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台独”势力挟洋自重,倚美谋独,致使台海紧张形势升级。
针对“台独”分子及其谋独行径,大陆现有的法律是否足以惩治?在关于台湾问题的理论斗争中,我们的理论阐述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当下网络上“重武轻文”的取向又该如何看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法学院副教授、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田飞龙同观察者网分享了自己的专业见解。
·限制出入境。不仅仅是说不能来到大陆地区,还不能进入港澳地区。
·禁止交易。就是说你从事“台独”分裂活动,你就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公敌,也是中国宪法秩序的公敌,因此禁止你与一切有中资背景、中资控制的主体发生交易关系。那也就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的一点点红利,你都占不到,并且进一步还延伸到你的家属、与你有关联的机构。这其实给你的任职体系也带来一个挑战,也就是说,如果他们再聘你当经理、董事或主管,那些机构也没法进入大陆跟大陆做生意,所以他们可能会选择解雇你、跟你切割清楚,让你孤立。这些其实也是很有力的惩罚措施。
·对财产进行处置。即可以在中国主权管辖所及的司法范围内,去调查、锁定这些“台独”分子的有关财产情况,对财产采取冻结甚至没收的相应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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