芋”。往小了说,这叫“丢了铁棒担灯草”——拈轻怕重;往大了讲,是对组织安排讨价还价。
类似的为官态度,说到底是私心在作怪。有的干部习惯待在自己的“小天地”,不愿离开“舒适区”,选择“躺平”混日子;有的怕吃苦,不肯奉献,只想待在“北上广”,不愿到相对艰苦地区;有的把“基层锻炼”看作明升暗降的“边塞流放”,即使提拔都不去……总之,面对组织安排,合意则取,不合意则弃,处处打着小算盘。
心怀坦荡,便不难选择;私心作祟,则不敢担当。脱贫攻坚战中,为解决扶贫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广西廉州镇某社区党总支委员梁铃涓被调到镇扶贫办工作一个月,但梁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任职,经多次教育仍未到岗,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更有甚者,在组织安排面前讲价钱、谈条件。曾在江苏徐州当副县长的朱志东被调到市区担任某局局长,但他认为这个单位是“清水衙门”,手里没实权,拒不履职。直到任命他为市经贸委副主任,并将职级提拔为正处级,他才服从组织决定。没几年,朱志东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对于这样的党员干部,毛泽东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不少的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这种人其实不是共产党员,至少不能算一个纯粹的共产党员。”
02
现实中,个别干部对组织决定“不当回事”,觉得组织纪律“无关紧要”。有的仗着资格老,自以为有本钱跟组织“叫板”,要求组织处处为自己考虑,把个人利益最大化;有的独断专行,把分管领域当私人领地,针插不动水泼不进;有的自恃劳苦功高,闹情绪、撂挑子……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看,不少落马官员都曾“叫板”组织。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原副州长、凯里市原市长洪金洲,在是否执行市委作出的决定上有着一套“小九九”:凡与自己想法一致的,执行;不一致的,就一拖到底。
“没有被任命为县委书记,县长职务也没保住,感觉前途一片渺茫。我带着对组织极不理解甚至埋怨的情绪……”从山西临猗县县长被调整为运城市林业局局长后,李建刚“心里有气”,认为“只有不作为才能显示自己的脾气,才能报复上级的‘不知人善任’”,成天琢磨着以不作为给组织脸色看。
作为党员干部,服从组织安排是最基本的要求。党章明确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任何人都不能向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
党员干部的先进性体现在哪里?讲不讲党性,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就是最直接具体的表现。试想,如果连组织安排都挑三拣四,甚至拒不服从,这样的党员干部关键时刻能靠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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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中国共产党有一个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就是党叫干啥就干啥、党让去哪就去哪,哪里有事业哪里就是家,没有二话、毫无怨言。革命战争年代,表现为党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扛起钢枪推门走;和平发展时期,体现在党派到哪里,就去到哪里,打起背包就出发。
这方面,老一辈革命家树立了光辉典范。
1938年,因部队缩编,组织上决定把李先念从军级降为营级。中央军委政治部找李先念谈话:“先念同志,组织决定你到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当营长,你有什么意见吗?”李先念毫不犹豫地回答:“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
正是因为有铁的纪律,中国共产党才成为一个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战斗集体。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是每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
“组织上安排年轻干部去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是信任更是培养,年轻干部应该以此为荣、争先恐后,而不是拈轻怕重、挑肥拣瘦、患得患失、讨价还价。”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党组织安排的工作面前犹犹豫豫、想这想那,这样的干部是不能重用的!”
来源:学习小组;文:王立峰(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学习时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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