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既然售票系统对于票房计算如此重要,那么票务系统理应是独立的第三方,与电影投资方之间不应该发生任何的利益往来,否则就会影响它的公平、公正和独立性。
5.关志松的名下有很多家公司(图4),在顺着这条线索往下找的时候,有一家公司吸引了我的注意,它的名字叫做“北京还有科技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志松是这家公司的二股东,大股东叫王夫也。(图5)
6.百度百科显示:王夫也是大名鼎鼎的华谊王中军的儿子(图6);查“工商登记信息”,王夫也还担任华谊兄弟的董事。(图7)
7.查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直接决定票房收入的售票系统,如果与电影投资方之间存在利益往来,那么电影票房的真实性该如何保障呢?