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余来:杨白劳的“战术自由” - 昆仑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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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余来:杨白劳的“战术自由”
2024-02-08
昆仑策发表的彭水周《岁聿云暮 雪落无声——对魏蔡民营经济发展言论的评析》一文,篇幅比较长,但我还是认真地看完了全文。
在阐述我的核心诉求之前,先说点比较边缘的话题。
彭水周文中引用了顾凌英同志发表在“昆仑策网”上的一篇文章——《透过‘56789’看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公有制经济的真相》中的内容,说通过对我国政治经济学专家何干强《论国家安全的经济底线》一文的研读,可得出如下几点结论:一是在我国经济体中,仅占10%的公有制企业,承担着50%的税收,而占90%以上的民营企业,也只承担着50%的税收;二是我国80%的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就业,说明当下我国80%的劳动者已经沦为雇佣劳动,只有20%的劳动者进入公有制企业;三是在经济体中占90%以上的民营企业只提供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而仅占10%的公有制企业,却提供了40%的国内生产总值;四是占整个经济体90%以上的民营企业只提供了70%的技术创新成果,而10%的公有制企业却提供了30%的技术创新成果。
这段话中,窃以为只有第二条----“我国80%的劳动者在民营企业就业,说明当下我国80%的劳动者已经沦为雇佣劳动,只有20%的劳动者进入公有制企业”-----最有说服力。而其他四条,撇开了企业规模、技术档次、赢利能力等,以此证实公有制企业比民营企业更优越,就如同样拿“56789”证实民营企业比公有制企业更优越一样,终究没有跳开鸡生蛋蛋生鸡的怪圈窠臼,缺乏科学严谨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雄辩说服力。关于这个话题,笔者刊发在昆仑策的题为《“56789”证明不了“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已经论述过这个道理,不再赘述。更何况,我们不能不承认,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等企业,确实明显具有垄断优势。无视这一点,津津乐道沾沾自喜于“仅占10%的公有制企业,承担着50%的税收,而占90%以上的民营企业,也只承担着50%的税收;在经济体中占90%以上的民营企业只提供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而仅占10%的公有制企业,却提供了40%的国内生产总值”等成绩,显然难以服众。
笔者说这些,不是存心为魏加宁、蔡继明们站台,恰恰相反,我是赞成彭水周观点的。只是提醒大家,说话要尽量严谨,不要授人以柄,被人钻了空子,结果有理反而变得貌似输理。
习近平同志早就指出:我们讲“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公有制”不是抽象的,是要有具体量化的,如果没有量化,那就是“玩”概念。
“56789”证明不了“民营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56789”也同样证明不了公有制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的经济学家在用数字说话方面,还欠火候欠历练,必须如习总书记所说,力避“玩”概念,要在科学量化方面狠下功夫。而除了“定量”问题外,我们在“定性”问题上,更有许多功夫不到家之处。
挑剔的才是真买家。只有当我们坦然承认我们说的某些话不够严谨时,我们才能让人真正信服我们说的那些足够科学缜密的观点。
统揽彭水周《岁聿云暮 雪落无声——对魏蔡民营经济发展言论的评析》一文,其核心焦点,其实是对于“剥削”概念的解释。
蔡继明说,自己领导的学术团队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历经数十年孜孜矻矻,创立了反映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广义价值论”。“广义价值论”的核心思想,就是承认非劳动生产要素同样参与价值创造,为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提供了价值基础。根据蔡继明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可以对“剥削”进行重新定义,即:所谓剥削,是(劳动者)在利用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时所付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其实质是对他人要素贡献的无偿占有。判断剥削与否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如果一个人的报酬低于其贡献就是被剥削了;如果其报酬高于其贡献就是剥削了别人;如果报酬与贡献一致就是按贡献分配,既不存在剥削也不存在被剥削。因此,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被视为剥削,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这样,消灭剥削和发展非公经济可以并行不悖,可以在旗帜鲜明地反对剥削的同时,理直气壮地发展民营经济,从而为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保护私有财产与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
蔡继明的“广义价值论”,话说得轻巧,甚至很有点道貌岸然冠冕堂皇,可事实上,一个人的贡献究竟是多少,很难科学精准测算,因而也就很难判断其贡献究竟是高于、低于还是等于其报酬,进而,也便说不清其到底是被剥削了、剥削了别人还是“按贡献分配”了。
而如果我们沉湎拘泥于“一个人的贡献究竟是多少”这一需要定量才能说清,而事实上又确实难以廓清厘清的问题,我们不知不觉间其实就已被绕进了蔡继明们有意无意间预设的“打死和尚要和尚”的话语陷阱。
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除了活的劳动创造价值外,非劳动收入都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凭借非劳动要素所有权对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是马克思经济理论基础。而蔡继明所谓“广义价值论”贡献的“要素贡献”新理论,将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活的劳动”变成了包括资本、技术、管理等在内的多个源泉。
包括资本、技术、管理等在内的东西,究竟是不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如何理解马克思“非劳动收入都是生产资料占有者凭借非劳动要素所有权对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活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
这里有个“战略自由”和“战术自由”的问题。法学上有“毒树之果”的术语,意思是,如果树是毒树,那么其果实必然有毒。同理,如果失去了“战略自由”,那任何所谓“战术自由”其实都是被美化了的“强奸”。
不妨举《白毛女》中杨白劳与黄世仁穆仁智的例子。按照蔡继明的观点,或许会认为,黄世仁穆仁智强迫杨白劳按手印卖喜儿抵债固然不甚体面人道,但毕竟这是发生在杨白劳告贷于黄世仁,又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之后,黄世仁恪守契约精神迫不得已而实施的无奈之举-----毕竟黄世仁没有逼迫杨白劳向他这个有钱的地主贷款。按照蔡继明的观点,杨白劳找谁告贷,与其卖豆腐为业一样,都是其自由选择。虽然杨白劳“卖豆腐赚不了几个钱”,但马克思认为,杨白劳的“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而蔡继明认为,黄世仁拥有的资本、雇佣穆仁智熟练掌控高利贷技术并对放贷进行管理,也属于生产要素,也参与了价值创造,实可谓横空出世了“创造价值的多种源泉充分涌流”的喜人盛况。
诚然,至少理论上,杨白劳确实有不向黄世仁贷款,而选择向蓝世仁、黑世仁……告贷的自由,甚至,杨白劳也完全可以有选择“赚不了几个钱”的卖豆腐营生或像黄世仁一样做一本万利的放贷生意的自由。但请别忘了,这里有一个无可否认的大大的前提-----杨白劳在黄世仁们垄断了资本、技术、管理等制高点后,迫于生计,他不但没法学着黄世仁放贷,甚至已绝对没有了选择不贷款的自由,而纵然不卖豆腐,也顶多只有选择打油熬糖之类苦力,所谓人生三桩苦,打油(也说撑船)熬糖磨豆腐。在这样的背景下,杨白劳无论拥有多么辽阔富饶的“战术自由”,也终究逃不了“天下乌鸦一般黑”注定给他带来的悲惨。如果不承认这一点,蔡继明甚至可以进一步宣称:杨白劳完全拥有是不是选择自杀的自由,或者至少可以说,杨白劳还有选择是喝卤水还是上吊投河等一系列自杀方式的充分自由。
彭水周文章的倒数第三段说得好:
“魏加宁、蔡继明们口中和笔下的民营经济,名义上包括千百万个体经营户、各类小微企业等大小民营经济实体,实则是指分布在经济金融领域、处于民营经济金字塔顶端的少数垄断行业经营的资本大佬和买办资本势力。因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就告诉我们,在以彻底私有化为制度奠基的弱肉强食的世界资本主义市场丛林里,所谓民营经济体中的个体经济、小微实体,乃至以民族良知、人民情怀划出边际线的民族产业,终将遵循‘大鱼吃小鱼’和资本无疆的制度性铁律被消灭殆尽,最后剩下的所谓民营经济必定是资本主义制度一统下的寡头经济、垄断经济和买办经济,与打着社会主义政治烙印的民营经济再无半毛钱关系。”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还能认为资本、技术、管理等是与“活劳动”一样的“一字并肩王”,都是“创造价值的源泉”?
(作者:陶余来 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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