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植竹:有感于老共产党员的“遗嘱” - 昆仑策
-
欧植竹:有感于老共产党员的“遗嘱”
2023-08-06
邓颖超同志
通常所见,一个人在即将去世之时,或本人或通过家属子女向组织上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有要求追悼会开得要隆重的,有要求解决生前还未来得及解决好个人的一些问题的,还有要求照顾亲属子女这样或那样的……。或许这是“最后一次要求”吧,这些临终时的要求往往最能引起同志们和领导的同情和重视,也就往往比平时容易得到满足。这样一来,临终时“抓住时机”向组织提要求的人,现实生活中很多很多。
出人意外的是,邓颖超同志生前写给党中央的信,提出的却是“五不”要求,即:不保留骨灰,不搞遗体告别,不开追悼会,不搞故居,不照顾亲属。她明确指出:“房舍……是全民所有,应交公使用,万勿搞什么故居和纪念馆等”;“亲属……勿因周恩来同志的关系,或以对周恩来同志感情出发,而不依据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给予照顾安排”。这可真是一份对组织一无所求的“要求”啊!
无独有偶。朱旦华同志《给党的信》,也和邓颖超同志临终时对组织提出的一无所求的“要求”差不多。请看刊登在《新湘评论》2011年第23期上她这封信的节录:
我一九三七年只身从上海去延安参加革命,在将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经历了各种风风雨雨,坐过敌人的监牢,也被下放劳动过。但我从不后悔,只觉得自己为党和人民所作的贡献太少。毛泽民烈士(笔者注:生前是朱旦华丈夫)为革命事业英勇牺牲,方志纯同志(朱旦华的终身伴侣)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他们永远是我也是我的子女们学习的榜样。我已九十多岁了,我想在现在住的房子继续住下去,我死后,房子归公。我还有一点存钱,交给我的大儿子,全部用于我的事后开销,尽量不要再给组织增加负担。我认为,毛泽民烈士和方志纯同志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格,是留给子女们最宝贵的遗产。
……
最近得知,省委要以低廉的价格为一些老同志,包括我,提供新房子,我理解并感谢省委对我们这些老同志的关心和照顾。趁我现在头脑还清楚,正式向组织上表明:我不要买新房子,请组织上把这个指标留给那些比我更需要的老同志吧。同时,也请领导监督,不许任何亲属打我的旗号,利用这个指标。
这是我认真思考后做的决定,也是我一个老共产党员的遗嘱吧。
按理说,周恩来和邓颖超同志为党为人民做出了如此之大的丰功伟绩,朱旦华同志为革命和建设作出过很大贡献,就是要求给予一些适当的照顾也是无可非议的,人民是能够理解的,政策也是允许的。即使是讲点风格,自己不主动提要求,任凭“组织安排”,该怎样就怎样,总不算过分吧。然而,邓颖超同志不这么想。她想的是:“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所做的工作和职务也都是党和人民决定的”。她还想到,自己向党提出这些一无所求的“要求”,“对端正党风是非常必要的。”朱旦华同志想的是:“只觉得自己为党为人民所作的贡献太少”,“我死后,房子交公。我的一点存钱全部用于我的后事开销,尽量不要再给组织增加负担。我认为,毛泽民烈士和方志纯同志的革命精神和优良品格,是留给子女们最宝贵的遗产。”
邓颖超同志临终前的“要求”,朱旦华九十高龄写给党的信,都动人心弦.感人肺腑。从中可以看出,她们都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党比关心自己为重的人;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是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她们生前给我们树立了光辉榜样,死后还留给了我们无价的精神瑰宝。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邓颖超同志和朱旦华同志为我们树立了两面极好的“镜子”。在这“镜子”面前,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经常照照自己才好。我们应该学习这些革命前辈怎样做人,怎样为官,怎样要求和教育自己的亲属子女。
朱旦华同志出让单位廉价房给其他同志的行为,给我做出了榜样。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们郴州市委建了一个新的干部职工住宅大院,给市委机关及市委大院中的单位每个干部职工一个购房指标,也分给了我一个。当时房价比较便宜,约800元一平方米,一套1300多平米的住房,10多万元便可买到。我在朱旦华同志让房行动的影响下,也想到自己已经有宿舍了,虽然面积小一点, 也还是不错的,就把我的购房指标让给一位同事的弟弟购买了。那同事感谢我,两口子带了1万元现金来到我家送给我。我觉得这不是劳动所得,坚决拒收。那同志说:“我是真心表示谢意的,你就收下吧,没事的,大院里有人已经这么做了。”我说:“别人怎么做我不管,也管不着。但是,我不能收,我有我的处事原则。”就这样,他真心要送,我实意不收,把这沓钞票推过来推过去,打架一样。最后,是我老伴对他说了两句狠话:“小陈,你不要争了。我告诉你,要是收了你们这钱,我们就是狗!”他两口子听到我老伴把话说到这份上,知道这礼是送不出去了,才把这一沓人民币带了回去。这算是我和老伴学习老前辈优良思想作风的一点实践吧。
(作者:欧植竹,又名欧阳植竹,湖南省作协会员,省文联第四、五届委员,省文艺理论研究理事会理事,省儿童文学创作委员会委员,郴州市文联原主席;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